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落实好《纲要》,必须创造良好的政治环境。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政治保障是根本。各级党委、政府要把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摆上重要位置,牢牢把握党领导文化工作的主动权,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不断提高领导文化工作的能力和水平。要建立健全文化建设工作责任制,把文化建设作为评价地区发展水平、衡量发展质量和评价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纳入党委、政府目标考核体系之中,促进文化和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要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管理服务、党委宣传部门协调指导、行政主管部门具体实施、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构建全社会齐抓共管、共同参与的宣传文化工作新格局。
要落实好《纲要》,必须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政策保障是重要基础。要认真贯彻落实好国家和我省现有的文化发展政策,并根据实际需要进一步完善相关配套政策。重点是完善推进文化体制改革的有关政策、文化产业发展政策、国有文化资产管理政策、文化发展宏观调控政策以及支持公共文化服务的相关政策,制定出台鼓励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的政策措施,大力扶持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同时,要进一步加大公共财政对文化事业的投入力度,鼓励引导社会力量投资兴办公共文化实体,建设公共文化设施,提供更多更好的文化服务,尽快形成以政府投入为主、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公共文化服务投入机制。
要落实好《纲要》,必须创造良好的人才环境。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人才保障是关键。必须牢固树立人才是第一资源的思想,积极创造有利于优秀文化人才脱颖而出的体制机制,造就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富有活力的文化人才群体。要建立健全人才培养选拔机制,创新培养方式,加快培养高层次文化人才。要打破各种条件限制,建立灵活的人才引进、使用和管理机制,吸引国内外高层次文化人才来浙发展、为我所用。要努力营造爱才惜才、识才用才的良好环境,使各类文化人才的创造活力得到激发、创造才能得到发挥、创造成果得到尊重。
要落实好《纲要》,必须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是一项宏大的社会系统工程,全社会方方面面都担负着重要责任。要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在文化建设中的主体作用,积极推进学习型社会建设,教育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增强文化自觉,更加主动地投身文化创造,让人民共建文化、共享成果。要大力宣传文化建设的先进经验和典型,深入开展文化法制宣传教育,积极组织开展各具特色、丰富多彩的群众文化活动,在全社会形成关注、支持、参与文化建设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