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是地方财政对全县农村文化房屋设施建设的专项资金投入太少。近20年来,县财政对全县农村文化事业的建设投资几乎为零,由于地方财政对全县农村文化事业的投资政策不是积极的,因而造成全县文化事业单位房屋面貌无法改变,文化设施无法更新,馆办藏书、展品无法购置,文化活动无法开展。县文化馆要办一份文艺刊物,没有钱;要搜集整理民俗民间文化,没有钱;要举办一次文艺辅导培训班,没有钱。县博物馆要维修展览厅,收藏馆藏品,举办馆藏品展览;要着力保护全县散居在各乡镇的500多处文物等都没有钱。县图书馆馆藏图书太少,要增加藏书量,也是没有钱。地方财政预算的有限拨款,无法保证这些文化单位的干部职工的最低工资水平,这些单位哪里还有钱去购置维修文化设施呢?
特别是对乡镇文化站,解放以来,只有国家、省财政对乡镇文化站的房屋建设进行了专项投资。而县、乡镇两级地方政府却没有投入相应配套资金。甚至于有些乡镇想法设法争取国家、省财政对乡镇文化站房屋建设进行投资,可是争取到了的资金,却不是用于乡镇文化站的房屋建设而是被乡镇政府挪作他用。红城乡政府1995年争取省财政拨款3万修建文化大楼,钱到帐了,可该乡修建的是乡镇政府的机关食堂,只不过是省财政投资3万元钱换来了这座食堂外面的四个大字——文化大楼。与此同时,县、乡镇两级地方政府对其它公益性事业单位的房屋建设投资却动作大,见效快。
2000年,汪桥镇人民政府对汪桥广播电视站的投资是建设性的,整体划拨一栋11间三层的楼房,当时价值50万元。而汪桥镇文化站的房屋当时处于比较好的地段,而该镇主要领导却以城区建设为名,把汪桥镇文化站的三间五层的房屋卖给了当时的监利县物价局汪桥物价所。由于汪桥镇文化站长据理力争,才换来现在的三间三层楼房。(特别要指出的是:如果那个时候乡镇文化站的人事、财权、物权不下放给乡镇政府,汪桥镇人民政府就无法卖掉汪桥镇文化站的房屋)汪桥派出所、汪桥法庭等单位都是在县、乡镇两级政府的支持下才建起了现在这样比较现代的办公大楼。这样的情况不但在乡镇存在,在县城城区也同样存在。县文化局办公楼是县直局机关办公条件最差的单位,而且门前就是菜市场。脏、乱、差,是文化局办公大楼的真实写真。要搬迁办公地点,重修办公楼,文化系统报告打了快20年,可就是不见回音。可民政、财政、公安、城建、法院等单位,在地方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很快就在新城区修建了自己的办公大楼。(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