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锦涛同志在今年1月23中共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时就加强网络文化建设和管理提出五项要求。关于网络文化的管理,胡锦涛同志提出,要坚持依法管理、科学管理、有效管理,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思想教育、行业自律等手段,加快形成依法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规范有序的互联网信息传播秩序,切实维护国家文化信息安全。
网络文化管理主要是对互联网上传播的内容的管理。在这方面目前主要的问题是维护网络著作权和防止有害信息泛滥。胡锦涛同志指出,加强网络文化管理“要坚持依法管理、科学管理、有效管理”,把依法管理放在了首位。使用法律手段对网络内容进行管理,虽然不是唯一的手段,但却是必须采用的一种手段。 详细内容
我国政府对互联网的行政管理有一套比较严密的制度,从互联网运营的基础服务到信息服务,乃至互联网新闻服务和电子公告服务,都有专门的行政法规或规章。在这些行政法规和规章中,对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不得制作、复制、发布、传播的内容都有具体的规定。
我国互联网行政管理中的主要问题并不在于行政管理制度本身有严重的缺陷,而在于互联网基础服务流程的一些环节的衔接上有问题,在于政府主管部门对内容的监管上有疏漏。 详细内容
使用技术手段对互联网内容进行治理,是一种成本较低却很有效的手段,在堵截国外不良信息方面还是其他手段所不能替代的。与其他治理手段相比,技术手段还有一个优点,就是可以预防不良信息的扩散。这是其他手段做不到的。 详细内容
最有效的管理是自我管理,对个人来说是如此,对企业或其他机构来说也是如此。
我国政府对图书、期刊、报纸的出版,对广播电视的管理是非常有效的。政府对大众传播媒介的管理之所以有效,根本原因在于这些媒体的自我约束,换句话说,就是行业自律在起作用。
互联网的行业自律必须以健全法制为基础,只有在这个基础上才有可能促使互联网行业形成自我约束的习惯。 详细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