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风 | 发展谭 | 文化眼 | 公共苑 | 产业群 | 科学潮 | 经济场 | 娱乐吧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游客进入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文化发展论坛 > 发展谭 > 法律 > 正文

管理条例:禁止娱乐场所内娱乐活动含有九类内容

2006-2-14 阅读204次 本站网友Janet发表  【字体: 】 上一篇<<>>下一篇
本文只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 本文版权归作者和本站共同拥有,转贴请注明作者及出处。
第八期全国基层舞蹈编创培训班热招中

中新网2月13日电 据中国政府网消息,中国国务院总理温家宝近日签署第458号国务院令,公布《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自2006年3月1日起施行。


条例称,国家倡导弘扬民族优秀文化,禁止娱乐场所内的娱乐活动含有下列内容:


(一)违反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二)危害国家统一、主权或者领土完整的;


(三)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利益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伤害民族感情或者侵害民族风俗、习惯,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违反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迷信的;


(六)宣扬淫秽、赌博、暴力以及与毒品有关的违法犯罪活动,或者教唆犯罪的;


(七)违背社会公德或者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


(八)侮辱、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九)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


中国新闻网 2006年02月13日

上一篇:民意该如何得到吸纳 评论】 【编辑】 【移动】 【删除
下一篇:四种情形人员不得开办娱乐场所或在娱乐场所从业 推荐】 【打印】 【收藏】 【关闭
网 友 观 点
更多评论】 【匿名回复
本版最新文章
裸体的法治考量透视网络社会特有法律现象——虚拟社会四大怪象
浅谈博物馆展览合同浅析国有文物借用合同
浅论博物馆数字化进程中的著作权保护劳动争议立法应立足于保护劳动者
中国制定专门法规保护长城北大教授被斥为爱国主义骗子 状告方舟子败诉
法律视野里的“网络通缉”公共利益与“公共利益优先”的限制
本版三月热评
给南文同志的公开信对刑法第二编分则及“两高解释”的修改建议
关于网吧管理的“纸质登记”和“电子登记”制度【求证】关于网吧行政处罚“累计3次”的期限界定
杀猪匠短信惊动省委书记!南方周末:盗版比贩毒更赚钱
管理博客不需要专门法律我国文化事业的发展有政策保障
《无极》告了江苏34家网站网吧辨析网络版权保护新规
 
 
论坛高级检索
编 辑 推 荐
民营资本和外资已成..
农村文化建设不该被..
推动我国文化产业进..
我国文化产业从突破..
我们该怎样反思改革
《文化经济学思维》..
风雨飘摇酝酿变局-..
以政治体制改革推进..
“龙的传人”感动世..
喜看越剧成超市

视觉秀
·重庆40余人身穿..
·国画“疯”
·什么叫爆炸你的眼球

一 周 热 评
·涂怀章的文革记忆
·农民工咋过情人节..
·《文化经济学思维..
·小说本无罪 《人..
·不能放大改革中的..
·起诉涂怀章的13..
·公平缺失成不争事..
·宽带按流量收费 ..
·坚持改革才能坚持..
·史海回眸:历史上..

一 周 热 点
·中国文化产业发展..
·情人节怎么过?
·农民工咋过情人节..
·《文化经济学思维..
·涂怀章的文革记忆
·新世纪全球文化产..
·人事部公布事业单..
·推动我国文化产业..
·以就业为导向大力..
·文化体制改革中需..

京ICP备06023340号 最佳分辨率:800x600
Copyright ©2002-2006CCMEDU.com,All Rights Reserved
文化发展研究所主办 联系电话:69204633
Email:webmaster@ccmed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