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字词] 废止 决定
[法规类别] 地方法规
[发布机关] 地方人大(地方人大常委会)
[所属国家] 地方
[所属地方] 广东
[颁布日期] 1999-11-27
[实施日期] 1999-11-27
(1999年11月27日广东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
过)
广东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了省人民政府提请废
止《广东省营业性电子游戏机室管理规定》和《广东省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管理条
例》的议案,鉴于这两项法规的基本内容在1999年7月1日施行的国务院颁布的《娱
乐场所管理条例》中已有明确规定,应当统一执行国家的法规,决定废止《广东省
营业性电子游戏机室管理规定》和《广东省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在上述
两项法规废止之前根据这两项法规对有关问题的处理仍然有效。本决定自公布之日
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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