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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首个全国文化共享工程示范省

2008-1-15 阅读2828次 本站网友 羽衣甘蓝 发表 【字体: 上一篇<<>>下一篇

在1月13日召开的山东省文化建设工作会议上,文化部副部长周和平代表文化部,授予山东省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建设示范省称号,并给予奖励。山东省因此成为第一个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示范省。

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是一项全国性的公共文化服务工程,从2002年起,由文化部和财政部共同组织实施。

文化共享工程在全国启动以后,山东把实施文化共享工程作为构筑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动文化强省建设的重大措施,在具体工作中做到“四个纳入”,即把文化共享工程建设纳入省委对各级党政领导班子综合考核的目标体系,纳入省委对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进行测评的目标体系,纳入省政府为群众办的十二件实事,纳入山东省委、省政府对社会文化先进县评选和复查的关键指标。由此,山东省加大了对文化共享工程的投入力度,累计投入约1.87亿元,为文化共享工程的建设和完善提供了强大的保障。

山东省文化、财政等部门积极努力,大胆探索,与省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中心进行全面的合作,实现了共建共享,使文化共享工程覆盖了全省所有乡镇、村和社区,在全国第一个实现了全覆盖、村村通。山东省因此在2006年被文化部确定为全国文化共享工程试点省份。经过一年多试点阶段的建设,山东省的文化共享工程整个体系已经初步建成,并开始有效发挥作用。

赵秋丽 2008-01-15  光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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