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方案》明确,事业单位也将建立理事会、管理层和职工大会,三者分别扮演权力决策机构、管理执行机构、监督约束机构的角色,相互分离、相互制衡。
理事会是事业单位的最高权力决策机构,行使事业单位重大决策权。理事会成员由政府部门代表、社会人士、行政执行人等多方组成。理事(含理事长)由事业单位举办主体任免。管理层由行政执行人及其副职、财务负责人组成,作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事业单位日常工作。行政执行人由理事会提名,对理事会负责,定期向理事会汇报事业单位的运行管理状况。职工大会决定事业单位涉及全体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全体职工2/3以上多数通过后方可提交理事会审议。
作为提供社会公共服务的主体,事业单位还将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审计机关依法对事业单位实施审计监督。事业单位要编制年度报告,提交给举办主体及相关部门(财政部门、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登记机关等),并在每年相对固定的时段向公众公开,接受政府机关及社会的评议。事业单位在日常运行中,也应随时通过媒体、网站、宣传册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开其服务内容、服务价格、服务标准、政策依据等内容情况。涉及到公众利益的重大举措,应通过听证会等形式接受公众听证。
(深圳市发改委供稿 )来源: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