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总理温家宝近日签署第458号国务院令,中国《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已于2006年1月18日在国务院第122次常务会议上通过,自2006年3月1日起施行。
通读《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一个感觉就是政府对于娱乐场所管理的重视,今后的娱乐场所将按照活跃群众娱乐生活,有利于构建和谐社会的方向发展,一系列具体的规定,无疑将会使娱乐场所更加有序。该条例已经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将于今年3月1日起施行。对于这样一个法规,社会各界可说期待已久,对于因娱乐业泛滥无序发展而受到利益侵害的民众来说,尤其如此。
条例中有三个亮点引人关注,其一,此次颁布的条例,明确规定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开办娱乐场所,可谓用心良苦,利剑直指娱乐场所的痼疾病灶。民众需要健康有序的娱乐活动,可眼下的娱乐场所之所以问题多多,在某种程度上成为侵蚀社会健康肌体的一个重要因素,就在于条例中明确禁止的“有关人员及其近亲属”目前恰恰是一部分娱乐企业的老板或变相老板,由此造成的恶劣影响更深为群众所诟病。今天,有了法条为此设立“高压线”,可以说是从“根儿”上的一次正本清源、在源头上的一次有效过滤。
其二,每日凌晨2时至上午8时,娱乐场所不得营业。这是在时间上对其作出严格规范。长期以来,娱乐场所的喧嚣噪音、通宵经营造成的扰民现象严重存在,周围住户对此怨声载道,条例的颁布将有利于群众的正常休息和生活。
其三,歌舞娱乐场所不得接纳未成年人。这有利于青少年的学习、生活不被打扰,有利于他们的健康成长。
然而,有了好的法规,更需要有效的监督机制和切实有力的治理行动。广大群众最关心的也是条例如何能够得到切实有力的执行,甚至可说,法规实行以后,有多少违规娱乐场所能够关闭,将成为直接检验法规是否能够得到有效执行的一个标尺。
比如说,此前法晚曾报道,后海酒吧和两百余家“棋牌室”,存在噪音扰民和赌博毒害社区文化生活的现象,酒吧和“棋牌室”周围的住户,早已对此深恶痛绝。那么,酒吧能否按时经营、非法“棋牌室”能否彻底关闭,就是检验条例执行情况的一个看得见、摸得着的硬性指标。
来源:法制晚报 06/0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