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论坛 博客 改革风 发展谭 网络潮 产业群 公共苑 文化眼 经济场 娱乐吧
首页 虚拟货币 非政府组织 虚拟社区 文化产业 博客 事业单位 文化市场 非物质文化遗产 文化体制改革 网络游戏 “十一五” 更多>>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文化发展论坛 - 改革风 - 事业 - 正文

事业单位负责人 不再享行政级别待遇

2008-9-28 阅读1125次 本站网友 映泉 发表 【字体: 上一篇<<>>下一篇

 

深圳尝试事业单位机制改革———

22日下午,深圳市事业单位改革进展情况的报告提交深圳市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分组审议时引起热议。据了解,通过此前的分类改革,目前深圳市共保留下来339家事业单位,正在进行事业单位体制机制改革最核心的七项创新,包括新成立的事业单位负责人不再享受行政级别待遇、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入轨聘用制度等多项,试图打破事业单位的“行政化”和“官本位”。

按照改革设想,现有事业单位的行政级别将被取消,全面推行岗位等级管理制度以及与之相配套的人员聘用制度、工资分配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将人员由身份管理转变为岗位管理;对新成立的事业单位,机构编制部门不再确定其主要负责人的行政级别待遇。

2008/09/23  ■供稿《广州日报》

 

 

发表评论
网友观点
    编辑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