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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产:在流动中新生 在流动中增值

2006-1-10 阅读163次 本站网友我为歌狂发表  【字体: 】 上一篇<<>>下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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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谈推进国有资产调整改革



如何促进国资“流动”防止国资“流失”,是国有企业在改革中遇到的重大问题,事关经济发展战略任务能否顺利实施。不失时机地加快国资流动,全面推进国企改革,仍然是“十一五”期间的重要任务。日前,上海市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国资管理研究中心、学报编辑部与本报理论评论部联合召开“学习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化国资改革”主题研讨会,就如何实现国资“在流动中新生,在流动中增值”,展开了热烈讨论。现将部分专家学者的发言刊登如下。


  ――编者


构建国有经济布局调整的有效体系


  余长国


1、在“十一五”期间,国有经济需要进行新一轮的布局和结构调整,以便进一步消除所有制结构不合理对生产力的束缚,形成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新格局。构建国有经济布局调整的有效体系需要回答下列问题:1、国有经济布局调整的战略决策者是谁?对国有经济的布局进行战略性调整,需要解决谁是国家或地方的国有经济调整的最终决策者的问题。从我国现行体制来看,往往是中央政府或地方政府来决定经济结构的调整,然后政府运用各种政策杠杆来引导包括国有经济在内的多种经济成分的调整。因此,国有经济调整的战略决策人,应该是各级国有资产监管机构。


2、国有经济布局调整的具体实施者是谁?


国有资产必须进行流动,在流动中增值,在流动中调整。但是,如何做到在流动中不流失或少流失?在国有经济结构与布局的调整中,国有资产监管部门作出决策,谁来充当执行者?考虑到国有资产监管部门是国资流动的战略决策者,自己“操盘”有悖于其定位,因此,它更多地应通过委托-代理关系,让他人来替它“操盘”。从实际情况看,“操盘手”应该是国有资产经营公司。


3、国有经济布局调整中的资金来自何方?


国有资本需要进入的行业与领域,大都是需要大量新增投资的行业。而国有资本要退出的行业与领域,又往往是效益比较差的甚至亏损的行业或企业,要想不增加资本投入来盘活存量,达到调整结构和布局的战略意图,是件相当困难的事。这笔投资来自何方?来自原有国有资产的回报?还是来自公共财政的新增投资?目前的财政体制对这两个问题,都没有作出很好的回答。


4、国有经济布局调整中的接受者是谁?


国有经济可以借助于市场渠道,或新设方式进入关键行业与领域。然而,谁是国有经济要退出的行业或领域的接受者?他们是否有这样的资金、动机和能力?不少人寄希望于所谓的战略伙伴、外资、民资等,但是,目前的股市和社会保障体制影响了接受者购买、接受的意图。这需要予以关注。(作者系中共上海市国资党校副校长、教授)


国资调整与国企改革应配套


赵晓雷


一般来说,国有经济的规模不仅取决于经济上是否有必要,还取决于制度的效率比较。与其对规模庞大的国有资产进行高成本的管理,不如在一定的范围和领域内,通过资产产权的市场交易,使国有经济逐步退出一般竞争性经营领域。在这个过程中,国有资产的价值总量并没有减少,而管理成本却降低了。


在市场经济中,要实现自由交易,必须有众多的交易者,且交易必须是在产权界限明确的交易主体之间平等进行。在这一过程中,产权的明确界定能够保证交易当事人的理性激励和有效约束,从而使得交易费用降低,而效率更高。此外,对企业进行有效的激励和约束,还要求有完善的市场体系作为基础,包括产品市场、要素市场和经营者市场。因为只有在竞争性市场上,产品和要素的价格才能趋于合理,评价指标才能趋于客观,激励和约束效应才会加强。


从我国的情况来看,市场化改革一方面是新制度的创建,另一方面是旧制度的变革。这两方面是互相联系的。我们在创建一个竞争性市场环境时,如果不对原有的所有制结构、产权关系和企业制度等作相应的变革,那么价格、利率等市场信息对微观经济主体的行为就难以产生调节效应。因此,我们在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模式改造国有企业时,必须创建和完善相应的市场体系。


所有制及产权制度的调整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要求之一。当前,一方面我们应该加快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深化国有控股公司和大企业集团改革,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使国有资产规模收缩、质量优化、经营和管理效率提高;另一方面要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使民营经济真正成为社会经济的基础和主体,成为国民财富的主要保有形式和增长来源。而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及大力发展民营经济的一个契合点,就是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国有资本通过有进有退、合理流动机制与社会资本联动,向优势产业和关键领域集中,提高国有经济的主导竞争力。民间资本则参与国有企业的资产重组和股份制改造,并全面进入法律法规未禁止进入的行业和领域。国有资本和民间资本互相渗透,互相融合,共同支持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作者系上海财经大学教授)


规范国资流动中的非价格因素


朱林兴


  


要使国资实现保值、增值,充分发挥其对国民经济的主导作用,在认识上必须解决两个问题:一是国资必须流动,流动是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的实现方式。只有通过国资流动,才能实现对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提高国民经济的运营质量。二是国资流动的程序必须规范、透明,不能无序、暗箱操作。


当前,国资改革中出现的国资流失问题,关键不在于国资要不要流动,而在于如何采取措施确保国资流动程序的规范化、透明化。确保国资流动的规范化、透明化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而正确认识和处理非价格因素问题,是其中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所谓国有资产出让中的非价格因素,是指除国资在财务价格外所要考虑的其它因素,主要指受让者的增资和引进先进技术的可能性、受让者对就业的吸纳能力等。


考虑非价格因素的主体通常是政府,而不是出让企业。现实中,一些地方政府在出让国资时特别看重非价格因素,甚至将其置于财务价格之上,常常以受让方对非价格因素的承诺程度为出让的主要依据。事实上,在国资出让的过程中,非价格因素是应当考虑的,但不宜把它作为确定国有资产出让价或作为价格让步的主要依据。具体原因有以下几点:


第一,因非价格因素承诺而对国资出让价让步有悖于市场经济原则。国有资产出让具有充分市场竞争性质,只要是信息充分透明,买者往往是多个,从而形成竞标博弈,出价最高者为中标者完全符合博弈的原则。显然,以非价格因素作为确定国有资产出让价的主要依据,有悖于充分的市场竞争原则。


第二、因非价格因素承诺而对国资出让价作出让步,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和潜在风险。这种风险主要来自于:一是买主方面的原因。一些买主为了出低价成为国有资产的受让者,会对某些官员提出的非价格因素先承诺全部兑现,一旦如愿后便以种种理由拒绝兑现,更有甚者矢口否认。二是来自于变化了的环境条件。比如,买主当初对非价格因素承诺确实无欺诈之意,但后来由于种种原因而无力兑现承诺。


第三、因非价格因素承诺而对国资出让价作出让步,容籣滋生腐败。非价格因素的界定具有很大的弹性和不确定性,这很容易让人在非价格因素上大做文章,其结果是买主以最小的交易成本占有国有资产。(作者系上海市经济管理干部学院教授)


从国有经济定位看国资改革


刘震伟


在思考国有资产在流动中的流失现象、国有资产在社会总资产中的比重,以及国有企业要不要从一般竞争性领域退出等一系列问题时,要依据对我国国有经济的定位来加以认识。在我国,以公有制为主体是坚持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要求。我们必须要有一批国有企业来巩固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体现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


如何具体体现以公有制为主体呢?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对国有经济作出了明确定位,即“国有经济要控制的行业和领域主要包括:涉及国家安全行业、自然垄断行业、重要公共产品和服务行业及支柱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中的重要骨干企业”。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关于股份制是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的论述,则为国企改制提供了理论依据。


国有资产流失的现象,是一个应该高度重视的问题。它是由于国资监管体系不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和国企改制中产权转让法规规章不健全等原因造成的,而不在于产权转让或产权交易本身。所以,对于国资流动的现象,我们不能因噎废食,而应加大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和国有产权转让工作的力度,杜绝国企“内部人控制”现象的发生,从而消除或减少国资流失的现象。


国有企业从一般竞争性领域退出是符合国有经济定位的。从上海来看,地方国有资产占全社会资产的比重从2000年末的29.4%下降到2004年末的26%;2004年地方国有经济创造的GDP占全市GDP的26.5%,比2000年增长了58.3%;中小企业户数从2001年的5500家下降到2004年的4104家。“十五”期间,国有资产进一步向重点行业、基础性、公益性领域集中,2003年,在99个行业大类中,92%的地方国资集聚在20个行业中,但50%以上的资产还集中在一般竞争性领域。


从操作上看,对国有经济的界定,以及对国家安全行业、重要公共产品和服务行业及支柱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的界定,不是很明确。这需要根据一定时期的国内外环境、经济社会发展状况,以及相关的产业政策、行业协会作用等情况,对国有经济的控制力、领导力及影响力进一步细化,从而规划好国有经济的调整。(作者系中共上海市国资党校教授)



注重国有资产的增值性


乐德发


国有资产(这里指经营性资产)到底应如何调整?国有资产应向哪些方面集中?前段时间,人们较多地强调国有资产调整的国家安全性、社会性和公益性,而很少提及国有资产的增值性。然而,国有资产的增值性在国有资产调整中,应该是一个首要因素。


首先,国有资产是资产,不是财产。它的物化形态是资产,价值形态是资本。财产的本质特征是耗费,而资产或资本的本质特征是增值。所以,国有资本应像其它资本一样,按照资本的本质特征,遵循市场规律向价值最大化的地方流动。国有资本向国有经济有竞争优势的行业和未来可以形成主导产业的领域集中,向具有较高国际竞争力的大公司、大企业集中较为科学,这体现了资本增值的本质要求。


其次,应推动国有资本向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与关键领域集中。第一,在国际上,任何性质的资本运作和调整,都要以保障所在国的国家安全为前提,对此,完全可以通过法律规章等手段来实现。第二,这是国家国资委的任务,而不等于各省市、地区的国资委都要这样做。第三,要准确界定哪些是关系国家安全的行业。国有资本只有在流动中不断增值,国家安全才能从根本上得到保证。


关于国有资产调整的集中度,国外学者认为,国有资产对于GDP的贡献率占10%—18%为宜;而国内一些学者则认为,国有经营性资产应该占地区经营性总资产的25%。其实,采用贡献率进行衡量更加合适。例如,虽然某个地区国有经营性资产占经营性总资产的25%以上,但由于经营效率低下,而不能体现该地区国有资产的领导力、控制力和影响力;反之,虽然某地区国有经营性资产占该地区经营性总资产的比重不到25%,但由于企业管理体制和机制改革到位,国有资本的经营效率很高,国资对GDP的贡献率较高,国有资产的领导力、控制力和影响力就能够得到更好的发挥。(作者单位:上海经济管理干部学院)


把握国企改革的三个方向


千瞻


为适应外部环境的变化,国企改革应该把握三个方向。


首先,国企改革需符合当今世界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企业以市场为导向,亘古不变。国企改革的方向之一,是始终紧贴世界先进生产力发展的脉络。当今世界制造业的突出变化表现为“6+6”:即垂直一体化模式正在消解,制造业格局由实体制造向虚拟制造转变;由完全制造向网络化总装转变;由单纯制造向制造服务业转化;由封闭研发向全球化合作转变;由传统生产模式转移到企业生态建设方面。同时,IT领域包括传感技术、通讯、计算、数字、网络、控制等6大技术,开始进入整合、融合、实用时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的新变化互相融合、贯通,既兼容传统,又突破创新,构成了当今先进生产力的发展潮流。国企改革显然要体现这种新潮流。


其次,国企改革需符合当前国内经济的大格局———国资、外资、民资三者共存。目前,三者共存的格局形成了一种较为稳定的架构,它既不同于传统计划经济条件下的国资一股独大,不同于经典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私企为主要形式,也不同于“拉美化”条件下外资为主导的模式。这种架构是中国经济自然发展的结果。在这种架构下,国资、外资、民资各得其所,互为补充,互相牵制,形成动态的稳定均衡。显然,国企改革要清晰地把握这种特殊架构,因为这是中国目前的现实。


最后,国企改革需符合全球化中的国际竞争要求,体现并落实国家战略。随着世界政治、经济的发展,国家的作用离经典市场经济倡导的“守夜人”模式越来越远,国家在经济竞争中的作用越来越突出,在国际贸易、金融、投资、企业并购方面,无论是宏观层面还是微观层面,没有政府的协调,此类事务将难以成功进行。而在我国的各种企业形式中,国有企业最能体现国家意志,最能按照国家战略进行企业运作。所以,为了加强国家在全球化中的国际竞争力,国企可以充当“马前卒”的角色,实现在国际竞争中贯彻国家战略意图的目标。(作者单位:福卡智库)


2006年01月10日


来源:《解放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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