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有消息称,美国纽约州一位众议员提出一项有趣的法案,针对快餐、电影、游戏等行业,除了一般的消费税、营业税之外,还额外多征收1%的“肥胖税”。理由是这些行业让人长时间坐着不动,可能导致肥胖等疾病。据报道,这笔“肥胖税”拟用于提倡健康、防止肥胖的公益事业,以补偿消费者为了享受时尚生活之余所造成的无形损失。
无独有偶,近一段时间来,向网络游戏厂商征收高额税收的呼声不绝于耳。呼吁者认为,网络游戏对青少年造成危害,需要网游公司责无旁贷为自己造成的社会损失买单,以消除网游给社会带来的危害和负面影响。
笔者以为,“利用税收杠杆调节网络游戏产业带来的负面社会影响”的建议,不具备足够的因果关系和可行性。
不可否认,网游产业在发展的同时,的确给部分青少年造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但对于现实中的网络成瘾现象,绝不可单纯地归结为“网游就是祸根”。适度的网游可以放松心情,缓解疲劳,正如烟草最初流行于民间是因为它有提神止疼等功效。任何事物都有两面性,网络游戏也是如此。网游有它的适应人群,对不同的人群而言,它的作用力也不同。对自制力较差的未成年人来说,它的确存在一定危害性;而对于成年人,这种危害显然要小得多。笔者以为,网游只是一个娱乐工具,什么人用、怎么用,效果是不一样的。如果只看到“硬币的一面”就断然定论,难免草率。若把这些作为收取高额税收的理由,尚显牵强。
再者说,税收未必能抑制青少年对网游的痴迷。网游是一种虚拟的消费品,如果提高税收,只会增加网游的运行成本,对网游的游戏点卡价格和上网费用的影响则会很小。众所周知,网民玩网络游戏的投入包括网费和游戏点卡费用。其中,上网费用是不会因为政府对网游征收高额税而上涨的;而游戏点卡涨价的可能性也很小。另外,有相当数量的游戏玩家在使用免费的游戏外挂,他们减少了游戏费用,自然可能会增加游戏时间,那么成瘾的可能性也就增大了。因此,即使使用税收的杠杆,只不过是加收了网络游戏运营商和代理商的成本,并不能真正抬高网游对青少年的门槛。
网游产业既然作为一种被社会认可的新兴创意产业,我们就有必要健康地引导它的发展,而不是因噎废食——以提高其产业的生产成本来抑制发展。市场经济发展到今天,众多的事例表明:对待在市场环境下成长的产物,需要的是理性的全局意识,而非简单的杠杆调节。因此,消除网游带来的负面社会影响,单纯地趋利抑恶或者棍棒相加,决不是缓解矛盾的良策。积极强化青少年的素质教育,加强网吧管理的规范和网游市场秩序的规范才是当然之计。
2005-05-23 作者:泥土 中国文化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