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秋时节,《国家“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正式发布,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文化发展史上前所未有的大事。作为党的十六大以来中央关于我国文化发展一系列要求最全面、最具实践指导意义的权威阐释,作为体现执政党与人民共同意志的文化建设国家行动纲领,《纲要》的颁布实施,意义重大而深远。研读《纲要》,让人深切体会到这部新时期中国文化发展宏观指南始终坚持的以人为本、求实创新和科学发展的鲜明特色。
承前启后 继往开来的战略规划
新中国成立以来,国家迄今为止总共发布了11个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五年计划”。但从“十一五”开始,传统的“五年计划”发生了两大变化:“计划”变为“规划”,“计划经济”指令性色彩逐步淡化;首次制定规划子纲,使之成为母纲的丰富与延伸。《国家“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纲要》,正是这一积极变化的成果。
“十一五”国家文化发展规划纲要,与今年3月发布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紧密衔接、相互配套,是共和国历史上第十一个国家发展计(规)划的分领域规划,更是一部以国家名义颁发实施、事关我国文化发展大局的重要法规性文件。所以文化部孙家正部长9月14日在国务院新闻办发布会上指出:“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颁布的《国家“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纲要》,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由中央制定的第一个专门部署文化建设的规划纲要。”
在理性审视国家文化发展态势的基础上,《纲要》承前启后、开拓创新、高屋建瓴、实事求是,不仅对“十五”以来我国文化发展的五大新成就、五项新进展作了简明准确的概括,而且指出了当前我国文化建设与经济政治和社会发展进程的三大“不相适应”与一个“不强”,突出强调“面对新的形势,我们要增强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把握有利于我国文化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大力推动文化创新,促进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充分显示了党中央国务院对正处于一个“新的历史起点”上的中国文化发展现实和发展趋势的深刻把握。
《纲要》作为我国文化领域第一个阶段性的国家发展规划纲领,对国家“十一五”规划关于我国文化建设的总体要求、发展目标、工作任务作了最具实践意义的阐释、拓展与细化,指导思想鲜明、结构清晰、思路新颖、深藏创意,一以贯之地体现了十六大以来我们党按照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坚持用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指导国家文化建设的统领作用;强调要“树立新的文化发展观”,并使之成为推进“十一五”时期我国文化建设再上新台阶的思想保障与行动指南。“序言”引领开头,言简意赅;十大分论涵列48个条目,穿插7个专栏,重点突出,详略得当。《纲要》主要涵盖了三大方面内容:“十一五”时期我国文化发展的重大意义、指导思想、方针原则;“十一五”时期我国文化建设八大领域的发展目标和战略重点;实现“十一五”时期国家文化发展目标任务的组织保证和政策措施。
《纲要》理论创新特色鲜明。针对中国发展所面对的复杂国际形势,针对我国作为一个发展中大国、区域发展不平衡的现实,结合新时期以来文化工作、文化建设的实际,《纲要》首先在确立文化工作指导思想、加强文化建设基础理论方面,采取了一系列重大措施,特别强调理论创新的重要意义。具体表现为:深入实施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编写基本覆盖哲学社会科学主干课程的150种左右重点教材,形成全面反映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理论成果的哲学社会科学教材体系;发展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具有中国特色的哲学社会科学,充分肯定哲学社会科学认识世界、传承文明、创新理论、咨政育人、服务社会的重要作用;重视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和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广泛开展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行业创建活动,等等。
以人为本 科学发展的文化蓝图
《纲要》提出的国家文化建设的8 条方针原则和“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的六大重点,无一不贯穿了“以人为本”与“科学发展”的精神。尤其是《纲要》结合我国经济文化发展不平衡的现实以及在开放条件下维护国家文化安全的战略需要,在“十一五”时期国家文化发展布局和体现政府职能上给予“公共文化服务”以前所未有的重要地位,把切实解决城乡基层特别是中西部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薄弱的问题真正纳入了国家发展规划视野;同时,结合过去文化工作偏重意识形态、忽视文化生产力发展的不足,突出了“发展文化产业”这一新的战略重点,并使之与促进国家在文化方面增强服务能力、提高整体实力、扩大影响力、提升国际竞争力结合起来;在强调文化体制机制不断改革创新的同时,将“民族文化保护”和“对外文化交流”单独列入国家文化的长期发展战略,充分显示了中央对新的国际国内背景形势下中国文化战略取向和政策选择的高瞻远瞩,体现了党和国家对公民基本文化权利保障的重视。
人民创造文化,文化属于人民。作为新的阶段性的文化发展指南,《纲要》自始至终贯穿了新时代人文精神和执政党民主意识,不仅首次提出政府文化工作要“坚持公共服务普遍均等原则”,“优先安排关系人民群众切身文化利益的设施建设”,而且处处把保护好、实现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放在突出位置。在相关章节部分,从政策到措施,从宏观到细节,《纲要》都尽可能对关系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的各个方面做出了创新性的细致部署与周到安排。
比如:作为目标重点之一的农村文化建设,《纲要》在强调实施“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农村电影放映工程、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流动综合文化服务车”四大农村文化建设重点工程的同时,还制定了一系列新措施新办法以切实维护低收入和特殊群体的基本文化权益,规定“到‘十一五’期末,城市的文化设施、服务网络和文化产品基本满足居民就近便捷享受文化服务的需求,在农村基本解决农民群众看书难、看戏难、看电影难、收听收看广播电视难的问题”。特别是增加了采取政府采购、补贴等措施,开辟服务渠道,丰富服务内容,保障和实现城市低收入居民、残疾人、老年人和农民工等群体的基本文化生活需求;国有博物馆、美术馆等公共文化设施免费或优惠向残疾人、老年人等群体开放;国有艺术院团、影剧院每年安排一定场次主要面向低收入居民的低价演出或放映;中央和省级电视台开办添加手语的节目或栏目;积极开展为农民工送书、送戏、送电影活动;有线电视数字化整体转换后,保留一定数量的模拟频道,完整转播中央、省和当地的主要节目,对低收入家庭给予优惠的资费政策,保证他们的基本收视需求;加快欠发达地区综合文化站的改扩建和农村危旧公共文化设施的改造,实施农村文化重点工程建设,改善、提升农村公共文化基础设施条件和服务水准,逐步改变城乡之间文化发展不平衡现象。
又比如,在发展文化产业方面,《纲要》将国家统计局2004年发布的按核心层、外围层、相关层九大文化产业进行模糊分类的方法,又进行了新的概括,明确“十一五”时期重点发展的九大重点文化产业是:影视制作业、出版业、发行业、印刷复制业、广告业、演艺业、娱乐业、文化会展业、数字内容和动漫产业。而凸显发行业、印刷复制业、广告业的目的,正好切中国内相关文化产业发展的薄弱现实。与此同时,《纲要》将国家数字电影制作基地建设、国产动漫振兴工程、“中华字库”工程、国家“知识资源数据库”出版工程等具有战略性、引导性和带动性的重大文化产业项目,提升至国家重点文化工程的层次,目的在于要力促这些重点领域取得跨越式发展。在改造传统文化产业方面,突出了要发展“专、精、特、新”中小文化企业。在健全各类文化市场方面,强调要促进文化产品和生产要素合理流动。在国家文化产业的战略布局方面,提出了以建设文化创意产业中心城市为核心,加快产业整合,形成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和环渤海地区三大文化产业带,积极发展我国西南、西北地区等具有鲜明地域和民族特色的文化产业群的新思路。这些新的决策与部署,必将对我国文化产业的发展,产生巨大的促进作用。
求实务实 改革创新的行动纲领
关注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是《纲要》制定的着眼点;深化改革、大胆创新,是《纲要》制定的指路标。在广泛深入调研、充分全面论证的基础上形成的“十一五”国家文化发展规划纲要,充分地体现了上述特点。
针对近年来我国基层文化公共服务阵地在多种因素冲击下日渐衰落或丢失的严峻现实,《纲要》加大了国家扶持力度,提出“在巩固县县有图书馆、文化馆的基础上,基本实现乡镇有综合文化站,行政村有文化活动室”的新的发展目标;在强化基层文化信息宣传实力方面,提出“加强各级广播电视无线发射转播台(站)的维护,更新设备,保障正常运行。在中西部及其他老少边穷等地广人稀的地区配备流动文化服务车,建设流动服务网络”的新的具体措施;在完善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及其运行机制方面,《纲要》强调了责任明确、行为规范和富有效率的原则,并作出了一系列统一的管理制度规定,如“建立健全公共文化设施服务公示制度”“对未成年人等免费或者优惠开放制度”,从而使党和国家的人文关怀重点,向基层群众、低收入和特殊群体更多更有效地转移;在提高全民族文化素质方面,决定实施“国民艺术教育推进工程”,以推动文学、戏剧、音乐、舞蹈、曲艺、雕塑、绘画、工艺品、风俗、技艺等到农村、到工厂、到军营。
在建构和完善新的公共文化服务组织体制方面,明确了“政府主办、社会参与、功能互补、运转协调”的原则,并紧密结合这一领域发展缺乏统一规范与法规制约的现状,出台了一系列新的措施加以保障,如编制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站)等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的国家标准;修订电台、电视台和广播电视发射转播台建设标准;完成公共文化服务质量标准体系的制定;建立健全公共文化机构评估系统和绩效考评机制;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兴办国家允许的各类公共文化设施,开展公共文化服务;合理配置公共文化资源,逐步增加为农村服务的资源总量;对重要文化项目和文化产品采取政府补贴,以政府采购的方式直接送到农村等等。特别是在文化发展的保障体制与机制方面,《纲要》采取了两大政策性措施:一是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范围,保证一定数量的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用于乡镇和村的文化建设,文化领域新增加的财政投入应主要用于农村。二是建立健全文化援助机制。通过东部地区对西部地区、城市对农村开展“一帮一”对口支援活动,帮助农村和西部地区解决文化产品和服务相对缺乏的问题,支持其文化建设。
细读《纲要》,浏览全篇,也许最引人注目的是穿插十大分论章节中的“七大专栏”。它们由专栏1:国家重大文化设施、重要文化工程项目和重点扶持的社科机构、艺术表演团体、出版单位;专栏2:农村文化建设重点工程;专栏3:重点支持的文化会展;专栏4:重大文化产业推进项目;专栏5:实施文化精品工程;专栏6:文物保护重点项目;专栏7:支持文化发展的经济政策七个板块组成。七大专栏,七个闪光点,构成了新时期、新世纪、新中国第一部权威性的国家文化发展规划的支撑性骨架,显示了党和国家对文化发展的雄心壮志和深厚的人文情怀。
可以预见,《国家“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纲要》的实施,对于巩固新时期以来特别是“十五”时期我国文化建设的成果,为新世纪国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谐协调发展,将打下更加坚实的基础;对我国稳步推进并顺利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将产生强大而深远的推动与促进作用。
作者:徐世丕 来源:《中国文化报》2006-1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