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来万块钱买的药吃了什么事也不管。”
“那块玉卖了200万,还有一个玉如意怎么也值300万。”
“我们帮的几十号人把对方总舵挑了。”
听到上面的对话,上了年纪的人千万别认为是上海滩的大亨来了,这是打网游的玩家最常见的口头禅。这些东西听起来很是新鲜,看上去光彩夺目,玩起来很是痛快,上起瘾来不次于鸦片。“网络缺少社会责任正导致一代人垮掉”(8月27日新华网)。面对这一险境,我们是不是考虑用法律的手段来引导网络游戏这匹高科技的“疯马”呢?
游戏虽然只是游戏,但它强烈的心理暗示作用极强。不得不佩服那些网游制作者,他们摸透了各个年龄不同层次人们的心态,找到了“坐宝马的与骑单车的需求共性”,让他们在网络上为之一起疯狂。而这种鼓动能量恰恰是我们传统教育所欠缺的。既然网游的设计者能让玩家崇尚暴力、迷恋色相、追求气节,或许也能利用自己的才智让玩家走上健康的正常的轨道。
书籍、影视可以分级,生命力比前者要旺盛许多的网游更有这个必要。儿童与成人要有界限,暴力与温和要有区分,对心理的刺激与对精神的安抚也要互补“共勉”。
作为一种产业,我们不可能像十年以前对付非法游戏机那样来对付今天的网络游戏。休闲游戏的概念已经产生,游戏的分级与细化已不可避免。前一段时间曾有两会代表针对网游虚拟财产的问题提出要为网游立法的建议,从现在的情况看,不管是从哪个方面,为网络游戏立法的时刻应该到了。
(河北学生)
姜伯静 2006年08月29日
来源:《北京青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