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条的36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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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春伊始,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新华社对此进行了较为系统的报道。 1月13日,中宣部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宣传部、中央宣传文化系统各单位发出关于认真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的通知。通知指出,《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体现了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是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加快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推动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的指导性文件。当前要把学习贯彻《意见》精神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抓紧抓好。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认真研读《意见》,并结合学习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关于文化建设和文化体制改革的重要论述,准确把握文件精神。要紧密联系工作和思想实际,把学习《意见》与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和全国宣传部长会议精神结合起来。可采取集中培训、专题研讨、举办报告会等多种形式,深入进行学习。要深刻理解中央关于文化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方针、原则、任务、要求和部署,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有针对性地回答干部群众关心的问题。通过学习,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上来,统一到中央的重大部署和各项要求上来,进一步增强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中宣部近日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宣传部、中央宣传文化系统各单位发出关于认真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 文化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根据中央文件的精神和中宣部的具体部署,各有关部门和新闻媒体紧密结合各自的实际情况,进行了认真地学习、宣传和贯彻 <<充分认识文化体制改革的重要性 紧迫性——一论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 文化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 有关专家、学者对《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从不同的角度进行了学习、解读和阐释 <<《关于深化 文化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出台 文化企业可跨地区兼并重组 2006年是“十一五”的开局之年,我国文化体制改革的推进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意见》出台是在总结近3年各地试点经验基础上,提出系统、全面的文化体制改革的原则性指导意见,目的是为了给各地改革试验以准确的方向及政策意向,总的目标是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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