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剑精神和江湖匪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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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电视剧《亮剑》里,主人公李云龙受到了广大观众的喜爱。观众喜欢他粗野但是勇猛的打仗风格,也喜欢他狡诈但是讲义气的性格,他那标志性的“嗨嗨”一笑,又像极了一个没有任何城府的大孩子。但是在很多人的眼里,这个大字识不了几个的李云龙与其说是一个中共的高级军官,还不如说更像一个标准的土匪。军人有军人的职业准则,但土匪有土匪的规矩,观众最喜欢李云龙的地方,恰恰在于他身上的这股匪气。 《亮剑》开始的时候有一个情节:李云龙的独立团历尽千辛万苦,成功地干掉了日本精锐的坂田联队,正当他们准备从正面突围的时候,突然有人报告说,还有一个兄弟没有突围出来。只见李云龙毫不犹豫地说:“我们独立团从成立的那一天起,从来没有丢下一个兄弟!”于是回去救援。这样的做法颇有一些“不求同年同月同日生,但求同年同月同日死”的江湖义气,如果我是独立团的战士,就是死,也会心甘情愿的。 这大概可以称为一个中国版的拯救大兵瑞恩的浪漫故事,但是从战争法则的角度来讲,为了救一个人,就让几百号人承担巨大的风险,这样的做法是绝对不允许的。所以,李云龙回来后受到了严厉的批评,那个又矮又胖的首长(天知道怎么选了这么一个人)回来后一阵纪律、形势的宏观叙事,几乎有了反面形象的效果。但是批评归批评,在观众的心目中,李云龙的形象不但没有受到伤害,相反得到了极大的提升,大家都觉得,我们的首长怎么会这么死板呢?一点人情味都没有。从这件事上我们可以说,李云龙之所以受到大家的喜欢,不是因为他能打胜仗,也不是他拉不回来的牛脾气,而是因为他身上有一种中国传统的义气,这种义气让我们这些身在江湖的小人物体会到了一种被尊重的感受。 在李云龙的好兄弟和尚被误杀以后,他的这种义气达到了高潮。误杀和尚的土匪已经招安,所以应该称为“友军”,而且确实属于“误杀”,按照我们的能够接受的做法,李云龙应该在万般痛苦之中,狠狠地朝天开枪扫射,当然还可以借酒消愁什么的。在大局和小我之间最后作出顾全大局的决定,是我们习惯的表现形式。但李云龙没有,当和尚的死讯传到他的耳朵里时,他拉了队伍就去报仇去了,面对土匪的哀求和解释,我党的高级将领李云龙大手一挥:我他娘的不管你是谁,你杀了我的兄弟,你就得偿命!于是手起刀落,为和尚找了一条命回来。 这当然又是一个完全错误的做法。李云龙的放肆,明显违背了我军的政策,扣上个“破坏抗日大好形式”的帽子也不为过。但是再一次,我们还是没有责怪李云龙做错了什么,反而又为他感动了一次。所以我说李云龙是个土匪,土匪是不会考虑千秋万代的,说什么民族大义都是扯蛋,杀人偿命,才是土匪最简单的逻辑。 但李云龙是个可爱的土匪,是一个让我们感到亲切的土匪。中国传统里有“忠”、“孝”、“义”这几种价值观,其中“忠”是对君主的感情,“孝”是对父母的感情,而“义”,则是对兄弟的感情。“忠”和“孝”,是被统治者张扬的,甚至在“忠孝”不能两全的时候,主张的是进“忠”而不是进“孝”。而相比之下,兄弟之间的“义”则被忽略了,只能顽强地生长在民间。李云龙对手下的战士情同手足,不离不弃,就是“义”的体现。李云龙对日本人的仇恨,来自于亲人的被杀和家乡的沦陷,“孝”是李云龙揭竿而起的出发点。在《亮剑》里,我们看到的却是对“义”的张扬,而对国家的尽“忠”却被忽略了。 我觉得,这种颠倒的价值观非常重要,体现了一种对百姓普通情感的尊重。李云龙决不肯牺牲小我顾全大局,还屡屡做出违反规定的事情,这样的人让我们觉得亲切,觉得放心,仿佛是自己的亲兄弟。为了报仇而不是为了什么理念,为了喝酒吃肉而不是为了什么共产主义,正是这样的初衷,让李云龙的杀人如麻不再显得血腥,而是有了真正正义的理由。 所以在故事的最后,当李云龙在国防大学的讲台上慷慨陈词,讲述他的亮剑精神时,我感到了一点失望,这个导演刻意制造的高潮,在我看来更像是无厘头的喜剧。我当时就想,如果李云龙在战争胜利后,能够解甲归田,去陪伴他的死去的爱人和兄弟,是不是比他到讲台上当一个什么将军更好呢? 来源:sohu社区 作者:我心相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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