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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农村文化遗产的消失

2008-8-28 阅读1063次 本站网友 浪打金沙 发表 【字体: 上一篇<<>>下一篇


农村蕴藏着丰富的文化资源。然而近年来,因过度开发、传承人断层、大量文物贩子涌入等原因,宝贵的农村文化资源正日渐萎缩。中国文联副主席冯骥才指出,中华民族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多数在农村,文化的多样性也在农村,保护农村文化遗产迫在眉睫。

“皮之不存,毛将焉附。”中国文化的根、大量文化遗产的载体都在古村落里,如果没有村落,这些民间文化遗产也就没有了。

然而,在一些先富起来的地区,很多传统民居已经被不伦不类的小洋楼取代。一些开发商更是将一些古村落变成景点,在村落里涂红抹绿,编一些伪民间故事。由于没有相关的保护法规,古董贩子乃至外国人在农村尤其是古村落廉价搜寻宝贵的文化遗存。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新农村建设不是简单的拆旧房建洋楼,不是简单的建新村建洋村,而是要结合实际,使本地富有传统文化特色的古老村落和建筑得到保护,并使之焕发生机。因为村庄不仅是农民生产和生活的物质基础,而且还有作为意识形态领域方面的政治体现、艺术欣赏、历史见证的作用。农村历史文化保护应该是新农村建设的一项议题。

为了不让宝贵的农村文化遗产消失,笔者认为,应该对农村文化遗产的现状进行全面调查,将具有文化特色和遗存的村落进行分类,对民俗去粗取精,使之更集中、更系统、更纯粹,在具体工作中,有针对性地制定切实的保护方案。不仅要保护农村有形文化遗产,对无形的农村文化遗产诸如民间故事、音乐舞蹈、节日习俗等,也要努力使之得以传承。同时,通过新闻媒体和农村宣传阵地,大力宣传新农村建设的正确含义以及农村文化遗产保护对于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意义,按照“因地制宜体现特色、量力而行务求实效”的原则,防止“跟风”和“克隆”,培养农民群众尊重和保护文化遗产的意识,引导和鼓励他们参与文化遗产的保护,使他们充分认识到农村文化遗产的“不可替代”性和“不可复制”性。并且要加大对农村文化遗产保护的投入力度。设立农村文化事业专项经费,支持农村文化事业专项经费,适当向现有文化遗产保护倾斜。

2008年08月28日 来源:《山西日报》 钱汉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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