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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正的“保护”是光大传统艺术!

2007-5-17 阅读2311次 本站网友 在水一方 发表 【字体: 上一篇<<>>下一篇

种种原因导致我国年轻一代的文化产业工作者不了解本民族的历史与文化,不熟悉经典的文化艺术符号语言,他们如何能够在传统与现代之间实现合理嫁接及超越?在熟悉的现代与陌生的传统之间如何嫁接呢?

作为民间文化的研究者,在这种特殊的历史背景下,我感觉活跃在田野之中的“抢救”、“保护”也许比单纯的书斋式学术研究更具有现实意义,也具有历史意义。

田野调研不是学术研究的终极,但它是民间文化研究至关重要的第一手资料,更深层次的理论研究一定是建立在大量田野调研取样记录的基础上的。这就是“记录”的学术意义及文化意义。

真正的“保护”不应该仅停留在博物馆里、在画册里、在光盘里、在录音里、在文字里,更深意义的保护应该是让传统的民间文化、民间艺术形式在现代的生存环境中找寻到自己恰当的位置,重新焕发生命的光彩。

文化产业的实质是人文艺术与工业技术的结合。

现在大家都不能回避的一个现实,就是我们是在全球化的时代背景下谈论文化创意产业。

在文化的发展中应该抱有宽容的心态,我们提倡传统、关注传统文化的教育并不是以反对现代生活、现代文化为前提的,我们希望在现代化的进程中不要丢失传统的精髓,不要丢失中华民族的文化标识,我们甚至提倡用现代的形式和手段,如文化创意产业、数字化形式、网络传媒等等来重新解读传统精神。

让这些具有特殊意味的传统艺术符号装点我们现代的生活空间。

充分挖掘中华民族传统文化与民间艺术资源,打造富有创意、适应现代社会的文化产业既具有文化战略意义也具有经济现实意义。只有这样,中国文化产业在世界文化产业的巨大链条中才能独具风采,也才具有市场竞争力。应该说,传统文化资源在中国未来的文化产业中占有相当重要的份额,甚至具有一定的导向意义。

在文化产业中通过本土文化、民间艺术符号辐射出来的是中国精神。

对任何一个民艺品类生产背景、生产方式、使用方式、流通方式、传播方式、传承方式的文字与图像记录都是必需的,却是远远不够的。对民间艺术深层次的抢救与保护应该是让传统文化在当代发挥作用,为它的发展提供再造的生命空间。
 
潘鲁生   2007年05月16日  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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