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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信息委、市统计局关于废止《上海市利用计算机公众信息网络发布从事统计信息管理办法》的通知

 
www.ccmedu.com  2004-11-12 22:03:00 阅读366
 

[关键字词]  信息网络
[法规类别]  规范性文件
[发布机关]  地方政府
[国家地区]  地方
[所属地方]  上海
[颁布日期]  2004-6-30
[实施日期]  2004-6-30

各区、县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以及《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本市贯彻执行<行政许可法>准备工作的通知》(沪府发〔2003〕73号)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废止《上海市利用计算机公众信息网络发布统计信息管理办法》(沪信息办〔1998〕22号)。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上海市信息化委员会

上海市统计局

二○○四年六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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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作者:
编辑:小年,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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