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站:老单位新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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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积极构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在全国许多地方对基层文化站改革还处于调研、探讨阶段的时候,今年,江苏省开展了“乡镇文化站(活动中心)标准化建设工程”试点,在苏南、苏中、苏北地区建设18个标准化的乡镇文化站,作为小康社会乡镇文化站的示范,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优质的文化服务。待条件成熟后,再在全省范围加以推广、建设100个标准化的文化站。未来的文化站将使用统一的标识,成为基层城乡群众身边不可缺少的重要公共文化场所。以此为契机,江苏省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建设将得到进一步推进。
基层文化设施建设筑就体系基础
基层文化阵地建设是发展农村文化事业的基础,也是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物质基础。为切实加快推进基层文化设施建设进程,江苏省政府确定了省级财政对基层文化设施建设进行重点扶持的政策,即从2002年至2005年由省级每年安排10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扶持老区和经济欠发达地区基层文化设施建设;安排273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扶持全省30个无房和不达标文化馆、图书馆的新建与扩建;安排1000万元用于省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建设。省级财政对各地基层文化设施建设的扶持力度达到了历史最高水平,也给市、县起到表率作用并极大地调动了市、县两级政府投入文化事业的积极性。在省扶持资金的带动下,市、县配套资金达31199万元,各项目单位自筹资金达11704.38万元,资金总量和建设规模都达到历史最高水平,整个基层文化建设事业焕发出勃勃生机,文化设施面貌焕然一新。目前,“全省乡镇都建有宣传文化机构”的奋斗目标已基本实现,其中,文化站阵地建筑面积
积极探索文化站的多元化机制
推进文化站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提供保障。江苏省开展的“乡镇文化站(活动中心)标准化建设工程”试点,其出发点就是,创新乡镇文化站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深化基层文化事业单位内部改革,着力构建与全面小康社会要求相适应的农村文化服务体系,促进农村文化的繁荣与发展,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按照确保文化站公益性的基本属性、引入竞争机制和进行市场化运作的要求,采用公有民营制、股份合作制、目标责任制等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新型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转换体制机制后的文化站,继续享受各级政府制定的各项文化经济政策。文化站原有的行政管理职能在乡镇政府。
第一种是试行公有民营制的,政府将全额投资新建的乡镇文化站设施、设备和规定的公益性文化服务项目,通过公开竞争、风险抵押等方式,委托给懂文化、善经营、会管理的优秀人才运行管理。乡镇政府对文化站实行合同式管理,不再拨付活动经费与人员工资。文化站内部实行企业化管理和市场化运作,利用经营性收入保证公益性活动的正常开展,对文化站资产承担保值、增值的责任。大型公益性文化活动和农村文化事业专项建设项目,乡镇政府采取向文化站定购的方式。第二种是政府以及多种经济成分共同投股兴建的乡镇文化站,实行股份合作制。文化站通过市场化运作,保证上级文化部门和政府规定的公益性活动项目正常开展,确保文化站资产保值、增值。对大型公益性文化活动和农村文化事业专项建设项目,政府通过“一事一议”办法,定向购买文化站的服务。第三种是目标责任制,就是在苏南以及经济条件好、乡镇文化站运行状况较好的地区,建立和完善现有的文化站目标管理责任制。保留文化站全民事业单位性质,继续履行文化站管理职能,但必须改革用人机制,实行人员聘用制、从业资格认证制等。通过公开招聘、竞争上岗、签订目标责任书、严格奖惩等办法,提高从业人员的服务水平。改变政府投入方式,由花钱养人变花钱办事。政府与文化站签订年度目标责任书,明确文化站必须完成的活动内容和项目并严格考核奖惩;确保文化站资产保值、增值。
18个试点的文化站设施建设,由乡镇政府负责规划、设计,县级文化部门负责指导、监督。省里给予每个试点文化站30万元的资金扶持,市、县、乡财政给予配套资金扶持建设,同时鼓励拓宽筹资渠道,积极吸纳社会资金参与。
不断拓展公共文化活动方式
从群众文化活动方式向公共文化活动方式拓展。积极开展包括节庆文化、民俗文化以及村镇、家庭文化在内的不同方式、不同对象、不同规模的文化艺术活动,充分发挥各级文化馆(站)的组织与辅导职能,通过举办培训班、研讨会、竞赛、汇演等形式,加强对群文创作的领导和指导。创新工作思路,探索新的群众文化活动内容和方式,在全省大力推广盐城市“送文化下乡三百工程”和南通市开展群众文化“百、千、万”工程以及通州市、海安县文化馆“服务基层、服务农村、服务农民”的成功经验。2006年,江苏省将开展“和谐江苏行——大江南北群众文艺互动会演”,在苏南、苏中、苏北地区进行区域性的“群众文化交流”,让农村文化进城,让城市居民一睹和谐江苏建设的新成果与现代江苏新农村、新农民的时代风采。
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建立以广大人民群众为服务对象,以政府提供服务为主导方式,以公共文化服务机制、服务设施、服务机构和服务队伍建设为核心,逐步形成结构合理、发展平衡、网络健全、运行高效、服务优质的覆盖全社会的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是党和政府保障广大人民群众文化权益的重要举措,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性工程。江苏省的探索和实践在一定程度上说明了这一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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