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事业单位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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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发改委“十一五”专项规划编制计划,文化部《文化建设“十一五”规划》提出,要在未来五至十年中,推动实施五大发展战略,即文化创新战略、公共文化服务提升战略、文化产业跨越式发展战略、中华文化走出去战略和人才兴文战略。到2010年,通过深化文化管理体制改革和运营机制改革,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管理、行业自律、企事业单位依法运行的文化管理体制和富有活力的文化产品生产经营机制,形成公有制为主导,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文化事业的新格局。基于此,文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应该做到以下几点: 首先,要紧紧围绕“人才兴文”战略的总体目标,彻底转变人才观念。“人才兴文”战略的总体目标是:大力加强以文化行政人才、文化经营管理人才和文化艺术专业人才为主体的文化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充满生机与活力的人才工作新机制,着力营造有利于优秀文化人才大量涌现、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实现文化人才总量稳步增长,文化从业人员占总人口比重稳步提高,文化人才队伍素质明显提高。 第二、要紧紧抓住“人才兴文”战略的实施要点,大力加强文化人才队伍建设。“人才兴文”战略是人才强国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发展社会主义文化事业、繁荣社会主义文化产业的根本战略之一。实施人才兴文战略,就是要牢固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观念,增强文化人才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努力形成促进文化人才成长的良好机制,加强培养,大力吸引,合理使用,造就一支素质好、水平高、业务强的文化人才队伍,为繁荣文化事业、发展文化产业提供强大的人才支持。人才是当前文化产业发展最为紧缺的资源之一,尤其在知识和智力密集型的文化产业,人的因素在其发展中起着重要的作用。要实现我国文化产业的快速发展,必须实施“人才兴文”战略,坚持大力培养、积极引进、合理使用文化产业人才,特别是要培养熟知国际文化市场的外向型人才,逐步建立一支懂文化、善经营、通管理、精技术的复合型文化产业人才队伍。 第三,要放眼全球,敞开怀抱,树立“不求所有,不求所在,但求所用”的观念,广纳贤才,形成一支宏大的人才队伍。面对新的形势,我们不能继续单纯依靠从头开始培养的模式,要善于借脑、借力、借势,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共同发展文化艺术事业。 第四,要重点抓好文艺人才队伍结构性失衡问题。从目前文化事业单位的人才结构来看,一方面后勤服务人员和低层次的行政管理人员过剩,另一方面经营管理和骨干业务人才短缺。为了解决结构性人才失衡问题,一方面要调整人员结构,优化人员配置,促进文化事业单位富余人员分流,充分发挥现有人才的作用,创造一个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用人环境。另一方面要利用各种社会资源,开辟多种渠道,建立文化产业的人才培养体系,逐步形成良好的人才培养机制,加快引进和培养文化科技、经营管理以及其它各类紧缺人才。 第五,要重视人力资本产权制度建设问题。要彻底转变人才观念,变计划经济下的传统人事管理为人力资源的培养、开发和利用,并在此基础上,充分把握知识经济时代以知识为基础、以知识创新为动力、以知识产业为主导、以高智力的人力资本为主体、以知识产品为依托、以实现知识价值为目的主要特征,使人力资本在繁荣社会主义文化艺术的过程中渐居主导地位。 人力资本是指个人天然地占有自己的体力、技能和知识,而且由于人力资本是“活的财产”和“主动财产”,只能由其天然的所有人控制着这种资产的启动、开发和利用。应当说,人力资本的这种天然的“个人所有制”是一种客观事实或自然状态,是不因任何社会制度而改变的。但是,在新中国成立后,物质生产资料公有制的求纯化倾向,曾经严重地影响到人力资本产权状况。由于在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体制之内,物质资本(生产资料部分)只能唯一合法地以公有制形式存在,人力资本也只能在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体制之内获得其合法的存在空间,人力资本个人没有自由选择工作或没有自由转让工作的权利,没有自由转让、自由选择合约的权利,没有自由迁移的权利。在事业单位中,个体无一例外地都是某种程度的公家人,“单位”掌握着人力资本的配置权(就业、迁移),部分使用权以及部分投资权,并控制着人力资本的交易权,因此,人力资本产权就不可避免地带有公有制的特性,形成了一种人力资本个人与社会双重所有的产权关系,从而造成人力资本私有产权的“残缺”。当然,随着改革开放的进程尤其是知识经济时代的初露端倪所必须具备的法制化进程,人力资本产权制度问题已经日益得到应有的重视,这从当代社会经济制度包括城市、农村的经济体制改革,劳动力市场变化以及户籍制度、工资制度等等方面的变革中都有着十分清晰的轨迹。在文化事业单位的改革中,在人才问题上,除了人事制度改革、人力资源的开发、整合、利用外,就文化工作和文艺工作者的特性而言,必须注重人力资本产权制度的建设和完善问题。建国五十多年来,由于我国特有的政治形态文艺学的影响,在社会主义文化艺术事业的发展中,在人力资本产权制度的问题上,从理论建设到每个不同阶段的具体实践中,都存在着许多值得我们认真思考和再认识的问题。我们常常就一些现象提出,“一个人的逝去终结了一个剧种的生命”、“一个人救活了一个剧团”、“一个人演火了一台戏”……但不论是对一件艺术作品,还是对一个组织而言,最后都要体现在人的身上,个人的或组织的无形资产,人力资本的产权问题,尤其是相对于创造性、感染力极强的文化艺术作品而言,在知识经济时代将越来越凸现其巨大的影响和作用。文化事业单位的人事制度改革必须在充分考虑知识经济特征的前提下,重视人力资本产权制度建设问题。从国家、历史、人民的使命和责任来认识这个问题,从文化发展战略的高度来重视这个问题,从民族艺术的发扬光大的角度来定位这个问题,从文化艺术人才的成长规律、涵养环境、特殊效用等等方面来权衡这个问题,以科学、规范、合法理的程序、规则来运作这个问题,以求为文化艺术事业的发展谋取空间的最大化和效益的最大化,使人力资本在繁荣社会主义文化艺术的过程中渐居主导地位(将另文)。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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