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加强网络文化管理
现在网络文化中出现虚假信息、不健康内容和不文明行为是一种正常的社会现象,正如前面所述,网络社会虽然是虚拟的,但其已经具备了最基本的社会形态。这种现象的出现必然导致社会控制体系的出现。社会控制体系主要含有法律控制、组织控制、道德控制和舆论控制这四种控制方式。但是加强网络文化管理,并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更不是一日之功。首先,网络文化内容复杂繁多,在管理上存在诸多方面的困惑和困难。一是不健康内容、虚假信息的来源十分广泛,而且传播方式在不断地变化;二是传播者的身份极具隐蔽性,而且身份不具备唯一性;三是传播的时间和地点很难确定,取证时困难重重;四是传播者一般都具有很高的专业技术水平,很难追踪;五是互联网跨国传播、越境传播的特性为司法管辖带来极大挑战。要解决这些难点,突出重围,加强网络文化管理,净化网络文化环境,至少要从以下五方面入手:
1、政府加强监管
加强网络文化管理,政府职能部门的作用是最大的。首先是要加强政府引导的力度,对拥有优秀网络文化的网站加大扶持和宣传力度,用先进文化和优秀文化作为主流文化占领网络文化阵地。要加大力度把更多更好的优秀文化信息在网络中传播,使网络成为传播先进文化的重要阵地。其次是相关管理部门应加快调研、充分调研,尽快建立健全网络文化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切实加大依法管理网络文化的效能和力度。并且要详细研究和借鉴国外网络文化管理的经验,依法有效加强对移动网络的管理。再次是扶持开发有中国民族文化特色、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网络游戏,加快发展网络游戏产业,采取有效措施改变目前国外网络游戏吞噬国内网络游戏战线的局面。最后是指导建立行业协会或社会团体,充分发挥其作用,并及时制定相关的行业自律机制。如中国互联网协会、网络文明工程组委会近年来为网络文化健康繁荣发展做了大量工作。各互联网协会和社会团体组织,要通过理论研讨、行业评优、政策调研等措施,切实加强行业自律,完善行业规范制度。
2、提高服务意识
要提高服务提供商的服务意识、道德意识,加强服务提供商的社会责任感。当前网络中出现这样多的不健康内容、虚假信息,与服务提供商的服务意识、道德意识和社会责任感大面积集体缺失有相当大的关系。商人是无时无刻不在追求利益,为了能赚更多的钱,一部分服务提供商什么都敢做,道德、良知、社会责任都抛在了脑后。对于这些商人来说,道德已经不是他们不可突破的心理防线了,只有法律才是能让他们真正感到恐惧的最后底限了。在位了既能挣到更多钱又不触犯法律的前提下,很多网站的经营指导思想都是要大打法律的擦边球,在法律边缘活动,追寻法律的临界点。所以,更好的促进互联网的发展,首要的一步就是提升网络经营者的社会责任感。
加强服务提供商的服务意识、道德意识和社会责任感,首先一定要让其自律,但自律只能让一部分有良知的服务提供商收敛其经营行为,却很难达到最终预定的效果。所以,由政府指导、服务提供商自身组织的行业协会就应该起到行业自律的功能,通过行业协会或团体对行业自身和行业内部进行调整、监督和管理。不只如此,再加上政府相关部门加大力度对行业和行业协会进行监督和管理,运用行政与法律等手段,严格管理服务提供商,彻底打击和消除网络上的不良信息。
3、内容分级制度
目前网络上的不健康信息对广大网民、尤其是青少年网民的影响毒害极深,如有的充斥着暴力血腥、色情甚至反动内容的网络游戏、包含不健康内容电影和虚假的反动信息等等。而网络游戏的受众群体是最大的,玩网络游戏的人群分布很广泛,各个地方各个年龄的人都有。有一些游戏从风格设计、色彩动画到故事情节、情景效果都做得非常好,也有很多的有益的内容在里面。所以青少年玩网络游戏是一个很自然也很普遍现象,其好玩的天性以及更强地接受新事物的能力,使得青少年与网络游戏的结合是一个可以预期的事。但是我们都不愿看到的是,某些青少年对于网络游戏已经达到了痴迷的程度,患上网络成瘾症,不仅影响年轻人的学习,而且对其健康成长也十分不利。而在有些网络游戏中,其内容中所提倡的人文关怀精神、正义、道德良知等对于青少年的成长还是有一点帮助和正面影响的。所以说对于网络游戏的管理要分开一般和特殊、分开成年与未成年、分开少年与青年。在电影的管理中我们采用分级制的办法,同样,在网络游戏中也可以采用。按照不同的年龄、不同的身份、不同的背景,主要要有明显的界定,把适合青年人、有益于青年人成长的网络游戏归于一类,把含有暴力血腥的网络游戏归于一类,把不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归于一类,这样才有利于把网络游戏产业搞好,更有助于网络文化管理。
我们在现实中所看到的电影都是经过严格的审查的,网络中的电影传播却没有很严格的法规限制,只有依靠现有的电影只有依靠现有的法规对其进行管理。但是,网络中的电影也是可以采取分级制度的,同现实社会一样,用分级制度来限制观看人群,把不同内容的电影去分开,有利于电影产业在网络中的进一步发展,更有助于网络文化管理。
在国外,网络内容的分级制是很普遍的,在这些分级制中对于网络色情(在色情合法化的国家)、暴力的认定标准是基于成年未成年的区分。网络内容中哪些是未成年人禁止浏览、查阅,有着严格的规定,未成年人进入这些领域是需要比较细致的认定。很多国家的网络内容中给成年人提供的性教育、性知识栏目,如果访问者需要访问,是要提交很多相关证明。但在我们国家,所有的内容都是对未成年人开放的。所以,要想更好的保护青少年的健康成长,网络分级制是一个非常可行的办法。在互联网高度发展的今天,更应该采取行之有效的办法去引导人们,尤其是青少年的健康发展。
4、用户提高素质
网络文化管理是在管理网络文化,而网络文化的受众就是广大的网民。我们不光要健全法规、加强政府引导和监管的力度、提高服务商的服务意识和采取内容分级制度,更要从网络受众入手。很简单的道理,如果没有某些网民的特殊需求,就不会有网络中不健康的信息传播;如果没有某些网民的法律意识薄弱,就不会有网络中虚假信息的发布和流传。着力从用户入手,就要不断加强教育。不但要更多地进行普法宣传教育,还要使用户自身积极地提高道德素质。相对于法律的一元化,道德却是多元化的,是多极分布的。道德与法律的关系自古以来一直是困扰理论和实践的一个难题,而在当今法治社会,二者关系就更为复杂。道德多元化的现代社会,法律作为道德评价的重要载体之一,负有倡导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社会正义与良知的重要使命。正常状态下,道德更属于自治,法律更属于他治。
提高用户的道德素质,加强用户对优秀网络文化的需求,是在不断加大素质教育力度的同时,不断推广优秀的和先进网络文化,使优秀的和先进的网络文化成为网络中的主流文化、时尚文化。进一步的说,主要优秀的和先进的网络文化占领了网络文化的主要阵地,那些不健康的内容、虚假的信息便已无藏身之处,广大的网民自然就会区分网络中的善恶美丑,自然就会主动地去倾向优秀的和先进的主流网络文化。所以,加强和提高广大网络用户的素质是在网络文化管理中不可缺少的一个环节。
5、社会共同关注
在当今我国网络文化中出现的种种问题中,色情、暴力和虚假信息是最严重也是最受全社会关注的。对于这些问题,首先我国的法律精神就是禁止的,也是我们文化习俗中所不提倡的,与我们全社会形成的道德判断也是背离的。网络中的不良信息不可能为了满足一小部分人的欲望需求,而伤害整个社会的道德判断指标,更不能用一小部分人的需求来掩盖大多数人对其的反感与批评态度。所以在这些问题上,全社会都应该积极响应、积极抵制,社会各界拧在一起,用优秀的和先进的网络文化形成强势文化作为网络文化的主体。提高全社会的关注程度,不仅有利于传播和推广民族优秀文化和先进网络文化,更有助于网络文化管理。
[编者语]
加强网络文化管理,净化网络文化环境,弘扬民族优秀文化,发展祖国先进文化——从我们每个人做起!
参考文献:
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文化部)
第十六次中国互联网发展状况统计报告(CNNIC)
第三只眼看网络(王强)
浅析网络文化与青少年教育(王怀禹)
网络不良信息管不住(王吉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