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游客进入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文化发展论坛 > 发展谭 > 法律 > 高勤荣的自由就是我们的自由

高勤荣的自由就是我们的自由

2006-12-15 阅读58次 本站网友萧锐发表 萧锐专栏 【字体: 】 上一篇<<>>下一篇
本文只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 本文版权归作者和本站共同拥有,转贴请注明作者及出处。

高勤荣的自由就是我们的自由
萧 锐


    高勤荣,一个注定要写入中国新闻史册的名字,一个八年来在某些场合却讳莫如深的名字,一个让众多人大代表和学者专家数年奔走、联名上书的名字,在八年牢狱之后再次回到公众视线。2006年12月14日的南方周末与南方都市报是值得铭记的,两报同时对出狱后的高勤荣作的专访再次掀起关于高勤荣、又不仅仅关于高勤荣的讨论狂潮。
    高勤荣是谁?他做了什么?八年的牢狱之灾是如何从虚无缥缈一路做实做成铁案的?遭到媒体与学界普遍质疑的三项重罪到底内情如何?伴随着“高勤荣,你在哪里?”的追问,高勤荣缘何还是在八年后以“刑满释放”的方式获得自由?当年的“运城亿元造假工程”究竟是以怎样的处理结果“结束”的?相关责任人现在在哪里?…尽管伴随高勤荣的八年牢狱,这样的疑问与争论一直没有停止过,但是直到今天,疑问却仍旧是疑问,有关方面的三缄其口让争论延续到今天。
    关于换来高勤荣八年牢狱的三项重罪,来自法学家与律师的质疑与分析已经很多,辩护律师的一句“荒唐”说出的又何止是无奈?如果说在当下的国情中媒体权力面对公权力的无奈我们还可以用“中国特色”来安慰自己,那么当法律也在强大的集团共谋面前由沉默变为帮凶的时候,我们不禁要问:究竟是哪里出了问题?
    从媒体的报道上看,这个当年轰动全国、让总理“罢饭”的假渗灌工程最后的“严肃处理”,似乎除了揭露者高勤荣在事件被中央媒体揭露几个月后因“受贿罪、介绍卖淫罪、诈骗罪”被判刑12年”(那个可怕的省纪委专案组!那种“不信就查不出问题”的办案逻辑!),还没有听说有哪个直接责任人受到了哪一种公开处理。而据网友回帖与相关调查,当年亿元假渗灌工程的相关责任人都似乎一路提拔而且还尚在高位或者已然安享晚年…
    这就很好解释为什么曾为高勤荣采访假渗灌提供线索的原运城地区行署驻北京联络处副主任高满强也会被法院判刑7年,而且在刚出监狱门口“就被三个歹徒用铁棍暴打致残”了,至于高勤荣的案子为何会在中央批示与媒体追踪之下仍旧把牢底坐穿,原因也就更是一览无余。最简单,也是最实用的办法就是利益倒推:高勤荣的案子会牵扯到谁的利益?谁的利益又会因为高勤荣的揭露而受损、会因为高勤荣的平反而遭到重创?那些在《新闻调查》中依旧闪烁其词的官员们现在在哪里?他们在干什么?直接的责任人受到怎样的处理?…南方周末与南方都市报的报道是值得致敬的,哪怕仅仅是因为这一点。
    还记得前段时间中国青年报记者刘万永在几年追踪“高官的生意经”案件中留给同事的话:如果以后有人说我在那里贩毒或者嫖娼了,你们可千万不要信!…这成了怎样的一个世界?公权力怎么就成了某些领导肆意利用与玩弄的工具?公民权利在他们面前为什么就那么弱不禁风?共谋,这是一个庞大的利益共谋!
    不想再奢谈多年后的宪政实现与公民权利彰显,现在,在一个记者因真话获罪蒙冤的现在,我们哪怕只想请求有关部门:公开运城亿元假渗灌事件的追责情况!重新审查高勤荣案的来龙去脉!给享有知情权的民众一个交待,也给八年来一直不敢直面事件本身的有关部门一个解脱!以正视听也罢,勇于揭丑尤佳。盖子,总是要揭开的,只是时间问题。
    作为一名记者,为什么仅仅说了一点儿真话,就得付出自由、名誉、家庭乃至生命的代价?高勤荣的悲惨命运,其实是对所有试图言说和表达真话的公民的公然威胁,也是对我们三修五改的宪法文本那足以夺目的公民权利宣言最大的蔑视与嘲讽!
    记者的受难是公民权利受难的前兆。今天,作为记者的高勤荣因为说真话而丧失了八年人身自由;明天,任何一个普通公民也可能遭到同样的权利侵害。在这一点上,高勤荣的自由就是我们的自由!

2006年12月15日于并南山大

相关新闻链接:

南方周末:一个记者的牢狱8年——山西记者高勤荣专访

山西记者高勤荣揭露工程造假入狱八年 出狱称永不言悔

上一篇:美报告批评中国盗版问题 称将诉至WTO制裁 评论】 【编辑】 【移动】 【删除
下一篇:新闻出版总署调研 完善反盗版侵权法规体系 推荐】 【打印】 【收藏】 【关闭
本站支持用键盘← →按键翻页以方便用户浏览
网 友 观 点
本站访客来自 59.63.203.* 于2006-12-15 13:41:00发表评论:

不一定!

※来源:文化发展论坛 http://www.ccmedu.com/ 以上内容只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
更多评论】 【匿名回复
本版最新文章
吸引外资必须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网络诈骗:虚拟世界的真实犯罪
传统文化该如何保卫“知识产权”网络原创音乐需要更多自由空间
全国人大将对物权法草案进行第7次审议新闻出版总署调研 完善反盗版侵权法规体系
高勤荣的自由就是我们的自由美报告批评中国盗版问题 称将诉至WTO制裁
南京摧毁一特大盗版教辅书窝点艺术品的知识产权保护之争
本版三月热评
2006年南京市文物行政执法工作总结知识经济发展呼唤知识产权保护
南京市文化局(市文物局)2006年普法、依法..农村数字电影院的期待与担忧——另类解读系列一
关于进一步加强对网吧上网消费者的有效身份证件..南京市重要近现代建筑和近现代建筑风貌区保护条例
江苏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许可证该不该吊销起争议,一网吧状告南京市文化局
法律视野里的“网络通缉”浅谈博物馆展览合同
 
 
论坛高级检索
编 辑 推 荐
做“民族形象设计”..
因为穷所以不能提供..
网络诈骗:虚拟世界..
当年演出引轰动:风..
我国新一代互动新媒..
“风水”申遗是对科..
“文学垃圾论”不是..
为何文艺界的大师一..
国人为何消费水平低
中国的战略文化传统

视觉秀
·韩美林雕塑欣赏
·京城流行的“裸体..

一 周 热 评
·文化创意产业博览..
·文化体制改革到底..
·拿到乐谱却唱不出歌
·诺贝尔奖的典礼结..
·你比帝王差多少?
·文化创意产业博览..
·寻找夏朝都城——..
·“墨攻”——东方..
·高勤荣的自由就是..
·德知名汉学家称中..

一 周 热 点
·文化体制改革到底..
·“洞穴之光”点不..
·拿到乐谱却唱不出歌
·深化文化体制改革..
·从疯狂的石头说开去
·2007元旦新年..
·音像游商、地摊和..
·文化创意产业博览..
·关于表彰2006..
·构建以人为本的非..

京ICP备06023340号 最佳分辨率:800x600
Copyright ©2002-2006 CCMEDU.com,All Rights Reserved
文化发展研究所主办 联系电话:69204633
Email:webmaster@ccmed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