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论坛 博客 改革风 发展谭 网络潮 产业群 公共苑 文化眼 经济场 娱乐吧
首页 社交网络 虚拟货币 非政府组织 文化产业 博客 事业单位 文化市场 非物质文化遗产 文化体制改革 网络游戏 “十一五” 更多>>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文化发展论坛 - 产业群 - 发展 - 正文

依托现有产业资源优势 建设创意产业集聚园区

2007-5-19 阅读1132次 本站网友 faguichu 发表 【字体: 上一篇<<>>下一篇

现在一些城市发展文化创意产业的基本趋势就是促进并形成一定规模的产业集聚。不过,在形成和促进集聚之前,或者在集聚的过程中,需要了解文化创意产业集聚经营的规律,否则,集聚不仅会浪费资源,也可能成为政府的负担。

什么样的产业集聚形态是好的集聚呢?我把文化创意产业的集聚划分为以下几类可对比的集聚:第一类是需求导向的集聚,对比的是比较简单的非需求导向的集聚;第二类是产业链形态的集聚,对比的是非产业链的集聚;第三类是专业化的集聚,对比的是非专业化的集聚;第四类是税收收入型的集聚,对比的是政策补贴性的集聚;第五类是拉动效应型的集聚,对比的是非拉动效应型孤立收入的集聚;第六类是同性质的企业的集聚,对比的是同性质产品的集聚。在以上类别的集聚中,前者是好的集聚,后者是不好的集聚。如果前者那些特点能够结合并且体现在集聚园区中,那是最好的集聚。

产业链形态的企业集聚,是比较理想的集聚。像好莱坞那样,有电影拍摄公司,经纪人,营销公司,广告公司,写剧本的,甚至有卖道具的,有从事艺术授权的,有开发衍生产品的等等。这种产业链形态的集聚,对我国来说具有重要的借鉴作用。而我们现在一些影视基地或者动漫基地,就违背了这个集聚规律,缺乏产业链,只卖内容产品,甚至互相压价。另外,即使不能形成产业链,集聚的企业也要做到各自高度的专业化而不是雷同。总之,在产业集聚中,一定要形成差异化、个性化和产品的互补性。

产业集聚最不好的形态是同质性产品的集聚甚至依靠降价的恶性竞争。这几年,我国的旅游工艺品销售不增反降,除了旅游景区产品价格虚高外,主要是旅游工艺品的集聚形态违背了集聚规律,要么就同性质产品的集聚,要么是非专业化的多而全的集聚:每家店都卖一样的旅游产品和工艺品。而真正好的集聚,是有专业化分工的,比如有卖纯钢的工艺品,有做水晶的工艺品,有做别人授权的产品,有做本地特色的工艺品;有高端的,有低端的等等。

在各种集聚中,活动和娱乐的集聚在中国比较薄弱,突出的体现在以硬件建设为导向。硬件建设突飞猛进,但从具有拉动效应的活动如展览、论坛、大型体育活动等来说,我们已经有一些进展,但是集聚程度较低,规模较小,还有很大的潜力可以挖掘。至于娱乐特别是主题公园为核心的娱乐集聚,是非常薄弱的。现在几乎没有一个地方让大人和小孩同时玩一天以上的娱乐的集聚,娱乐的集聚主要针对的人群是家长和孩子,这种集聚目前几乎没有。我们的主题公园,要么就是小孩玩要么就是大人玩,或者就是规模太小,没办法形成一个有效的集聚,让人们在那里充分体验不同的娱乐活动。

在地方政府主导的文化创意产业集聚中,一定要注重效率。要建立起一个好的平台,使集聚的企业或者活动能够相互促进。因此,政府就需要一定的政策。但这种政策是有一定条件的,不是所有的企业都享受同等的待遇。在集聚中,要以企业总部建设为主导,形成有效益的总部集聚。相反,非企业如艺术家的集聚往往效益比较差;一些艺术家的私下交易比较多,政府没有什么税收。许多地方搞集聚,企业没有收入,政府要补贴很多。一些搞动漫集聚的城市,光补贴就快吃不消了。此外,政府推动文化创意产业的集聚,要避免一窝蜂,也要避免出现泡沫化。比如说有一些大城市一搞创意集聚园区,一搞就是上百个,我觉得这是违背产业集聚规律的。因为一来这样做不是需求导向的集聚,再者一个城市不大可能有那么多的创意和创新。

总之,建设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必须根据当地的产业资源和条件,特别要重视城市整体产业链的建设和企业总部建设,形成专业化的具有产业互补性的集聚。对于没有税收收入的政绩性的集聚工程,可以引导向产业链形态转移。

(作者系北京大学文化产业研究院副院长、国家文化产业创新与研究基地副主任,北京大学教授、博导)

(来源: 深圳商报) 编辑: 卢东勃

2007年 05月 18日 14:20    深圳新闻网

发表评论
网友观点
    编辑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