天气
收藏 设为主页 用户反馈
改革风 | 发展谭 | 文化眼 | 科学潮 | 经济场 | 娱乐吧 | 法规库 | 文献阁 | 视觉秀
用户名 密码 用户注册 游客进入 论坛搜索 返回首页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文化发展论坛 > 改革风 > 体制 > 正文

从“改革牺牲论”看转变观念的重要性

2005-5-9 阅读534次 本站网友老猎头发表  【字体: 】 上一篇<<>>下一篇
本文只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 本文版权归作者和本站共同拥有,转贴请注明作者及出处。

自从国有企业改革以来,改革就与“牺牲”和“付出代价”紧密联系在一起。细心的人们发现,凡是开口闭口“改革”,开口闭口说要“牺牲”和“付出代价”的人,他们自己自始至终没有付出过代价,也没有做出过牺牲。不管是主流经济学家、鼓吹国企改革最力的人,还是国有企业的厂长经理们、执行改革最坚决的人,他们从来没有付出过代价,也从来没有做出过牺牲。他们所说的代价和牺牲,都是给别人准备的。而他们自己,只需要大把的捞进银子就行了,同时捞进的还有私家车、两套住宅房,以及别墅之类。还有呢,就是“改革家”的桂冠和“解放思想”、“更新观念”的美名。至于下岗失业、看不起病、子女上不起大学、穷愁潦倒之类“牺牲”,都由那些被他们所瞧不起的“低素质”的年龄偏大的职工们给包揽完了。—— 世界上还有这种道理?这算是什么逻辑?真正的共产党人从来没有过这种行径。


这就涉及观念转变的问题。那种一提改革就必然与牺牲和付出代价相联系的主张,其实是计划经济时期的产物,是权力开道、行政命令铺路的产物,也是“阶级斗争一抓就灵”的产物。这种观念与市场经济的现实已经格格不入。市场经济讲究的是重合同守信用,讲究的是互利互惠。真正的市场经济就不允许强令别人“牺牲”。所有的人是生而平等的,谁规定的某部分人必须“牺牲”?谁有权力要求别人必须“牺牲”?


改革从根本上说是利益关系的调整、是利益格局的调整。改革要解决的是人民内部矛盾。无协商即无改革,无补偿即无改革。在2004年3月份人大会议通过《宪法》修正案以后,人权写入《宪法》,保护私有财产写入《宪法》,合理补偿原则写入《宪法》,这被认为是可以载入史册的里程碑式的大事。这意味着进一步限制公权力对私权力的侵害。任何以“国家”的名义、以“革命”的名义、以“改革”的名义而随意侵害公民合法权益的行为都将是不允许的。即使是从大局出发要求公民必须做出让步和牺牲,也必须依法给予合理补偿。这是我们新的宪法精神所规定的原则。


我们的改革应该是双赢的改革,是多赢的改革,那种一提改革就想要“牺牲”几千万人、就要求别人“付出代价”的主张,说轻一点是糊涂观念,说重一点是强盗逻辑。其实,只要换把椅子坐坐,换位思考一下,就不难看出此中的悖论。让那些声嘶力竭高喊“改革”和“牺牲”的人自己付出哪怕一丁点代价,他们也会跳起来。更不要说让他们下岗失业、流离失所。共产党的传统历来是“要求群众做到的事自己首先要做到”,“喊破嗓子不如做出样子”。以此为标准进行判断,谁是真改革、谁是假改革,人们也就一目了然了。


所以,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让全社会共享改革成果”的主张,仿佛灯塔,驱散了笼罩在前进道路上的迷雾。又好比是指南针,为我们拨正了航向。我们的改革不是让少数人肥己的“小灶”,我们改革的终极目标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一切与此相背离、相抵触的主张都是谬论,必遭唾弃和鞭达。


网友:田嘉力 2005年05月08日


来源:人民网

上一篇:为法院“减负”更要加快司法体制改革 评论】 【编辑】 【移动】 【删除
下一篇:范恒山:努力打好改革攻坚战 推荐】 【打印】 【收藏】 【关闭
网 友 观 点
本站访客来自 59.45.183.* 于2005-5-28 17:09:00发表评论:

好IQ! 看问题看本质,讲实话将真话。保持党的纯洁。重要啊!!!!!

※来源:文化发展论坛 http://www.ccmedu.com/ 以上内容只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
本站网友 枫树 于2005-5-10 21:02:00发表评论:

好东东!

※来源:文化发展论坛 http://www.ccmedu.com/ 以上内容只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
更多评论】 【匿名回复
本版最新文章
文化体制改革:向左走?向右走?---蔡尚伟宋木文:关于我国出版业转制若干问题的思考
姚非拉谈体制改革与动漫发展改革创新需要预防机制跟进
文化体制改革的环境分析(上)浅谈文化事业单位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四)
浅谈文化事业单位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三)浅谈文化事业单位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二)
浅谈文化事业单位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一)侵蚀阶段与转型阶段再思改革
本版三月热评
文化事业单位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一)艺术院团转企改制的困惑
文化事业单位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二)文化事业单位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三)
文化事业单位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四)文化事业单位的薪酬制度设计(下)
北京儿艺是怎样做到的(一)经营性文化产业与公益性文化事业区分中的难点
文化事业单位的薪酬制度设计(上)部门预算改革探析
 
 
论坛高级检索
编 辑 推 荐
科技政策的制定亟需..
制造新闻的艺术反映..
小议中国乒乓球产业..
互联网的下一步:个..
珠峰在见证央视的短..
"乞丐,请离党政机..
广义国家创新体系
中国网络文化产业极..
休闲经济大有可为
凡“听”必涨,听证..

视觉秀
·早迎圣诞
·胡安.格里斯
·Diesel牛仔..

一 周 热 评
·我们的反法西斯英..
·宁宁:中文域名普..
·宁宁:不要再让英..
·下一个十年,BB..
·王蒙点评红楼新作..
·从“改革牺牲论”..
·主持文艺节目与做..
·超级女声卖的什么..
·义务教育为何这么..
·一个歌手,一个启..

一 周 热 点
·中国新电影导演群..
·强势文化支撑国家..
·从“改革牺牲论”..
·何日君再来——邓..
·台语歌曲过分吸收..
·我们的反法西斯英..
·广义国家创新体系
·树立文化国力理念..
·重建信仰,再造民魂
·宁宁:不要再让英..

文化发展论坛 京ICP备040113号 最佳分辨率:800x600
Copyright ©2002-2005 CCMEDU.com,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市大兴区林校南路5号   102600
中央文化管理干部学院文化发展研究所主办 联系电话:69204633  Email:webmaster@ccmed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