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民马先生带着7岁的女儿入国家图书馆看书,其女儿遭工作人员拦下,理由是未成年人自控能力差,不能很好地遵守图书馆的规定,且国图大部分藏书不适合他们阅读(6月16日《京华时报》)。
国图的有关职能之一是要为“社会公众提供良好服务”,“社会公众”是一个集合概念,没有专门指出不包括我国未成年人。不仅如此,我国没有任何一部法律法规赋予国图拒绝未成年人公民获取知识的权力,更没有任何一部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能阅读国图的书籍。
国图的成立和日常运转维护,是靠国家拨款来实现的,这就决定了国图具有公共服务性质。既然如此,那就应该为纳了税的合法公民包括未成年人提供良好的阅读服务。可现在,作为分享了税收的国图却拒绝为一部分纳税人提供服务,这显然是不履行义务和职责的体现。
未成年人自控能力差是有解决的办法的,比如,让家长陪同进入,在图书馆设立儿童专区等。国图之所以无视未成年人的阅读权和求知欲,是其习惯性傲慢与垄断思维的极端体现。早在2004年,有关国图的一些服务缺陷、陋习及其表现出来的非平民意识就为广大公众诟病。在政府越来越注重提高公共服务和公共设施的今天,国家图书馆难道不应该引起反思吗?是该改一改陈规陋习了,是该更新公共服务理念了,否则,国图凭什么靠纳税人来养活和支撑?
2008年06月17日 大洋网-广州日报 作者: 大丫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