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 文化发展战略论坛发言稿
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灵魂
一、科学发展观以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的协调发展为指归,“以人为本”是其核心与灵魂
科学发展观,是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做出的《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正式提出来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强调“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的要求”,推进改革和发展。这是新一届领导集体执政以来对我国国家发展战略和执政理念的新概括,也是我们党对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指导思想的新发展。
科学发展观提出“以人为本”,强调人的全面发展,强调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这对于贯彻落实十六大精神,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促进我国经济、社会和文化的繁荣发展,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那么,什么是“以人为本”呢?温家宝总理今年二月在中央党校省部级主要领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专题研究班的讲话中有以下阐述:“以人为本,就是要把人民的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满足人们的多方面需求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具体地说,就是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物质文化生活水平和健康水平;就是要尊重和保障人权,包括公民的政治、经济、文化权利;就是要不断提高人们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就是要创造人们平等发展、充分发挥聪明才智的社会环境。”这是对“以人为本”很完整很科学的阐释,也是对科学发展观高度重视人的因素,一切以人的发展为目的这样一种发展观的最好阐释。
所谓人的发展,无非包涵了物质和精神两个层面。人之所以为人(即与动物的区别),就在于人具有物质需求之上的精神需求。相对于物质需求属于低层次、浅层次的需求,精神需求才是人类高层次、深层次的需求。诚然,人类社会首先要满足自己衣食住行之类属于物质层面的需求,这是最基本的需求;但是仅仅达到这种基本的物质需求是不够的,也是不全面的。为了实现人的全面发展,还必须满足人们高层次的精神文化需求,这是现代社会的必然要求,也是我们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然而,人类社会发展的规律告诉我们:物质生活容易满足,精神生活没有止境;经济指标容易追赶,而文化建设不可能一蹴而就。譬如近年来住房、汽车等发展很快;但人的素质却很难一下子得到提高。因此,繁荣发展各类文化事业,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是树立科学发展观,体现以人为本,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的一项极其重要的战略任务。
二、研究制定文化发展纲要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的方针,着力改善全体公民的精神文化生活,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
当前,有关方面正在抓紧研究制定指导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十一五”规划和文化发展纲要,应当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方针,把文化建设的任务落到实处。特别是制定文化发展纲要,因为是较长一段时间内我国文化建设的指导性、纲领性文件,必须对我国文化的发展战略、指导方针、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有明确的规定和要求。从“以人为本”和“人的全面发展”的角度出发,文化发展纲要对保障公民的文化权益和改善公民的文化生活等方面,都应该具有必须遵循的方针原则和确保实施的指标体系。譬如:
第一、必须保障公民享有基本文化生活的权利。这是在文化领域贯彻“以人为本”精神首要的一条。人人享有公共文化服务和基本的文化生活,应当如同人人享有义务教育和人人享有初级医疗保健一样,作为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得到切实的保障。并且建立起必要的公民在文化生活方面如读书、观赏戏剧、电影、电视节目等内容的指标体系。
第二、必须保障公民具有文化创造的权利。我们切不可认为,文化创造或者说文化创新是知识分子和少数人的事情,真正有价值的原创性的文化创造往往来自民间,来自大众。必须切实保护全民族的文化创造的生机和活力,充分发挥每一个公民的想象力和创造力,才能实现文化(主要包括科学与文艺)的繁荣,保障国家创新能力和创新水平的不断提高。
第三、必须明确各级政府对文化建设特别是公共文化建设的责任。文化事业是社会事业的一个重要领域。繁荣发展文化事业,提供公共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目的是为了为了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改善全体公民的文化生活质量,从而不断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为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精神动力和思想保障。很显然,这是“以人为本”和“人的全面发展”题中应有之义,也是“执政为民”的内在要求,应当明确为各级政府的职责和义务。为了达此目的,在公共财政框架中,公共文化支出是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然而,目前国家财政对文化事业的投入与其所承担的职责和任务极不相称,严重影响到文化事业的发展。为了落实十六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必须尽快扭转文化投入太少的现状,较大幅度调整公共文化支出在公共财政框架中的份额,大力促进各类文化事业的繁荣发展。
三、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不仅是“以人为本”的需要,也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然要求
一个国家、一个民族要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必须具有强盛的经济,昌明的政治和繁荣的文化。中华民族要实现伟大复兴,应当是经济、政治、文化的全面复兴。文化复兴是民族复兴的根本标志。从一定意义上说,文化上的成就较之于经济和政治,更具有持久的竞争力和永恒的生命力,因而其地位和作用显得尤为重要。早在90年代初,日本学者界屋太一在其回顾二十世纪发展历程的著作《历史的波澜》一书中就提出了“文化比经济更重要”的观点。1995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发布了第一份世界文化发展报告《我们的创造性的多样性》,也提出了“把文化置于发展的中心位置”的意见。1998年,联合国教科文化组织在瑞典斯德哥尔摩召开“文化促进发展政府间会议”,在文化多样性宣言的征求意见稿中甚至提出“社会发展的终极目标是文化的繁荣”。这些都说明,文化对于人类社会的发展是何等重要!
从历史的角度看,也可以十分清楚地看出文化在人类社会发展中的价值和意义。可以说,一部人类文明发展史,就是各民族文化创造的历史。当一个时代一旦成为历史,它留给后人的就只有两个字:文化。因为,一切物质的东西都会随着时间的推移化为尘土,唯有精神文化的创造在历史长河的淘洗中显示出永恒的光辉。这正如大诗人李白所言:“屈平诗赋悬日月,楚王台榭空山丘。”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和民族,无一不把自己的文化引以为荣,引以自豪。可以说,对人类文明演进的贡献大小,最突出的座标,不是财富,更不是武力,而是文化,是伟大的思想家、科学家、文学家、艺术家及其不朽的精神文化创造成果。
再从现实的角度看,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需要大力加强文化建设。从毛泽东的《新民主主义论》阐明文化与经济和政治三者之关系,到邓小平《第四次文代会祝辞》提出“两个文明”建设,再到江泽民的“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直至新一届领导集体提出“科学发展观”,可以看出我党几代领导人对文化问题的看法是一脉相承、一以贯之的,充分体现了中国共产党人自觉的精神追求和崇高的文化目标。特别是党的十六大以来,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导下,全党和全国人民对文化的认识不断深化和提高,文化建设热情高涨,现在关键的问题是,要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从人的全面发展和中华民族振兴的高度,制定文化发展纲要,扎扎实实推进各项文化建设,按照十六届四中全会关于不断提高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能力的要求,“努力铸造中华文化的新辉煌”。
(2004,深圳“文化发展战略论坛”发言稿,即将发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