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近来与同好交流,一个想法在头脑中从朦胧渐渐清晰:在农村信息化进程中加速农村文化市场的培育。 十二年前,文化部发布过《关于促进农村文化市场繁荣发展的若干意见》(www.cpll.cn/law2991.html),强调了农村文化市场发展的战略地位和重要意义,阐述了农村文化市场与农村经济增长、与城市文化市场、与农村文化工作全面开展的关系,提出了农村文化市场规划、启动、开拓、发展、规范、监管六大任务。今天看来,其中的精神并不过时,同时也看到十多年过去,农村文化市场总体上仍处于萌芽和起步阶段,并未获得突破性进展。我拨通柳士发兄的电话,他是十二年前的文本起草人。我的想法自然引起他的共鸣,我听到他在下班的车流中说,“加速”当中如果引入“农村文化超市”的概念就更好了。 “农村文化超市”的概念其实就是李红利兄时常说到的混业经营。农村与城市生活的根本差异在我看来一是信息鸿沟,二是商业服务贫乏。国家力推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建设,但这种均等化的基本保障不能满足新一代农民追求个性化和差异性的文化需求,必须尽快开发和培育农村文化经营活动,以弥补效率。致使农村文化市场十几年来发育不足的许多障碍目前都有望得到克服,这都得益于农村信息化进程的不断深入。我和李红利兄多次议论过城市文化市场对乡镇农村的辐射和产业梯级转移,约好一周内就此在交换意见。为此,我先要来一番网上调研,对课题的前景作个基本判断。 我在搜索中键入“农村信息化”,哗~~~数不清的红字奔来眼底! 首先是信息产业部。两年前出台了《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的意见》(www.cpll.cn/law8000.html),力推农村互联网建设,提出2010年在东中部地区实现“村村能上网”、西部地区"乡乡能上网"的规划目标;要求充分利用现有基础和条件,调动电信运营商、软件提供商、设备制造商、信息服务提供商等的积极性,发挥信息技术、产品、网络和服务的综合优势,实现资源共享。针对广大农村流通渠道不畅的问题,完善邮政连锁配送服务体系,2007年建成直接为农民生产生活服务的连锁配送网点30万处,覆盖全国40%以上的行政村。不久,信息产业部又推出了《农村信息化综合信息服务试点管理办法》,鼓励开发农民“买得起、用得好”的信息终端和相应的信息系统,整合利用资源,使信息进村入户;形成市场化运作机制,以农民普遍能够接受的价格和方式提供信息服务。我们还在议论培育市场,人家已经干了起来。电信、网通都在试点名义下开始了农村文化经营,把光缆铺进村庄,把电脑卖给老农民变相开起了网吧。我曾在山东青州见到过网通的农村信息站,里面人头涌动。地方上的网吧业主哇哇大叫,说我们被缚住手脚,人家网通小孩子自由出入。我笑着说,也不能因为你要营业就挡住农村信息化的步伐。我佩服信息产业部近年来的战略谋划,也惊叹移动、电信、网通等大企业凭借雄厚财力办起了音乐、影视业务。人家的农村信息站搞起“混业经营”,网络文化的种种内容都能担当;如果加上邮政配送的支撑,图书、报刊、音像也进来,不就是“农村文化超市”了吗?文化部门的“共享工程”布的是“点”,还是离不开人家的“网。” 再看农业部。去年《全国农业和农村信息化建设总体框架(2007-2015)》(www.cpll.cn/law8003.html)指出“农业和农村信息化建设是一个统一的整体,具体内涵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而出现变动。基本框架主要由作用于农村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领域的信息基础设施、信息资源、人才队伍、服务与应用系统,以及与之发展相适应的规则体系、运行机制等构成。”这是个高屋建瓴的说法。《框架》明确“乡村两级信息服务站(点)具有乡村事务管理、信息交流共享、信息服务聚合、农民信息培训、文化生活娱乐等综合功能,......可与党员远程教育点、科技(文化)书屋等合并,也可利用协会、合作组织以及经纪人、种养加大户的力量建点。乡村信息服务站(点)建设要具备人员、设备、场所、制度等基本条件,要面向实际、坚持实干、求得实效,让农民得实惠。分别建立城郊工矿区、粮食主产区、边远落后地区、特色农业区及乡村旅游区信息服务示范站(点),实施分类指导。农业部说的“站”,就是文化部说的“乡镇综合文化站”。不同的是基层文化部门想着组织活动,农业部门和电信企业想到是信息化。 还有中国互联网协会业开办了“农村信息化专门委员会”,还有国家发改委、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共青团、妇联,目前面向农村的综合性信息平台已经超过2000个,都可以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 我们在十几年前就已经明确了思路,十几年过去,农村基层文化部门依然在讨论“办文化”还是“管文化”的时候,原来与文化不大相干的部门已经大踏步开进广阔天地,捷足先登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