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确定每年六月的第二个周六为文化遗产日 |
||||||||
|
||||||||
| 本文只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 本文版权归作者和本站共同拥有,转贴请注明作者及出处。 | ||||||||
|
||||||||
据中央电视台报道,国务院最近下发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决定从今年起,每年六月的第二个周六为中国的“文化遗产日”。 通知说,文化遗产包括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通知》提出了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指导思想,基本方针和总体目标。要求要着力解决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面临的突出问题;要积极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在全社会形成保护文化遗产的良好氛围。 通知还要求,国务院有关部门要切实研究解决自然遗产保护中存在的问题,加强自然遗产保护工作。 2006年02月08日 中新网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