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浪潮在全国涌动。但目前人们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的一些问题,如为什么要保护、保护什么、怎样保护等,仍然存在着不同的认识。日前,由文化部主办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论坛”在京举办,数十位专家学者针对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现状建言献策。
有必要向全社会深入宣传解释什么是非物质文化遗产
根据辽宁大学教授乌丙安等3年来对25个省、自治区、市的学术界、文化界所做的初步抽样调查,目前仍有不少学者和各级文化工作者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字面词义及其概念表示“不懂”或“难以理解”。还有不少地方政府和工作人员尚不明确哪些属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内容,哪些可以申报为保护项目,对保护项目的申报主体也不明确。
专家们认为,必须向全社会尤其是广大的基层工作者进一步宣传和解释“非物质文化遗产”这个词的含义:它不是物、也不是人,而是和物、和人紧密相连的文化事象或行为方式。比如,古琴是物,它不是非物质文化遗产;古琴演奏家是人,也不是非物质文化遗产,只有古琴的发明、制作、弹奏技巧、曲调谱写、演奏仪式、传承体系、思想内涵等等,才是非物质文化遗产本体。
建立合理评估体系,明确保护什么不保护什么
有专家认为,并不是所有过去的文化都能作为遗产加以保护。这就需要建立一个评估标准和名录体系,按其价值和影响的大小,分别设立国家级、省区级与县市级的遗产名录。
有专家具体指出,我国目前的非物质文化基本有三种形态:
一种已经退出历史舞台但还有遗物可寻,还保持在老人的记忆中,如棚铺、锔锅锔碗等;
一种是虽然还存在但社会已不大需要,如王麻子剪刀工艺、黎族文身等;
一种是有社会需要还有所改进,有些还红红火火,如二人转、某些老字号等。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基本排除了第一类情况,因为它已经是一种“死态文化”,而主要在第二类、第三类之中选择。吐故纳新,不断发展,是非物质文化的发展规律。想把什么文化都保护下来是不可能的;放任不管让其自生自灭,也是不负责任的。北京师范大学教授王宁说,解决这一问题必须树立正确的历史观和社会发展观。遗产的起死回生必须符合社会进步的需要。
特别关注贫困地区保护遗产和摆脱生活困境的矛盾
不可否认,目前非物质文化遗产承载与传衍地区主要在广大的农村,丰饶的民族文化资源和贫困落后的物质生活,经常交织成一对互相制约的矛盾。
贵州省艺术研究所副研究员杨晓辉在当地考察发现,山寨里的年轻一代大部分通过外出打工改善了家庭的经济条件,他们接受了一定的教育,看到了外面的世界,却对原有的生活方式越来越持排斥、怀疑的态度,使家族世代相传的雕刻、陶艺、银饰等技艺出现断层现象。过去女孩从小学习刺绣、挑花、蜡染等手艺,现在她们也要读书学习,无暇顾及手工活动。
专家们认为,要解决文化传承的问题就必须先解决生存的实际问题。事实上,民间传统文化潜在的价值正日渐显现,民间艺术的传承人将会从中受益。而如何保持地区经济、文化的协调发展,保护和提高劳动者创造艺术的积极性,使他们在生产制作中得到实惠,改善自己的生活质量,是关系到传统手工技艺能否继续存活的基础。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资华筠建议,“新农村”发展战略应把文化保护与新农村文化建设有机结合,引导农民自然而快乐地参与文化保护。
坚持“活态保护”、“活态继承”原则
中国艺术研究院研究员苑利、北京联合大学副教授顾军认为,“活鱼要在水中看”。保护无形文化遗产犹如池中养鱼,关键是要为“鱼儿们”营造出一个适合于它们生长的客观环境。不论是保护、恢复还是重建有关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文化生态,都要让这些文化事象真正回归民众,在他们生产生活中扎下根来。例如可以将各个民族各个地区的民间文艺和风土人情等等编入地方乡土教材,让唱民歌、讲故事走进课堂,这种做法现已在不少地方试行。
中国艺术研究院研究员薛艺兵等指出,非物质文化遗产必须“活态传承”、“活态保护”,要承认它的时代变异,保护是使其存留并发展。如,有的民歌所依附的生活风俗现在有了改变,傈僳族的情歌“摆时”原本是青年男女在“公房”中交友时对唱的,现在“公房”已很少,但填上新词搬到大街上歌唱,依然能达到交友的目的,还扩大了听众面,增强了民歌生命力。
“合理利用”不是一味开发旅游、创造效益
国家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方针是“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但是一些专家在参加“申遗”工作中发现,不少地方领导想抓住这个历史性的机遇,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发展民俗旅游和民间手工艺来创造经济效益,许多申报书的“保护目标与措施”都写到要以“构建产业、扩大生产、发展经济”为主要目的,甚至有的明确提出要把所有手工艺改造为机械化,这无异于消灭非物质文化遗产。
河北师范大学教授魏力群说,如何将保护传承与开发利用区别开来、如果防止原生态的民俗活动变成商业运作、如何营造好中华文化多样发展的生态环境,为将来的发展和利用拓展更大的空间等等,这些都是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面临的老生常谈的问题。中山大学教授康保成则提醒一些地方的文化管理部门,不能自始至终都把申报和入选《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当成业绩和荣耀,变成一项“形象工程”。殊不知,入选项目愈多,意味着责任也就愈大,工作也就愈繁重。
时间:2006年06月14日04:46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海外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