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发展群众文化的思考
王怀佐 鲍澄文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建设一个各尽所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社会。它体现了国家的意志,全民族的愿望,得到全国人民的热烈响应。
构建和谐社会是一项系统工程。在和谐社会构建中,文化的功用显而易见。文化建设是和谐社会的重要支撑。作为文化建设有机组成部分的群众文化由于它固有的和谐特征和和谐功能在构建和谐社会中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因此,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各地都要高度重视群众文化的发展,各级政府更要不折不扣地担负起发展群众文化的公共责任。
群众文化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
“和”是中国传统文化的内在精神和重要特征,“和谐”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价值目标。中国的群众文化是中国传统文化的有机组成部分。它从原始社会先民的生产劳动之中诞生以来,就寄托着先民的美好社会理想,洋溢着和谐精神。群众文化鲜明的民族特色、地域特征以及它的多姿多彩、共荣共茂,更呈现“和而不同”的文化内核。
和谐既是群众文化的重要特征,又是群众文化的社会功能。
所谓群众文化的和谐功能,指的是群众文化在促进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人之间和谐相处、和谐发展方面所产生的作用。
群众文化的和谐功能是由群众文化的三大基本功能即宣传教化作用、普及知识作用、精神调剂作用组成,并通过三大基本功能的发挥达到促进社会和谐的总体目标。因此,群众文化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具有特殊的作用。
一, 群众文化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精神支撑。
共同的理想和共同的信念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思想基础。树立共同的理想和信念需要先进文化的引导、整合。群众文化具有传播和整合效能。它是信息传播的媒体和载体。在构建和谐社会的伟大实践中,通过积极创作弘扬和谐精神的优秀群众文化产品,通过广泛的群众文化活动,可以表达和谐社会的理想,宣传构建和谐社会的主张,使构建和谐社会的精神深入人心,并且得到社会全体成员的认同,内化为全民族的自觉意识,使全社会逐步形成以和为真、以和为善、以和为美、以和为贵的共识和理念。
加强思想道德教育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一环。中国传统的群众文化中,蕴涵着丰富的道德精华。“文以载道”、“寓德于文”、“寓德于乐”、“寓德于情”是群众文化的传统。群众文化活动由于它的群众性、教育性、娱乐性特征,历来是思想道德教育的有效载体。丰富多彩的群众文化活动,具有宣传教化和陶冶性情效能,可以培育人的品质,塑造人的灵魂,丰富人的精神内涵,提升人的文化精神,使人们拥有良好的精神风貌、振奋的精神状态、高尚的道德情操。根据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和现实存在的问题,群众文化又可以发挥其规范行为效能,在活动中着力弘扬“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使参与者潜移默化,自觉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规范自己的行为,形成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与中华民族优秀传统道德相承接,与和谐社会要求相吻合的道德体系。
二, 群众文化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智力支持。
文化需求是社会成员的基本需求之一。和谐社会应满足广大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群众文化是一种特殊的知识经验承载体,具有普及知识作用,即帮助人们认识自然、认识社会,扩大知识领域,提高生活能力。在构建和谐社会中,通过群众文化传授交流效能的发挥,可以使人们在参加群众文化活动中增长知识、经验和才智。群众文化又是人们终身教育的一个方面。群众文化的社会教育效能具有广泛、业余、灵活、方便、普及、实用、形式多样的特点,可以为广大群众开辟广阔的学习空间,不断提高社会成员的科学文化素质;群众文化通过参与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可以提高社会的整体素养,促进社会更加和谐。
群众文化普及知识作用的发挥与学校教育及其他一些常规教育相比,它有一个独特的地方就是具有乐中求智的效能,即寓教于乐,让参与者在轻松活泼的群众文化活动中获得知识,增长才智,因而更富有吸引力。
三, 群众文化为构建和谐社会营造良好氛围。
我国当前正处于“历史机遇期”和“矛盾凸现期”。随着改革的深化,
我国社会呈现出利益主体多元化、利益来源多样化、利益差别扩大化、利益关系复杂化、利益冲突尖锐化的局面。“三农”、失业、腐败、分配不公、城市拆迁、东西部发展不平衡等问题引发了社会矛盾,激起了社会的一些不安情绪以及心理危机。面对这些不和谐的因素,除了行政、法律、经济手段以外,群众文化也可以发挥积极而特殊的作用。
因为,群众文化具有精神调剂作用,即调控参与者的意识、思维活动和心理方面产生的效能,如娱乐效能、宣泄效能、审美效能等。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广泛开展的群众文化活动,可以为人们紧张的劳动之余在娱乐中得到积极的休息,可以为社会情绪的调节提供宣泄的手段和渠道,可以架起沟通心理的桥梁,粘和各种心理裂痕,调和各种矛盾,使人们消除隔阂,增进了解,营造融洽和谐的社会环境。在这里,应该强调指出的是中国传统节日的群众文化活动具有强大的亲和力、凝聚力,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载体。只要继承其优秀传统的基因,赋于其时代的新内涵,使它开展得更加红火,它的和谐功能是不可低估的。
此外,文化下乡、慰问演出以及以社会弱势群体为参与对象的群众文化活动,可以对社会弱势群体实施文化抚慰,促使其释放情绪,从而缓解矛盾,走向和谐。
综上所述、发挥群众文化的和谐功能对于和谐社会的构建是十分必要的。况且,和谐社会的目标包含和谐的文化,发展群众文化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题中之义。任何轻视群众文化,忽视群众文化发展的观点和做法都是错误的,是与构建和谐社会相悖的。
群众文化的现状不利于和谐社会的构建
群众文化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功能充分发挥的前提是群众文化本身必须是强势文化、和谐文化。纵观群众文化的现状,虽然由于近年来基层文化建设力度的加大,不少地方的群众文化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但它仍然远远落后于我国经济的发展,也落后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依然存在基础薄弱、结构不和谐等许多问题和困难。
一是群众文化经费投入总量偏小、资源配置不合理。国家以及省、市、县政府对文化投入近几年虽然有所增长,但在整个财政支出中占的比例偏小,文化经费的增长幅度也低于财政增长的幅度,以至许多地方的群众文化缺乏财政支撑,发展缓慢,特别是在我国的中西部及各省市的老少边穷地区。同时,公共文化资源的分配上存在重城市、轻农村的有失公平现象。无论是投入总量还是人均投入数量,农村都远远落后于城市。农村文化经费的投入的严重不足极大制约了农村群众文化的发展,使城乡文化的差距越拉越大。
二是公共文化机构运转乏力,主体主导作用不能发挥。群艺馆、文化馆、文化站是我国现有的国办群众文化主要事业机构,担负着组织城乡广大群众开展群众文化活动和辅导基层文化的重任,理应在群众文化中发挥主体主导作用。但全国目前尚有数百个县没有文化馆。在全国首次文化馆评估中,只有四分之一的文化馆上等级。除了为数不多的地方办得较好外,大多文化馆面积偏小、档次偏低,有的有馆无舍,有的连馆舍也被挤占、挪用。加上人员老化、结构不合理以及经费拮据,常常陷于困境,步履艰难。而乡镇文化站办得好的更是凤毛麟角。大部分基本设施落后,有的只有一间房子、一张桌子、一份报纸;人员老化、素质不高,而且待遇低和兼职多。加上活动经费难以保障,难负公共文化服务之重。更有甚者,有的地方居然由政府发文件,对文化站“断奶”,推向市场,让其自生自灭或干脆一刀砍掉。作为最基层的村级公共文化机构村文化俱乐部或文化室设施更差、管理乏人、经费奇缺,很难开展群众文化活动,大多名存实亡。公共群众文化机构的运转乏力,直接对群众文化造成了负面影响。
三是供给与需求严重脱节,农村文化生活贫乏单调。群众文化需求与供给脱节。主要表现在总体上看群众文化活动的数量、质量跟不上构建“两个社会”对群众文化的诉求;跟不上不同阶层、不同年龄、不同爱好群众的求富、求知、求乐、求美的需求。从地域看发展极不平衡。特别是占我国人口70%的农民的基本文化权益得不到保障。农村的文化活动总量偏少,形式陈旧、单一、手段落后,对群众缺乏吸引力。特别是偏远山区、贫困地区的农民、外来务工人员的文化生活更是单调枯燥。在农村个别地方的农民甚至常年看不到一场电影、一场演出、一本书。农村文化生活的贫乏造成封建迷信猖獗、赌博盛行,严重败坏了社会风气和秩序。
群众文化的现状如果不改变,就不能承担构建和谐社会的历史使命,甚至会给构建和谐社会造成负面影响。
发展群众文化的主导方向
要使群众文化在构建和谐社会中能大有作为,必须明确群众文化发展的主导方向,找准群众文化发展的重点、难点,采取强有力的措施。
一是落实各级政府发展群众文化的公共责任。群众文化之所以滞后并存在许多问题的首要原因是不少地方的政府存在重经济、轻文化的错误认识,没有担负起发展群众文化的政府责任。上一级政府对下一级政府的群众文化的发展缺乏刚性的要求和约束,没有建立与政绩挂钩及责任追究机制,以致普遍出现“上面热、中间温、下面冷”、“雷声大、雨点小”的现象。因此,要使群众文化得到发展,当务之急是落实政府的文化责任。各级政府必须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以人为本”的核心理念,从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到基层,保障广大群众的文化基本权益以及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认识发展群众文化的重要性、紧迫性。特别要明确群众文化事业是公益性事业,发展群众文化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要切实做到 “五个纳入”即把发展群众文化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计划,纳入城乡建设规划,纳入精神文明建设总体规划,纳入财政预算,纳入领导干部目标责任考核;要采取有力措施,解决群众文化发展中出现的种种问题。特别要解决长期困扰群众文化发展的设施和经费问题,加大对群众文化的投入,确保群众文化经费有较快的增长;要建立发展群众文化的长效机制,确保群众文化的可持续发展。
二是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群众文化实质是公共文化。群众文化事业是公共文化事业的主体。经过建国五十多年的发展,我国已经初步形成了在城市以市、区、街道、社区为主,在农村以县、乡、镇、村为主构成的群众文化网络。但是,这个网络存在结构不合理、发展不平衡、文化资源分配不公、网络不健全、覆盖面不广的种种不足。网络内的群众文化机构运营效率和服务质量不高。整个网络没有形成完善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严重制约了群众文化功能的发挥,影响了群众的文化权益。因此,要发展群众文化,以公共服务为宗旨的政府必须坚定不移地为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的享受文化的权利服务,着力构建“结构合理、发展平衡、资源共享、网络健全、运营高效、服务优良的覆盖全社会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为全体社会成员提供必需的、优质高效的文化服务。在构建中要统筹群众文化事业的服务机制、设施、机构和队伍建设。尤其要根据“覆盖全社会”的要求,重视抓好最基层群众文化机构的建设。在农村要建立和逐步完善村级文化俱乐部(文化室),在城市要以社区文化重点,让农民和市民在家门口享受文化。各级政府要切实采取措施,保障社会特殊群体、弱势群体的文化权益。还要充分调动社会办文化的积极性,整合群众文化资源,积极探索发展群众文化的新路。
三是切实加强文化馆站建设。文化馆站是国办的群众文化事业单位。它肩负着组织、辅导基层文化机构和群众开展群众文化活动的重任,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中占有主体主导地位。文化馆站建设的好坏事关群众文化发展的大局。《宪法》把文化馆列为重点发展的文化事业,把代表国家开展群众文化活动的任务赋于文化馆;中央《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决议》把文化馆作为县以下建设的重点;国办发(2002)7号文件明确指出乡镇是基层文化建设的重点。因此,在构建和谐社会中,文化馆站只能加强,不能削弱。任何把文化馆站推向市场、“断奶”、甚至砍掉的做法都是与中央精神背道而驰的。各级政府应高度重视文化馆站建设,较大幅度地增加对文化馆站建设的投入,花大力气解决文化馆站目前面临的问题,让文化馆站迅速摆脱困境。文化部对全国文化馆的考评行之有效,应成为制度。各地也可以借鉴浙江省实施“东海明珠工程”及对全省文化馆站两年一次考评定级和江苏省正在实施的文化站标准化工程的做法推进文化馆站建设。在加强文化馆站的基本设施、基本队伍、基本活动内容、基本活动方式建设的同时,要深化文化馆站的体制改革,通过改革使其增强活力,更好地在群众文化中发挥主体主导作用。
总之,构建和谐社会需要群众文化的发展,发展了的群众文化必定会促进和谐社会的构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