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艺术研究院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研究所研究员苑利在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论坛上的发言《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我们所应秉承的十项基本原则》
从2002年开始,我一直在考虑文化遗产学的问题,经过近四年的努力,成果已陆续显现。做文化遗产建设学科的考虑,是想为文化遗产保护工程提供一点理论参考。在保护过程中,如果没有好的理论做支撑,不但这个工程可能搞不好,整个学术体系也会发生混乱,所以我们考虑搞一个新的学科,叫文化遗产学。
随着时间的发展事实会告诉人们,成立文化遗产学是非常必要的。从国外的经验尤其是日韩的经验来看,他们的最大教训是在搞文化遗产保护工程的时候,学科和理论建设没有跟上,所以出现了很多问题,直到现在也一直在困扰他们。在我们这两三年的保护工程中,,也出现了很多问题,甚至是一些最基本的问题。
文化遗产学如果作为学科,首先涉及到三个层次的问题:1、什么是文化遗产;2、为什么保护文化遗产;3、怎么保护文化遗产。作为第一个层次,好象挺简单,一个定义就能说清楚,但是直到目前为止,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定义可能多多少少还是有问题,例如所谓非物质文化遗产就是产生并流传于民间的,老百姓喜闻乐见的传统文化样式。这个定义的问题在哪里呢?首先,从文化遗产的所有者的角度来看,认为只有产生并流传于民间的才是非物质文化遗产。只能是产生于民间的吗?例如韩国的宫廷祭祀料理、日本的歌舞伎都是皇家的料理和艺术,都是非物质文化遗产,我们为什么要限定“民间”的范围呢?如果进入宫廷就不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了吗?再例如,湘绣绝对不是李铁梅这样的孩子能做出来,而一定是非常有钱的大户人家的小姐在绣楼里绣出来的,这就不是文化遗产了吗?我们犯这样比较低级的错误,原因在于我们长期以来一直以阶级斗争的观点来看问题,把什么问题都要分为两个阶级的对立,这种阶级的狭隘影响了我们对传统文化的整体认识。再从时间角度来讲,流传于民间的就一定是非物质文化遗产吗?例如金山农民画等,也是产生并流传于民间的,但是我想现在还不能成为文化遗产,因为时间太短了。从国外的经验来看,作为一种遗产,至少应当是一种很成形的东西,应当有50年以上的历史。上述的例子,目前还不应当成为文化遗产的一部分,类似这样的问题还比较多,需要进行认真的思考。
另外,我们总是将文化和文化遗产混为一谈,文化和文化遗产是有联系的,整个文化当中应当包括文化遗产,但是区别在哪里呢?普查所有的文化是没有问题的,但是我们在普查完成制定保护名录时,一定要注意保护的是最好的,即文化精华,也就是文化遗产。由于分的不清楚,起名为“中国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程”,外国人非常奇怪,问什么都保护吗?如果只保护精华,为什么不加“遗产”二字呢?
我觉得某些东西,特别是在学科建设过程之初,对于它最基本的概念及其内涵和外延一定要弄清楚,否则结果是“以其昏昏,使人昭昭”。所以从目前出现的一些问题来看,制度方面的原因存在,但也要从学科建设的角度来考虑我们理论建设的失误,现在已经应该考虑这个问题了。
至于为什么保护文化遗产,简单说,现在的任何一种文明,都无法应对所有现实问题的挑战,面对这样的现状,最简单的办法是从我们的祖先那里寻找和拿来他们的经验和精华,消极一点的说将其保护起来,积极一点的说将其活化,让它们继续存活在民间,这是我们文化遗产保护工程的根本。如果忽视了这一点,可能就无法做好。我们应当有一个意识,即把好的文化品种保护起来,使之流传下去。那么怎么保护,怎么流传呢?我提出了十项基本原则:
1、无形文化遗产保护的有形化原则。大家往往将无形文化遗产和有形文化遗产区别开来,事实并非如此,它不是两种事物,而是一个事物的两种方面。比如说剪纸和艺术,艺术是无形的,但剪纸是有形的,将其作为一个成品保护流传,也是非常好的。
2、人文主义原则。无形文化遗产保护中保护好人,其艺术就保护下来了。
3、整体保护原则。我们保护的不仅仅是文化遗产,同时要保护的是文化空间,例如侗族唱大歌就在鼓楼,换个地方就不对味了,这样的话,鼓楼作为文化空间也应当保护好。
4、保护原则。如果说保护有形文化遗产是保护鱼的话,很简单,我把鱼放到福尔马林里就可以了,但是作为无形文化遗产保护,如果也是一条鱼的话,则应该放入水池当中,不但把它养好,还要让它繁殖和发展。
5、民间事民间办的原则。最近我写了一篇文章叫做《名录时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之问题》,讲的就是这个问题。一些政府,看到申办名录成功,出名了,马上把艺术的负责人换成了官员,这是很可怕的。
6、原生性保护原则。我们要的是原生态的东西,不是改编的东西,我认为这一条作为一个原则应该注意。
7、多样性保护原则。比如在端午节,南方划龙舟,北方放风筝,我们应当把各种不同的文化基因,即亚文化类型都保护好。而不是只保护其中一个。
8、精品保护原则。我们保护的是文化精华而不是糟粕。但是有一点需要注意,任何一个精品都不是绝对的精品,其中可能会含有一些糟粕的东西,但是我们不能因此就否定它的基本性质。
9、濒危性保护原则。在同等情况下,应抓住重点保护,将濒危的首先保护起来。
10、保护及利用并举原则。一个没有开发的保护是保护不好的。但是,如果没有一个正确的认识乱开发,结果更差。民间已经在这样做了,如果我们不介入的话,开发的结果就是破坏,而且是不开发,不破坏;小开发,小破坏;大开发,大破坏。
品舞论坛 2006-6-13 18:54:00 麦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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苑利:男 汉族 1958年1月22日出生,吉林省长春市人,研究员,1997-2000 北京师范大学中文系 博士研究生 2000年6月获民俗学博士学位。博士论文:《华北地区龙王信仰》导师:钟敬文教授、董晓萍教授。
专业领域 :民俗学
研究方向 :民俗学,少数民族民间文学与文化
E-mail信箱 :Yuanli@public.fhnet.cn.net
1986年8月加入中国民俗学会(北京),1999年至今任理事。1995-1997年,中国社会科学院少数民族文学研究所副研究员,分配在少数民族文学所北方文学研究室从事北方民族文学研究。研究方向:韩民族文化与南方百越民族的关系。1997年加入国际亚细亚民俗学会,历任理事、学术部部长,现任亚细亚民俗学会秘书长1992年至今任中国社会科学院韩国研究中心理事。2000年至今任中国少数民族文学研究会理事。2002年~2005年被聘为西北民族学院社会学人类学民俗学系(兰州)特聘教授。1996年~2005年被特聘为中央民族大学民俗文化研究中心(北京)客座研究员。1998 -2002年,中国社会科学院少数民族文学研究所副研究员、北方民族文学室副主任l 从事北方萨满文化研究。2000年北京师范大学中文系民俗学专业博士毕业。
民俗采风:
1)2002年8月前往云南建水县考察边地汉文化与哈尼族文化;
2)2002年9月与罗汉田同志前往广西那坡县考察黑衣壮;
3) 2002年6月前往甘肃考察陇东庆阳地区香包、皮影戏;
4) 2002年4月前往江苏、浙江考察周庄、同里、西塘古民居;
5) 2001年8月初前往贵州从江、黎平县考察侗族文化;
6) 2002年8月前往湖南洪江市考察当地古民居;
7)2002年8月底前往吉林省吉林市考察满族萨满文化;
8)2000年4月与陶立璠等先生前往越南江河省考察圣母庙会;
9) 2000年8月前往丽江、泸沽湖及麻立坡的倮寨,考察纳西族、摩梭人、倮人(彝族的一个支系);
10) 1998-1999年,前往山西晋北地区及晋南地区从事华北地区龙王信仰的考察,搜集了大量资料;
11) 1998年,前往河北省延庆、赤城等县从事祈雨调查,获得大量资料;
12) 1997年,岁韩国东海岸民间游艺活动进行民俗考察;
13) 1996年,与王宏刚一道,前往东蒙呼伦贝尔的南屯,进行鄂温克族萨满文化考察,三天时间里,亲临了三个宗教仪式,拍摄照片500余张;
14) 1995年前往吉林省伊通县进行萨满文化考察;
15) 1995年8月,陪同韩国民俗学会主席前往内蒙希拉穆仁草原考察蒙古人的马文化;
16) 1994年8月对韩国济州岛民俗进行田野考察;
17) 1991年对日本传统民俗进行田野考察;
18) 1991年春节,对日本横滨中华街春节民俗进行考察;
19) 1987年对贵州都匀水族、苗族民俗进行考察……
学术活动:
1) 1990年~1992年应东京都立大学邀请,去日本从事讲学及科研活动。在日本东京都立大学人文学部任客员研究员,同时兼任该学部的非常勤讲师,导师:飯倉照平教授(日本中国民话之会会长)。
2)1992年1 月,日本民话之会为苑利举办了中国学者个人专题学术报告会,会上首次提出韩文化南来说主张。
3) 1994年2月---1995年1月应韩国国际交流财团邀请,去韩国精神文化研究院从事中韩两国远古文化的比较研究。在韩国精神文化研究院任客员研究员,任期10个月。
4) 1994年4月,在韩国比较民俗学会春季学术报告会上,做了题为《韩文化南方流入考》的专题报告,这也是该学说在韩国首次亮相。
5) 应韩国文化放送电视台之邀,以中方民俗顾问身份,参与了《韩国人 日本人 中国人--三国民俗的比较》的24集电视民俗片的制作(1995年1月)
6) 1994年9月31日,应韩国东海大学邀请,举办专题个人学术报告会《中国人的生活相》。
7) 1995年1月,韩国中央大学为我及另两位中国教授举办了中国学者专题报告会,发表了题为《韩文化与中国东南沿海古文化关系纪纲》的学术讲演。
8) 1995年1月,韩国民俗学会为我及另两位中国学者举办中国学者专题学术报告会,发表了题为《韩文化与中国少数民族文化比较研究》的学术报告。
9)应韩国放送通信大学邀请,于1994年为该校师生开办学术报告会《中国文化特别讲座》4期。
10)1997年11月参加在韩国江陵市举办的国际亚细亚民俗学会第二次学术代表大会,并在关东大学传统文化讨论会上做了题为《韩国与中国南方百越民族文化联系的十项 比较》的主题发言。
11)2000年4月受越南民主主义共和国国家人文与社会研究中心(相当于越南社会科学院)的邀请,出席了越南萨满文化国际学术讨论会,并在大会上做了题为《中国华北地区祈雨习俗》的大会主题发言。
获奖情况:
国际:
1)获得东京都立大学奖学金(东京都立大学·1990-1992),从事朝鲜族与中国东南沿 海远古文化比较研究。
2)获得中国社会科学院青年学术基金(1988-1992)从事环渤海湾远古民族文化的研究 获得杭州大学韩国研究所基金(1994~1999),研究韩民族与百越民族关系问题。
3)获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文学所基金(民族文学研究所重点项目·2000-2004), 从事 萨满文化与民间文学关系问题研究。
4)2001年获福特基金会资助,参加了越南国家人文与社会科学中心举办的第一届国际萨 满文化学术讨论会。
国内:
1)获国家级优秀个人奖(中央国家机关、国家教委、国务院国家事务管理局等),1987
2) 获中国少数民族文学研究优秀论文奖(中国少数民族文学学会), 1988年。
3)1995年获民族文学所优秀个人奖(民族文学研究所),1995年。
4)1999年获民族文学所优秀个人奖(民族文学研究所), 1999年。
5) 2000年获民族文学所优秀个人奖(民族文学研究所),2000年。
6) 2001年获民族文学所优秀个人奖(民族文学研究所),2001年。
7) 2001年获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山花奖。2001年。
8) 2000年教育部大学指定教材《民俗学概论》获国家图书奖的提名奖,20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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