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将由原来的800元提升至1500元。
现行的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起征点800元是198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所规定的,二十几年来,个税法经历了两次改革,但是这个起征点就没有调整过,而从八十年代初至今,改革开放二十几年来,我国经济飞速增长,居民收入稳步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大幅度提升。在居民收入提高的同时,家庭生活消费支出也呈上升趋势,人们的购买力旺盛,消费能力不断提高,这又刺激了市场的开放程度,市场经济体制正在逐步取代原有的计划经济体制,随之而来的是物价指数横涨,商品价格遵循市场规律,与人们的需求成正比。现有的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仍然使用过去的标准,无法满足经济形势的发展和人民收入状况的变化,现有起征点过低势必会增加低收入人群在纳税人群中的比例,而教育、医疗、住房的发展本应该作为体现我国经济状况的良好要素,却又客观地加重了低收入人群的负担,用于正常生活的基本消费无法得到保证,必然会引起大部分低收入人群对纳税的不满。
工薪阶层拥有大量的低收入人群,而且工薪阶层的收入相对来讲比较单一,基本上是以工资收入为主,而缴税方式多为单位代扣代缴,这部分人群的个人所得税往往最容易征收到,可以说这部分税收是国家税收最为稳定的来源,就这样工薪阶层就成为了个税缴纳的主体。中国去年个人所得税收入将近1800亿元,就有65%来源于工薪阶层。而真正高收入群体的纳税并不是很多,由此,在许多依法纳税人的心中产生了不公平的感觉,而且这一高收入人群纳税的方式是自行申报的,真的有那么高的纳税意识吗,也不尽然。所以,如何能够保证那些高收入者自觉的进行缴税;如何提高对高收入者主动申报的义务;如何建立切实有效的监督机制;如何加强税收征管的力度,这些问题不仅是摆在税务部门面前亟待解决的问题,更是全社会老百姓所共同关注的问题。
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来源,也是保持中国经济持续发展的一个有效措施。而作为众多税种中的一项--个人所得税,有一个重要的作用就是调节收入分配,逐步缩小收入分配差距,防止两极分化,它更加关系到人们的切身利益。来自国家税务总局的资料显示,个人所得税已经成为自1994年税制改革以来增长最快的税种,平均增幅高达48%。目前全国个人所得税收入已成为第四大税种。所以个人所得税税制的改革,会引起越来越多的人群去关注。
随着个税改革的深入,随着提高个税起征点等多个方案的提出,能否对传统的税制造成新一轮的冲击,个税改革是否到了大刀阔斧的时候,我们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