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日益发展,广大人民群众在物质不断增长的同时,对精神文化产品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但与此不相适应的是,在市场经济大行其道的今天,在城市化和世界一体化的推进进程中,文化出现单一化,文化的差异性、多样性体现的越来越少,传统文化正受到了来自西方的现代文化的冲击,很多原先有着丰富文化内涵的组成了中华民族灿烂文明的非物质文化正日益萎缩,面临着急待拯救的尴尬局面。 任何一个民族的繁衍生息,都离不开特有的文化符号,如果这些珍贵的文化遗产失传或灭绝,我们的民族自然也失去了文化记忆。只有把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下来,我们才不会有更多的历史遗憾,才能面无羞赧地面对祖先和后世。保护好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关系到文化血脉的传承,关系到精神家园的维护,关系到先进文化的建设,是全面和深刻弘扬中华传统文化、坚定维护人类文化多样性、捍卫中华民族主权的客观需要。而世界上不少国家的发展也越来越证明了:加强非物质文物遗产保护,不仅是国家和民族发展的需要,也是国际社会文明对话和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 非物质文化遗产,英文为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定义,目前最为权威的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通过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中所进行的定义:即“非物质文化遗产”指被各群体、团体、有时为个人所视为其文化遗产的各种实践、表演、表现形式、知识体系和技能及其有关的工具、实物、工艺品和文化场所。各个群体和团体随着其所处环境、与自然界的相互关系和历史条件的变化不断使这种代代相传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创新,同时使他们自己具有一种认同感和历史感,从而促进了文化多样性和激发人类的创造力。 非物质文化遗产包括包括以下五个方面,他们分别为:一是口头传统和表述;二是表演艺术;三是社会风俗、礼仪、节庆;四是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知识和实践;五是传统的手工艺技能。 非物质文化遗产所具有的最大的特点是不脱离民族特殊的生活生产方式,是民族个性、民族审美习惯的“活”的显现。它依托于人本身而存在,以声音、形象和技艺为表现手段,并以身口相传作为文化链而得以延续,是“活”的文化及其传统中最脆弱的部分。 从目前看,我国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方面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一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无法可依。我们所说的文化遗产包括了物质文化遗产和精神文化遗产两大类。按照目前的我国文化遗产保护体制,作为物质的文化遗产,主要由文物部门实行保护,而且有《文物保护法》给予法律的支持;但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却没有相应的法律。二是群众特别是青少年对传统的文化兴趣不高。传统文化具有博大精深的同时,一方面由于其要求高、学习难度大,成为了曲高和寡的现象。另一方面传统文化与吸引当代青少年的流行元素相比,在表现形式上还缺乏时代感。非物质文化面临着如何跟戏曲一样创新形式,跟上时代的问题。这些原因都使得当代青少年对非物质文化学习的兴趣不高。三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体制机制不够健全。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首先是群众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意识淡薄。目前农村很多群众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知之甚少,更不用说让其做好保护的问题,甚至是政府有关部门也存在这种问题。其次是财政投入不足。目前,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已经到了必须下大力气去拯救的时候,但从实际情况看,各地政府对现有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财政投入仍然相对不足。最后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理论探讨和经验交流不足,各地尚未建全专门从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单位和部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仍然是文化部门千头万绪工作中的一项日常性的工作而已。 基于以上原因,我认为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应当做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健全机制,落实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政策法规。1.建立健全完善文化遗产保护机构建设,工作机制,把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提升到与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同等地位,让非物质文化还原于民间。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协调和管理。2.要加快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地方立法工作,加快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立法调研,尽快制定地方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对象、认定标准保护手段、工作机制和法律责任等进行系统的界定,逐步建立完备的法律机制;借鉴和吸纳专家学者的科研成果,逐步建立健全科学、高效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体系。3.要制订一系列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政策措施,并确保这些政策措施能够有效实施。比如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资金安排,一定要专款专用,并对一些濒危的和口头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优先使用。二是要加强宣传,提高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科学认识。文化遗产及其个人社会宣传,应坚持集中宣传与经常性宣传相结合。如以每年六月的第二个星期六我国“文化遗产日”为抓手,确定一个主题,进行针对性强有深度的多侧面多层次的社会宣传,各级政府部门,特别是文化主管部门要大力倡导全社会珍爱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1.要宣传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性,使社会各阶层人士都明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目的和意义,都重视、支持和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2.要宣传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法律法规、政策措施,使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良好的法制环境,推动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顺利进行;3.要宣传当地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让人们熟悉了解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文化、历史价值,形成保护它们的共识,促进对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抢救。提高社会对文化遗产及其保护的认识水平。进一步增强文化遗产的影响力和感染力。三是在社会上形成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大格局。1.建立财政保障机制。逐年增加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追加机制。2.进一步建立健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创新三位一体的工作机制。深入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普查,建立和完善省、市、县三级名录体系,建立一批文化生态保护区。3.要深入开展理论研究,推动政策和法制建设,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步入规范化、法制化和科学化的轨道。 莲都区文化馆 朱伟玮 2008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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