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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产音像制品出口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www.CCMEDU.com  2005-4-11 9:12:00 阅读136
 

[关键字词]  音像出口 专项资金 通知
[法规类别]  规范性文件
[发布机关]  文化部
[国家地区]  中央
[所属地方]  
[颁布日期]  2005年4月5日
[实施日期]  2005年4月5日

为实施中华文化“走出去”工程,促进国产音像制品出口工作,财政部、文化部设立了国产音像制品出口专项资金,对出口国产音像制品实行补助或奖励。为规范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大力推动国产音像制品出口工作,现将《国产音像制品出口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5年专项资金的管理与使用按照《国产音像制品出口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执行。请各地通知国产音像制品出口单位申报补贴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4月20日,逾期不再受理。


二、申请人应当提交详细的项目申报材料,尤其是申请人资质证明文件、项目实施能力证明文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实施方案、版权证明文件及近年音像制品出口工作报告等。


三、请将申报材料报送至文化部文化市场司(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10号,邮编:100020)。


联系人:文化部文化市场司刘鲁平、李健,电话:010-65551898/1896,传真:010-65551899,邮箱:lijian@ccm.gov.cn。


四、《国产音像制品出口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将同时在中国文化市场网(www.ccm.gov.cn)音像电影频道“中国音像制品出口专题”中予以发布。申请人可直接下载《国产音像制品出口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表》。


 


特此通知。


  


                                        文化部办公厅



                                       二OO五年四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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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作者:文化部办公厅
编辑:紫藤
新法速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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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2005)文物保护科学和技术评审与咨询专家管理办法(试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禁止传销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文物保护科学和技术研究课题评审程序暂行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2005)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快发展外汇市场有关问题的通知
相关法规:  
国产音像制品出口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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