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赞助是社会力量,即企业或个人基于一定协议向文化机构或文化活动提供资金或实物,或提供其他形式的帮助,以达到一定商业目的的行为。文化赞助是为文化事业发展筹集资金的重要渠道,同时也是一种行之有效的现代企业营销方式,对于促进文化事业发展和提升企业形象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当今世界上一些国家出台了相应政策,鼓励社会力量赞助文化事业,以弥补政府投入的不足。目前,我国对鼓励社会力量赞助文化事业尚无相关政策,但已经受到了广泛关注,如何借鉴国外文化赞助的成功经验,并结合中国实际,制定适合中国国情的文化赞助政策,鼓励社会力量赞助文化事业,对于进一步拓宽文化事业的投入渠道,缓解政府文化事业投入的不足具有重要作用,对于正在进行的文化体制改革,乃至文化事业的长远发展都将产生深远的影响。
一、国内文化赞助的基本情况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和文化事业的不断发展,社会力量赞助文化事业呈现日益活跃的态势。在国家文化建设整体投入不足的情况下,社会力量的赞助成为国家财政投入的有益补充。
当前社会力量赞助文化事业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赞助重大文化活动,社会力量的赞助是目前举办重大文化活动经费的一个重要来源;赞助各种文艺演出,文艺演出仅靠门票收入往往难以维持演出经费的需要,企业赞助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演出经费的缺乏;文企联合,企业通过冠名等方式,为文艺院团注入资金,推进企业文化建设;赞助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等等,通过这些赞助或活动,文化事业获得一定数量的资金,企业也通过这些赞助活动宣传了自己,提升了企业的形象和品位。
从总体上看,虽然当前文化赞助随着经济增长呈上升趋势,但还存在着赞助不够活跃,赞助金额偏小,资金来源渠道不稳定等问题,并且已有的文化赞助多发生在通俗文化领域,最需要也是最应该得到社会力量赞助的公益性文化事业往往得不到赞助,目前对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等公益性文化事业的赞助很少,还属偶发现象,社会赞助文化事业的规范、畅通、经常性的渠道尚未建立。目前社会出资赞助文化事业,或是由于政府摊派,或是由于人事关系或建设项目的吸引,或是因为文化艺术界的名人效应,或是因为某个企业领导对某种艺术流派的喜爱,等等,凡此种种导致发生的赞助行为,都是很不稳定的,而且数量很少,只能暂时缓解文化部门的资金困难,不能满足文化事业长远发展的需要,与我国当前社会资本中蕴藏的巨大潜力也是很不相称的;而且由于规范、畅通的文化赞助渠道尚未建立,国家对此没有法律法规加以引导和规范,产生了一些违规操作问题,对艺术生产也产生了一定的负面影响。
分析上述问题产生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国家对于引导社会力量赞助文化事业缺乏必要的扶持政策。当前,不同的文化品种得到社会赞助的状况有很大区别。流行文化是不需要政府特殊扶持的领域,可以靠市场来生存,但因其广泛的受众群体和灵活的演出方式可以使企业达到比较好的宣传效果,容易得到赞助;而更需要社会力量支持的公益性文化事业由于受到活动方式、受众群体等方面的制约,对企业赞助的回报率较低,难以有效地吸引文化赞助,而国家对此又缺乏必要的扶持政策来引导,因此,社会力量赞助公益性文化事业的意愿普遍不足
2、对鼓励社会力量赞助文化事业的宣传力度不够。企业对文化事业的陌生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文化赞助的开展,对于文化赞助能够给企业营销带来的好处,企业大多没有足够的认识,以赞助文化事业为荣的观念尚未形成。
3、企业受经济实力和观念认识所限,导致赞助文化事业面窄、量少。目前,中国很多国有企业正在改制,私营企业正在发展当中,经济实力不是十分雄厚,正处于原始积累阶段,难有更多财力用于赞助文化事业。中国企业有传统的怕露富的观念,很多人即使赞助了文化事业也不愿被宣传,这种观点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对文化事业的赞助。将文化赞助作为企业营销的一种手段,通过赞助公益性文化事业来树立企业热爱文化、热心公益的良好的社会形象的做法,还没有被普遍认识。
4、缺乏文化赞助人才和有实力的中介组织来宣传文化赞助,争取文化赞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