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是记载人类社会发展历史的载体,是地方文化发展的“根”,根之所在、魂之所系,对提高一个地区的知名度和文化品位,提升人文与社会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具有无可限量的作用。文物具有不可再生的特性,科学地保护和利用好重要的文物资源,是我们文物工作者义不容辞的义务和神圣职责,也是我们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大业。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指出,“推动社会主义文化的大发展、大繁荣”,从文物工作方面理解,就是要重视科学、历史、文化的遗产和革命文物的保护,文物保护从讲政治的角度是代表先进文化的一种体现,一个地区没有了文化的“根”,也就无所谓代表先进文化。
近几年南京市鼓楼区的文物工作在区委、区政府、局领导的重视和关心下,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方针,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对文物保护的法律、法规和“四有”、“五纳入”工作。按照文物管理工作的目标任务,围绕做好文物保护基础性服务工作,推进依法管理,开展了扎实有效的工作。本着努力保护挖掘近现代重要历史文化资源,全面提升鼓楼的文化内涵、历史底蕴为中心工作,加强对文物工作的领导,坚持依法行政,加大对文物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的力度,保证对文物工作的投入,确定文物工作在政府行政工作中的重要地位,为鼓楼区文物事业的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取得很大成效。
一、保护文化遗产,传承历史文脉彰显鼓楼民国建筑文化特色
鼓楼区文脉延长,文物古迹众多,人杰地灵、历史悠久,区域内蕴藏着丰富的历史文化资源。因明代建有鼓楼而得名,是南京文明的重要发源之地,被称之为“北阴阳营文化”。在这里有史前新石器的北阴阳营文化遗址,有战国时期所筑金陵邑遗址,以及众多的明清时代的文物古迹,是历史文化名城南京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到民国时期这里是全国性政治机关的集中地和军政要员的聚居地,又是外国驻华使馆的集中地区,保存着众多的近现代建筑精品。
目前,鼓楼区区域内有各级文物保护单位93处(点),数量较多、级别较高。其中国家级15处(点),省级19处,市级57处,区级2处,有各种历史文化资源500多处。
鼓楼区文物保护的重点是以民国建筑为主,重要近现代建筑群和近现代风貌保护区主要集中在颐和路公馆区、高云岭(傅厚岗)、大方巷、祁家桥、天目路、武夷路、豆菜桥、上海路等片区和中山路至中山北路到挹江门沿街两侧,共有400多栋。但是中山路至中山北路沿街有的民国重要建筑群轴线上或旁边新建的高层建筑对近现代建筑群造成了建设性景观破坏,部分近现代建筑主要立面上进行商业装潢破坏了原有的完整性。应拆除广告、外立面出新,恢复民国建筑风采,沿街串联成景观街区。结合老城环境整治现已初现特色,但按照“保下来、亮起来、串起来”要求,利用尚不足,建议在市、区规划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保护规划。
1、通过颐和路片区12地块拆迁整治环境的改造,提升颐和路公馆区整体的保护级别,向省市建议申报“国保”单位片区,逐步使全区所有民国建筑纳入法律保护范畴。颐和路片区东起江苏路、宁海路,西至西康路,南起北京西路,北至宁夏路、江苏路,保护范围近37.8万平方米。该片区是南京唯一的,由民国政府主导,按规划实施最大住宅区,也是民国时期的上层住宅区,现存226幢独立式住宅,西方现代手法与中国传统文化相结合的作品。建议着重治理外部环境,拆除与风貌不协调建筑,统一街道小品、围墙、地面处理、设置门牌标识和绿地等。并按照历史的原貌逐步恢复民国时期的建筑风格,先易后难,不一定要整体启动,成熟一幢、改造一幢。通过几年的积累,即可呈现一座“万国”建筑博物馆。
2、抢抓先机,抢救民国文化遗存,借开展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契机,摸清家底、建立完整的鼓楼历史文化资源库,着手准备申报第二批区级和区控“文保”单位,形成以鼓楼区为中心的民国文化集散地。在硬件建设的同时,更重视软件的建设。建议在江苏路地区建设一座民国史料、收藏品陈列馆,以及反映民国时期政治、文化、生活、经济等内容的特色图书馆。
绘制鼓楼文物地图,把区域内文物、民国建筑等400多处历史文化资源点标识在区地图上。将中山路、中山北路、颐和路公馆区、大方巷、高云岭(傅厚岗)等片区重要近现代建筑和近现代建筑风貌区,拍摄制作成对媒体幻灯片,作为鼓楼民国文化集中对外展示交流的一张名片。
3、傅厚岗、高云岭一带民国建筑约有20多幢文化名人住宅,从保护整体风貌的角度出发,建设活动以“整修如故”为原则。保护核心地段的历史建筑物;沿街连排建筑可作特色商店,民国风情酒吧,民国时期艺术品跳蚤市场等,形成外动内静的格局。
4、鼓楼区现存400处民国建筑,随着2006年12月1日《南京市重要近现代建筑和近现代建筑风貌区保护条例》的颁布实施,非文物等民国建筑同样受到严格保护。虽然本着谁使用谁维修的原则,但是相当一部分是民宅和企事业单位,没有能力维修的约占70%,根据这一现状,建议设立鼓楼区文物保护基金,有计划地对有价值的文物进行修缮与保护,对保护有力的单位给于奖励。还可以采用多种的保护方式如:买卖(政府购买)、置换、承租、、政府、产权单位、个人三方出资维修、建纪念馆等等,建议政府出资挑选一批(80处)在规划保护名录范围,临街、有建筑艺术、重大历史、美学、文化象征价值的近现代重要史迹和代表性建筑,报建设规划部门统一规划设计、改造后,经区政府批准对外挂牌保护展示,披上“护身符”。南京是中华民国建筑最集中的展示地,已形成“隋唐文化看西安,明清文化看北京,民国文化看南京”的独特地位。南京现存民国建筑约2000处,鼓楼就占400多处,位列全市区县之首。我们要积极规划,保护利用好文化遗产,传承历史文脉,在保护中传承发展,在利用中传承保护,彰显鼓楼民国建筑文化特色,形成“南京民国文化看鼓楼”的共识。
5、明清文化是南京的又一大文化特色,清凉山地区尤为集中。近年南京一批学者针对“秦淮文化”提出的 “清凉山文化”概念,充分显现了这一地区文化的重要地位。“清凉山文化”是指在清凉山周边绵延数百年的丰厚的历史文化遗存中所包含的优秀历史人文积淀和折射出的人文精神,代表着南京历史文化的精粹。这一地区有三国时的乌龙潭、清末思想家魏源故居、中国最早的公共图书馆惜阴书院、纪念唐代大书法家的颜鲁公祠、明嘉靖年间所建的崇正书院、五代杨吴时所建的清凉寺、方苞教忠祠、薛庐、诸葛亮驻马坡、以及随园——曹雪芹、袁枚故居遗址等等。
建议:整体规划广州路—清凉山地区的明清街区,对龙蟠里、虎踞关、随家仓、随园等,有历史文化内涵的老地名加以凸现与保护。今后具体做好以下几件事:(1)整合清凉山公园的文化资源,开发文化产业。一是将扫叶楼辟作“金陵八家”作品陈列馆或纪念馆;崇正书院辟作南京历代学者名人馆,展示其著作与成就等;二是复建古清凉寺。南唐历史在南京已无多少痕迹,但清凉寺旧址、还阳泉还是那一时期的遗存,早在民国年间卢冀野就提议在清凉山建祠皇阁以纪念南唐后主李煜,1984年词学泰斗唐圭璋先生又重提此议。玄武区、下关区为发展文化产业投巨资将毗卢寺、天妃宫修复扩建,深受市民欢迎,产生了良好的社会、经济效益。可借鉴他们的经验;三是现清凉山公园内建筑体较小,而园内建设发展空间又很大,可以通过整体规划设计,相继建设“现代金陵八家”艺术作品陈列馆,将钱松喦、亚明、魏崇熙、宋文治等艺术家的生平及作品向社会介绍展示。目前,李剑晨、魏崇熙纪念馆已建成。(2)魏源故居亟待保护。龙蟠里20、22号魏源故居是1992年确定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也是媒体报道最多文保单位之一。2000年曾有篇题为《豪华“媚香楼”、破败“魏源居”》文章,引起李瑞环主席关注,各级领导层层批示产生较大反响。但目前房屋破败惨不忍睹,和这位晚清历史上著名思想家的地位极不协调。这里共约22户住家,房屋使用面积800平方米左右,房产分别由五台山房管所和第四中学管理。建议拆迁住家,修建魏源纪念馆。(3)改造驻马坡广场,使之成为可以驻足停留的观赏性文化广场。
6、充分利用好石头城与宝船厂遗址,扩大知名度。公元前333年楚威王在石头山建立了金陵邑,这是南京历史上建立的开始。明年将是南京2341年的建城史,借此开展一系列的活动,如专家论坛、研讨、文化活动、史料展览等,使石头城遗址的名声更响。
二、积极探索文物保护管理长效机制
文化遗产资源作为记忆历史的重要的符号之一,在国际上越来越受到关注和重视,因为它可以直接反映一个特定时代的生活风貌,历史背景。由于文物是不可再生的历史文化资源,如果没有保护文物的明确意识和坚强决心,不采取一些特殊的坚决有效的保护措施,必然导致非常严重的后果,造成文化遗产无法弥补的巨大损失,将成为历史的“罪人”。
目前鼓楼区在文物保护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1、文物保护的基础工作依然薄弱;文物工作“五纳入”有待加强。文物保护意识淡薄,保护工作摆不上位置,在具体工作与文物保护发生矛盾时,总是希望少干预,最好不干预。主要反映在房地产企业及土地开发过程中。所谓“五纳入”即:文物工作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纳入城市建设规划,纳入财政预算,纳入体制改革,纳入各级领导责任制。还不到位。
2、文物建筑产权多头难以管理,难以利用;文物建筑安全不容忽视。在近百处的文物建筑中,有相当部分为住宅,产权多头,使用者有产权本人、出租的、也有转租、还有空挂等。有些单位人不懂文物建筑的维修要求,随心所欲,尽管及时给予纠正阻止,但类似情况时有发生,文化部门力不从心。在利用上,除部分单位愿意外观展示外,多数住宅秘不宣人。文物建筑都是一定历史的产物,按照《文物保护法》谁使用谁维修的原则,由于种种原因,而得不到及时修缮。建筑的破败、用电线路的老化、用电用火的不规范等都带来安全隐患,令人担忧。
3、文物管理人员缺乏,文物资源的挖掘、整合、利用远远不够。针对上述问题,要加强领导、强化横向合作形成合力。由于鼓楼区域情况特殊,要保护好民国优秀建筑等历史文化资源,使其不受到破坏,需要多方面的支持与配合,形成合力,仅靠文化局的力量是远不够。为全面推进全区文物保护体系工作的开展,首先要提高认识,明确职责,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建议成立由区分管领导为组长,文化局长为副组长、区人大、区政协、区委宣传部、党史办(地方志)、区建设局、房产局、法制办、行政执法局、档案局、民政局等部门和各街道分管领导组成的鼓楼区各级文物保护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组织、协调,有关部门研究、分析、解决、实施文物保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为我区文物事业的建设提供组织保证。
为进一步加强对文物工作的领导,以区政府名义出台《关于做好文物保护工作的意见》,动员有关部门、单位、街道、社区广泛关注文物管理与保护工作。同时应加强部门横向联系与合作,不定期召开建设、老城办、房产、开发等部门联席会议,沟通情况,研究文物保护的具体工作,并在各自的职权范围内做好工作,由人大、政协监督有关职能部门的行政作为。
加强文物保护员队伍建设,构建文物保护体系。针对鼓楼区文物多级别高,管理保护工作难度大的现象,成立文物执法队,建立相应的依法行政工作机制。定期组织文物保护员认真学习《文物保护法》、《文物保护实施 条例》,举办培训、讲座,加强业务辅导学习,熟悉掌握并正确运用政策、法规,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坚持开展文物保护、安全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等联合检查,向各文物保护单位使用部门、产权单位或上级主管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各级文物保护的通知、通告,要求各部门、各单位加强领导,从思想上、组织上重视文物保护安全工作,认真落实文物安全责任制。强调要充分认识文物保护、行政执法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明确职责。
把文物保护工作纳入精神文明建设目标之中。对街道“创建文明社区、共建美好家园”的活动提出具体“文保”要求。每年与街道、文物使用单位部门签定文物工作责任状,明确“文保”单位所在的街道、部门日常保护职责和全年文物保护工作的主要目标任务。制定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具体“文保”措施,把文物保护责任落实到人、到位,构建长效的区、街、居三级保护网络体系。充分发掘文物使用单位和文保员的积极作用,变被动保护为主动保护,使我区“文保”工作形成良性循环状况。
三、扎实做好文物保护基础性工作
一个国家或地区的文化遗产不但是他们文化底蕴的一个重要显示手段,也是发展无烟工业的重要支柱,能带动地区经济发展。随着老城改造工程的推进,一些近现代建筑面临着“生命”的威胁,如何解决好城市建设与历史文化名城发展、经济建设与保护好文化资源的问题,政府规划、建设部门理应会同文化、文物部门,制定有效保护、合理开发利用好历史文化资源近远期规划。协调解决好城市建设与文物保护之间的矛盾。
围绕做好文物保护中心环节,邀请省、市民进党派等知名人士、文物专家、著名历史学者对全区文化资源进行考察调研。成立鼓楼“文化名人”信息网络(手册),建立联系机制,定期开展座谈、研讨活动,就如何保留好鼓楼区的历史文化资源,请专家学者出点子、开良方,呼吁保护好历史人文景观等近现代文化遗产。
加强文物法、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管理条例的宣传教育,提高市民的“文保”意识,转变观念,改进新形势下“文保”的运作方式,摸索以政府职能部门为主、社会各界和个人共同参与的文物保护新体制。
扎实做好全区文物保护开发利用基础性服务工作,有计划、有重点地做好保护开发利用民国建筑等历史文化资源。我区93处文物是许多重要历史事件、重要历史人物消逝后的见证物,也是进行地方历史研究和文化研究,开展爱国主义教育与其他内容形式的社会教育,发展旅游事业不可缺少的宝贵资源。因此,我们必须始终坚持在保护好文物资源上下功夫,坚持在利用好文物资源上动脑筋,坚持在管理好文物做文章。
南京市鼓楼区文化局(2008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