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店市编办主任高长青就市直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有关问题答记者问
推进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是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客观要求,同时也给事业单位的发展带来了难得的机遇和严峻的挑战。事业单位要生存、要发展,除了国家给予必要的支持外,主要靠自身的改革,增强自身的实力,在改革中发展壮大自己。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工作作为一项紧迫的任务已摆在我们面前。日前市编办主任高长青就我市市直事业单位机构改革的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记者: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有何重大意义?
高长青:当前,我市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政事不分的问题比较突出,有些事业单位仍承担了本该由行政机关承担的职能,事业单位整体布局不合理,编制少、人员多、财政负担重的问题突出;社会化程度不高,法人地位不明确,参与市场竞争力度小;人才结构不合理,人才流失严重,有效竞争机制和自我约束机制还不健全、不完善,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用人机制还没有形成。形势发展要求事业单位必须进一步加快机构改革的步伐,激发广大职工干事创业谋发展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同时,推进事业单位改革还是事业单位自身发展的需要。从我市来看,现有事业单位7000多个,在编人员近20万职工;全市70%以上的知识分子,特别是绝大多数的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和高精尖设备都集中在事业单位。这说明,没有事业单位也就没有我们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各项事业的发展,就不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生活的需要。但事业单位在多年的建设和发展中自身还存在不少问题,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很不适应,主要表现在:一是发展快,布局结构不合理。二是政事不分,社会化程度不高,与经济建设结合的力度不够。三是财政负担重。四是管理手段单一过死,宏观调控不力。总之,事业单位机构改革,不仅非常重要,而且是十分急迫的事情,各级、各部门要把事业单位改革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给予高度重视,切实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抓实。
记者: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应坚持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高长青:一是坚持政事、事企分开的原则。二是坚持科学调整布局、适当撤并的原则。三是坚持精简、优化、效益的原则。四是坚持推进事业单位社会化原则。五是坚持积极稳妥、稳步推进原则。
记者:事业单位实施机构改革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高长青:一、重新界定事业单位职能,实现政事、事企分开。按照事业单位的属性和市场经济体制的本质要求,重新界定事业单位的职责范围。将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管理、行政执法职能收归行政机关,确需由事业单位承担的,一律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委托授权规定重新进行界定。打破政府包办事业的旧模式和事业单位部门所有、条块分割的旧格局,把政府及部门所属社会性、技术性和服务性职能交给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社会中介组织承担。对各类生产经营型、技术开发型的事业单位实行企业化管理,有条件的单位可实施规范的公司制改造。将事业单位兴办的各类实体和后勤服务机构,从主办单位中剥离出来,明确投资主体和产权关系,使之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积累、自我发展的企业法人。能转为民营的原则都要转为民营,有一定规模的要实施规范的公司制改造。
二、调整事业单位结构布局。保持中小学校和不能以市场为导向的公益性事业单位的相对稳定。
对不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或任务已完成、失去存在价值的事业单位,应予以撤销;对设置过于零散、规模过小,服务对象单一的事业单位,要适当加以合并,提高规模效益;对任务不足,效益差的事业单位,要进行规模、建制方面的压缩或予以撤销;科研机构要继续深化以转企改制为主要内容的改革,转变机制、调整结构、创新制度;调整高等院校和中专学校的分布结构和专业结构,撤并专业相近、职能交叉的机构,加快高校后勤管理与教学机构分离的改革步伐,严格核定管理人员与教学人员的配置比例;医疗卫生机构要在调整结构的基础上,按照建立新型医疗机构分类管理体制的要求,根据医疗机构性质、社会功能及其承担的任务,对非盈利性医疗机构与盈利性医疗机构实施分类管理。
三、改变部分事业单位性质。积极推进有条件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逐步向差额补贴过渡,差额补贴的事业单位要进一步创造条件向自收自支或企业化管理过渡。对以提取管理费为主要经费来源、实行收支两条线的事业单位,按财政全供单位管理,今后主要发展既为市场经济所急需,又能在经费上实行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积极鼓励和大力推进生产经营型事业单位整体转为企业,进入市场。使用事业编制从事生产经营服务的宾馆、招待所、设计院(所)及其他生产经营型单位,原则上要改为企业;实行自收自支或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凡已具备转为企业条件的,也要转为企业;部门管理的中介组织,要与主管部门脱钩,实行自收自支、自主经营;机关后勤事业单位,要推行社会化有偿服务;高等院校的后勤服务机构要从教学管理机构中分离出来,转为经济实体,实行社会化有偿服务。
四、改革主管部门对事业单位的管理方式。主管部门对事业单位的管理,主要是政策引导、监督检查、班子建设、国有资产监管、指导服务。所有的事业单位都要实行独立核算,并及时进行法人登记,通过登记注册依法取得法人资格和独立的法人地位,行使内部管理的自主权。其内部的业务、行政管理和人员使用、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劳动分配、财务管理等,由事业单位自主决定。不能实现独立核算,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在机构改革中要予以撤并。
五、重新核定事业单位机构编制。首先是根据事业单位的规模、职责业务和工作需要,重新核定人员编制和各类人员结构比例,通过重新核定编制,使全市事业编制总体上精简10%;人员结构要科学设置,尽量减少行政管理人员和后勤服务人员比例。其次是规范名称,事业单位一般称院、校、所、站、台、馆、队、中心等,不得使用行政机构或企业的名称。第三是适当精简事业单位的内设机构,行政管理科室要尽量综合设置,设置过细的要撤并,业务科室由单位根据工作需要自主设置。第四是核定领导职数。根据事业单位的编制总数、工作任务及管理幅度的大小核定党政领导职数。编制在5名以下的配1人,10名以下的配1—2人,11—50名的配2—3人,51—200名的配3—4人,201—1000的配4—5人,1000名以上的配5—6人;内部机构的领导职数,5人以下的配1人,6—10人的配2人,11人以上的配3人。
记者:单位在制定改革方案时应遵循哪些改革规定和要求?
高长青:一、严禁增设新的机构、机构升格和增加全供单位编制,编制核定应本着精简效能的要求,其精简比例一般按10%掌握。
二、界定事业单位性质确定经费供应形式,应坚持顺向界定的原则,即由全供向差补或自收自支单位核定,不得逆向申报。
三、凡需撤销、合并、压缩机构的单位,其人员分流主要应采取单位内消化,行业内调剂,人才市场推荐就业和自谋职业、转岗培训等多种方式,不得随意把这些人员推向社会或政府,确保分流工作稳妥有序。
四、事业单位在机构改革期间,其人员编制、干部职数一律实行关闸冻结(国家统配人员除外),待新的改革方案经编委会批准下发后,方可进行实施和人员的调整。
五、限期清退事业单位借调的各类人员和雇用的临时人员。
六、凡国家有明文规定的编制标准和需要增设的机构与编制,其文件依据除在方案中详细写明外,还应将原文附在方案后边一并申报。
记者:请介绍一下市直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实施的方法步骤和时间安排情况。
高长青:根据周发[2003]27号文件要求,我市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本着突出重点,先易后难,分类推进,稳步实施的方法进行,教育、卫生系统的改革先行一步。改革共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从2003年12月至2004年元月为准备阶段。
第二阶段从2004年2月1日至2004年7月31日为调研制定单位改革方案,进行机构改革实施工作。几项基础性工作有:一、单位召开改革动员会议。二、考察调研。三、制订详细的机构改革方案。依据国家规定的编制标准和工作任务运转情况,人员现状,按照市委、市政府改革的政策要求和本部门、本系统改革文件,经过多方研究、推敲,并征求方方面面的意见,制定出单位的机构改革整体方案。四、与市编办结合单位改革意见,待基本形成共识,再以红头文件形式向编委会申报,由编办提交编委会审批后行文下发。五、组织实施。根据编委会批准的改革方案,对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和中层领导进行配置,其他人员按人事制度改革要求全面实行聘任制等工作。
第三阶段从2004年8月至年底为检查验收阶段。主要是对一些较为棘手的遗留问题的处理和机构改革工作的检查验收,能否通过验收是对我市机构改革工作成果的一个检验。
时间:2004-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