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第十六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对完善文化产业政策,建构文化产业格局提出了明确的方向。文化的民族个性与文化的产业化途径,在本质上是一种因果关系。文化的民族个性越突出、越鲜明、越浓烈,其产品(作品)在市场竞争中胜出的机遇就越多,可能性就越大;文化实现产业化的途径也就越通畅、越广阔。
在我们的文化创造与文艺创作中,常常会出现一种悖论,即:一面在探寻和追索文化的产业化途径与市场份额,另一面却在淡化和贬抑文化的乡土特色与民族个性,并因此而限制了文化实现产业化的通途和文化产品对市场的有效占领。走产业化的道路,是文化实现持久、快速和良性发展的必由之路。
在现代社会中,文化不仅是对民族精神和人生境界的驱动与提升,而且也是实现经济发展的一项必备内容和不可或缺的支撑力量,是综合国力的重要成因和显赫标志,是一个国家和一个民族的“软实力”的主要载体和具体体现,它同时也代表着这个国家和民族的文明程度、发展水平与高度。对于一个健康的、充满活力与自信的国家与民族来说,文化的任何缺失,都会带来严重的后果。特别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文化在精神与经济中的双重效能,更是无以旁贷、相依互动、缺一不可。
正是在这一社会背景下,当我们在说着文化的时候,也同时在说经济了。这是文化与文化产业所赋予现代文化的崭新含义,这同时也就要求我们在实现文化自身的繁荣与发展中,必须积极探索和努力营构出一种最能释放文化能量与最能发挥文化效能的科学机制,特别是要通过开拓文化的产业化途径,使文化的精神效能和经济效能在相依互促、相得益彰中,实现快速增值与有效提升。
所谓文化产业,就是按照经济的法则和方式而进行规模化和市场化的文化生产与营销,但由于文化自身所具有的不同于物质生产和物质产品的特点与效能,从而又使文化产业本能地与通常意义上的一般“产业”有所区别,这便造成了文化产业不同于其他产业的特殊性。任何文化产业的有效实现,都必然和必须是对产业的一般特征和文化自身的特殊性的有机结合,都必然和必须是在对产业规律和文化规律的正确认识、深刻理解的基础上,所进行的规模化生产与创造性劳动。
正是在这个问题上,人们往往容易陷入误区,以至于在急切地将文化推向市场的过程中,却在认识和实践中频频遭遇盲点和惑点,乃至由于文化选择的失当而造成文化产业的败迹。一是从反文化中追求产业化。这主要表现在一些文化产品和文艺创作的低俗化、戏谑化和过分的单纯的乃至消极的娱乐化,其结果不仅降低了文化的道德品位,而且也消解了文化的文明内涵,从而使文化的本质叛离了文化的形象,文化的内核逃逸了文化的躯壳,文化的效能违逆了文化的旨归。二是从反传统中追求产业化。这主要表现在一些文化产品和文艺创作对优秀民族传统、文化遗存、伦理范式、学术成果等,采取了误读和肢解、否抑和摈弃的态度,从而使我们的文化失去了历史的厚度和思想的深度,失去了精神的依托和心灵的归附,乃至变为无根的文化浮萍和离散的文化孤魂。三是从自我异化中追求产业化。这主要表现在一些文化产品和文艺创作在多元文化架构和全球文化流动的快频转换与超常跨越中,由于意识眩晕而造成一时的迷失自我,以至随波逐流、随境而适,从而使我们的文化由于失却主体而变得个性消泯、特色散佚、光彩黯然,以至于成为似是而非的文化另类。四是从盲目媚外中追求产业化。这主要表现在一些文化产品和文艺创作接受“全球文化同质化”、“全球文化漂移说”,并由此而产生了盲目媚外的文化,仿佛只有西方文化才是当今世界文化的唯一领跑者和风向标,才是最值得中国文化倾力效颦的时尚与顶礼膜拜的偶像。五是从解构民族精神中追求产业化。这主要表现在一些文化产品和文艺创作缺乏崇信和弘扬民族精神的自觉性,常常流露出一种对民族精神的消解与鄙夷情绪,不是深刻地发掘和艺术地表现民族文化所秉有的深邃而丰博、崇高而宏伟的民族精神,而是以不同的方式将这些民族精神肢解到以至变形,并以演绎不完、戏说不尽的前廷秘史、后宫韵事、权力场上的勾心斗角和充满工具实用性与欲望引逗力的所谓后现代解读而代之。六是从消解社会担当中追求产业化。这主要表现在一些文化产品和文艺创作在利益的驱动下,纯粹把精神产品和艺术创造当成了牟利的营生与手段,当成了赚钱的途径和工具。它们不是以积极的社会内容与优美的艺术形式启发和引导受众,使之为民族大义、百姓福祉和国家振兴而奋然前行、勇敢担当,而是用琐屑的饶舌和油滑,为读者的心灵蒙上灰色的布幔;从对人生意义和生活本质中动摇人们的理想信念,稀释人们对国家、社会、民族和人民的使命感与责任心。
显然,以上旨在追求产业化的种种文化意识与文化行为、文化方法与文化手段、文化道路与文化途径,虽然各不相同,但其在总体趋向和终极效果上,则都是要通过淡化、消解和摈弃文化的民族个性而达到追求和实现文化产业化的目的。其实,造成这种败迹的原因并不复杂,从根本上讲,就是没有认识到突出文化的民族特征和民族个性对于实现文化的产业化所具有的特殊功能和巨大作用。
突出文化的民族个性和自身优势,之所以能够在发展文化产业中起到特殊而巨大的作用,这不仅是由文化的特性和优势使然,而且也是由文化自身的法则和规律使然。文化的真正价值与魅力,就在于它的个性化的创造精神和独诣佳境的创新成果。而文化的这种个性化的创造精神和创新成果的原始基础与元初胚胎,则就涵蕴于文化的民族个性之中。任何文化都不是无源之水,都注定是要由特定民族的特定历史与特定生活所形成。正是在这个过程中,自然而又必然地塑造了不同民族之文化的鲜明个性与特征,并因此而使世界上的文化如此丰富多彩,同时也为文化在更大范围内和更高层次上实现创造与创新开辟了广阔的天地,提供了丰富的资源。在任何时候,实现文化的繁荣与发展的本质意义与实际内容,就都是要锐意强化和大力提升文化的这种天然的历史的民族个性与优势特征,而决不是也决不能是淡化和消泯这种个性和特征。
面对世界文化的激烈竞争与格局频变,我们对自己的民族文化当然要有一种自省和自信。既要以远大的眼光和宽广的襟怀,积极审视和汲取世界上一切民族所创造的一切优秀文化,更要把这些所汲取来的域外优秀文化真正变为丰富和强化我们民族文化自身的水分与养料,从而达到有效发展和卓然提升我们民族文化的目的,而决不是要被动地去充当他文化的仆从,更不是要被他文化所同化、吞噬和易质。以至于在眩惑自我和失去自我中将我们民族文化的个性、特点与优势涤荡殆尽,使我们在多元文化并存与竞争的世界文化格局中沦为一个无根的族群。
其实,就在我们的一些文化创造者和文艺创作者们鄙薄和摈弃民族文化,而对西方文化景仰有加、囫囵纳取、刻意摹袭的时候,西方世界却把关注和钦佩的目光投向了中国文化,并将蕴涵于其中的丰富内容、鲜明个性和强大优势视为可供无限采撷和再度创作的无限文化之源。特别是近几年来“韩流”的汹涌,可以说是把中国文化的内蕴精神表现到了极致。尽管韩剧中的故事情节和社会场景皆为韩国的和现代的,但融注于其中的思想观念、人情世理、生活习俗、道德准则、伦理矩制、思维范式等,则一应都是对中国民族传统文化的复制、延伸与创新,特别是通过对剧情的发展和人物形象的塑造,更是把儒家文化的精髓表现得出神入化、淋漓尽致。这就启示我们,中国的民族文化不但具有丰富的内蕴、恒久的价值、广泛的适用性和极强的再生能力,而且具有与西方现代工业文明和当代信息社会的高度契合性与强大亲和力。它同时也证明了这样一个事实:即在文化全球化的过程中,面对全球化与本土化的冲突,传统伦理与现代文明的冲突,东西方价值观与审美观的冲突,我们的民族文化不仅可以完全适应,而且还能够从协调互济中卓拔立世、脱颖而出、熠然闪光,铸成有强大魅力和现代品格的文化精品。
艾斐 2005年10月27日
《人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