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在新观念下演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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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中国公共文化发展论坛综述
假如公共文化服务全部市场化
公共医疗服务的产业化、市场化引起的风波和争议尚未停息,人们对公共文化服务发展是否市场化的争论再度又起。论坛期间,专家就此问题提出质疑,认为应该借鉴医疗等行业公共服务市场化的经验和教训,引入市场机制,分类发展各种公共文化服务。
一种观点认为,当前公共文化服务面临的需求越来越多元化、复杂化,“众口难调”使文化服务和管理的挑战性增加、文化服务的压力加大,但是公共文化服务获得更多的资源的可能性并没有明显增加,投入主体单一、政府投入不足等问题依然突出,在这种情况下,公共文化服务的产业化不失为一条有效途径,因为产业化后可以全面发动社会力量对公共文化事业的投入,可以发展多层次的公共文化服务机构,也有助于政府职能的转换。而与此针锋相对的观点认为,公共文化服务具有鲜明的公益性和社会教育功能,不能采取市场化、商业化的经营管理方式,资本具有趋利性,而作为社会公益事业的公共文化不能指望通过资本运营来实现其公益性,更不能指望资本履行社会教育职能。
以上争论反映到实践中,就是对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能否市场化?长期公益活动的市场化运作,是否会导致公益性单位性质的变异?等等。如上世纪90年代对文化馆发展方向是否是市场化的讨论就是一例。近年来受到普遍关注和好评的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大多在市场化运作上颇为成功,虽然不是直接回答了争论中的问题,毕竟,日子好过总是胜于一切的,在经济实力增强的前提下,才能逐步提高公益性的服务水平和质量。
研讨中,一些专家对以前的争论进行了总结,国家发改委经济体制与管理研究所研究员齐勇峰认为,在公共文化服务领域引入市场竞争机制,是一个必然的趋势,也已经被大量的实践所支持。但这并非是对政府和公共财政在发展公共文化服务事业方面主导作用的否定,也不意味着我国公共文化服务事业的改革发展要以市场化为目标趋势,恰恰相反,这是针对长期以来我国公共文化服务领域存在的单一国有资本投资体制和投资效益低下、基础设施落后、覆盖面窄的城乡“二元结构”问题,以及国有文化事业单位机制不活、服务数量不足、服务质量不高的问题。其目的是通过引进市场竞争机制和非公有制资本,优化公共文化服务事业的微观主体,推动事业单位的改革和机制转化,从而有利于发挥政府和公共财政在发展公共文化服务事业进程中的主导和主体作用。
农村公共文化:不能被遗忘的角落
农村公共文化建设再次受到关注。这不仅是由于中共中央在《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明确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以及最近由中办、国办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文化建设的意见》,就农村文化建设提出了5年形成新格局的要求,还由于长期以来农村文化建设的欠账太多,相对城市来说,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任务更重,意义也更为深远。
长期以来,农村文化建设的承载者主要依靠遍布乡镇的文化站和村的文化室,然而,由于多方面原因,这个网络及机构面临设施、人员、活动方式等多种危机,近10年来,农村文化站大量流失已经成为一个普遍现象。对此,从去年开始,江苏省进行了乡镇文化站改革建设的试点,该省文化厅主管社会文化的王慧芬副厅长介绍了具体细节。按照确保文化站公益性的基本属性、引入竞争机制和进行市场化运作的要求,采用公有民营制、股份合作制、目标责任制等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新型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江苏计划在18个标准化试点后推广建设100个标准化的文化站,并且统一标识,当初最早的设想是,是要让文化站像邮电所一样,让群众对其功用一目了然。
来自陕西汉中群艺馆的副研究馆员周英对农村文化机构职能、管理体制提出质疑。他认为,随着电视文化在广大农村的普及,以及日渐发展的网络文化在农村的深入,这些现代化的文化传媒,正在悄然改变着农村文化的服务内容和服务方式,这是农村地区文化馆站面临危机的最重要的背景。由此,周英提出,文化馆站的职能应该由原来的大众娱乐为主向大众教育为主转变。当然同时并不放弃对社会民间文化的指导、扶持及建设。另外,针对上世纪90年代和本世纪初两次县乡机构改革中,文化站普遍由乡镇政府管理的情况,他认为这在一定程度上导致管理体制不顺、效率低下的弊端,因此,应恢复或建立以县为主的乡镇文化站管理体制,并实行问责机制。
农村文化最大的发展瓶径是有效文化资源的匮乏,江苏省吴江市文广局局长钱俊介绍了吴江近年来实行区域文化联动的经验。
体系建设究竟从何处入手
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提出的时间很短,许多理论、实践还在摸索阶段,究竟从何处入手,才能实现建立完整、高效的体系呢?
国家行政学院副教授
青岛市作为全国文明城市,在公共文化建设上,曾经贡献出“公益项目推介会”等影响全国的优秀经验,近年来,由点及面,从浅入深,在全国比较早就考虑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该市文化局局长亢清泉在发言中提到,青岛市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到党委、政府的工作目标中、纳入到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中、纳入到各级政府的考核中、纳入到文明城市的考评中,以建立公共文化服务的长效机制;近年来就农村公共文化,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建立农村文化发展服务平台的意见》,明确提出3年内建立农村文化服务体系的目标;此外,去年制定的《青岛市文化事业统计体系》,突破了传统意义统计工作中关于文化工作指标的设置,对建立公共文化服务指标体系具有重要意义。
上海市社会科学院研究员蒯大申认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还需要做许多基础性工作。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基础条件主要有两个方面:观念更新、制度建设。所谓观念更新,必须树立两个重要观念:一是公民文化权利,二是公共服务型政府。所谓制度建设,就是说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构建必须有一整套的制度相配套。最重要的制度建设有两个方面:一是相关法律法规、二是公共财政制度。
上海市群艺馆副研究馆员张黎明认为,深化文化事业单位改革、改善公共文化服务必须首先完善政府管理体制,建立公共行政体系,而公共财政体制是公共行政体系的核心部分之一,是支撑公共行政体系有效运作的基本保证。
对“群众文化”与“公共文化”如何理解?
本次论坛对相关公共文化的论文进行了结集编印,论坛对其中一些文章进行了讨论,其中不乏针锋相对的争论。
对发表在今年3月3日《中国文化报》并收入本次论文集的《从群众文化向公共文化扩展》,就引起了争议。作者徐伟因有急事未能与会参加讨论。
徐伟是北京市朝阳区文化馆馆长,他的这篇文章也主要就文化馆的职能拓展而写就的。他在文章中明确提出,“随着时代的发展,我们(指朝阳区文化馆)逐渐担负起公共文化中心的社会角色,群众文化工作仍然是我们的主要职能,却不再是我们唯一的职能。”这种观念上的突破导致文化馆的服务对象、区域观念和工作层面上的全新认识。其中服务对象逐渐走向多元化,许多专业团体、人士等也成为文化馆的服务对象;区域范围突破了“区属”的范围,各种区域文化资源(甚至跨区域资源)都成为优化配置目标;工作层面从满足大众一般需求的“蹦蹦跳跳”伸展到社会文化发展的多元空间。由此,徐伟认为,对“群众文化”进行更高层次的认识,就树立起了“公共文化”的观念。
四川省成都市群艺馆研究馆员郑时雍对此针锋相对地提出:以“公共文化”取代“群众文化”,就等于取消我国文化馆的特殊职能,正如称图书馆为公共文化事业,却不能以“公共文化”取代其图书服务特殊职能一样——那就等于取消了图书馆的存在。他认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作为一种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服务体系,是一种手段性文化,泛指一种文化体制、机制的属性,与群众文化并不在一个层面上,就群众文化的公益性而言,它本身就是一种公共文化。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可以说是群众文化工作或服务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实现方式。
论坛上,研究者从不同角度阐述了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认识,如对城市公共文化服务,上海市文广局党委副书记刘建认为,政府在城市社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中的定位,关键是要体现三大方面的内涵:行使公共文化权力、管理公共文化事务;代表公共文化利益、调动公共文化资源;承担公共文化责任、提供公共文化服务。这三大内涵被体现与确立的过程,其实也是我国在社会文化管理领域建立公共行政体制的过程,同时更是转变政府对社会文化事业管理方式的艰难过程。重庆市文化局党组成员李吉录介绍了重庆“红岩联线”公益事业单位体制改革的经验。其他与会者还就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如何借鉴国际经验、建设主体、公共文化服务指标体系建设等问题,进行了阐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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