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思想大解放为契机
推进文化产业大发展
厅科教与产业处 徐循华
根据厅党组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安排,最近一段时间,我们科教与产业处同志围绕解放思想、着力转变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观的思想观念、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江苏文化产业发展的突出问题,进行了系列调研和认真讨论,并就以解放思想为契机,推动文化创新、促进文化产业大发展提出了建议。我代表产业处向大会报告如下。
2007年,江苏文化产业预计完成增加值570亿元(不含个体经营),比2006年增长27%,超过了GDP和服务业的增幅。但是,江苏文化产业的发展还存在许多制约因素。主要表现在:一是思想还不够解放。江苏人缺乏湖南人搞文化产业那种敢为天下先的气魄,更缺少山东人在济宁建中华文化城的一股闯劲;二是改革缺乏整体配套的政策设计,文化体制改革的步伐还不够快;三是文化市场体系建设还不健全;四是文化内容创新的后劲还不足。江苏每年出版新书5000种左右,但在全国有影响的精品书目不多。省文化产业引导资金2007年度项目申报362项,文化内容生产类项目仅有42项。五是全社会文化消费的习惯尚未养成。
党的十七大要求“大力发展文化产业,繁荣文化市场,增强国际竞争力。”为此,我们要深入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在统一思想的前提下解放思想,处理好学习和实践的关系: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学习在先,学习是为了更好的指导实践;实践是学习的最终目标和结果。如果仅仅满足于学习而忽视实践,只能成为空头理论家,解放思想就失去了着力点和意义;只实践而不学习,又会迷失实践的方向。因此,要通过学习科学发展观来促进思想的大解放,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提高我们的思想和理论水平,提高我们指导基层工作的实践能力,把解放思想的立足点放在以创新求发展方面,抓好以下五个方面的重点工作。
1、创新文化体制,增强江苏文化的发展活力。“在时代的高起点上推动文化内容形式、体制机制、传播手段创新,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是繁荣文化的必由之路”。 这是十七大报告提出的明确要求。我们要以这次思想解放大讨论为契机,继续推动文化体制创新,调动广大文化艺术工作者的积极性与创造性,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按照文化发展的规律,冲破影响文化生产力的机制束缚,促进文化产品生产的大繁荣。
2、创新文化内容,不断扩大江苏文化的影响力。积极顺应内容产业数字化、网络化、资源共享化的趋势,促进文化内容创新。充分发掘江苏历史文化资源,使之适应时代发展的需求,赋予其新的时代内涵。广泛吸收借鉴人类文明中外来文化的精华,使之成为服务江苏现代化建设的文化因素。建议在继续实施好“江苏舞台艺术精品工程”、“江苏精品图书出版工程”、“江苏省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的同时,启动并实施 “江苏文化内容创新工程”。在江苏文化产业引导资金第二轮项目申报过程中,突出扶持重点文化内容生产项目。
3、创新文化服务,引导和培养文化消费习惯。文化消费作为文化产业链的终端,既是文化产业发展的现实基础和动力,也是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发展的最终目的。要进一步提升和改善市场服务的水平,让消费者更加方便、快捷地接受文化产品。推进连锁经营、电子商务、物流配送和电影院线的数字化改造,建立现代文化产品物流配送体系、开展网上购物和电视购物、提供良好的售后服务、创造舒适的文化休闲与消费环境等,有效增强文化产品的市场竞争力,让越来越多的人养成习惯、自己花钱购买文化产品和服务。
4、创新文化市场管理,加快完善市场体系。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和平等竞争机会,加强和改进服务,鼓励支持非公有资本进入政策许可的文化产业领域,大力支持非公有制文化企业的发展。同时,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积极发展文化产品交易市场,完善文化要素市场。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加强市场监管,完善奖惩制度。特别是要建立起一个完善的、专业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坚决打击盗版侵权行为,维护文化产业的健康发展。
5、创新产业政策,引领文化产业又好又快发展。发展文化产业,政策是导向。为此,我们已经向省政府提出建议:(1)实行优惠的文化税收政策。对文化事业单位兴办的独立核算的企业经营单位,开业支出纳税有困难的,经税务部门批准,减征或免征所得税;在一定的时间内免除演出、广播电视、出版、报业、电影制作发行等行业的营业税。税利返还政策,即纳税人上缴的税金和利润,再返回给纳税人或上级主管部门,用于壮大文化产业引导资金、扶持发展文化产业。差别税率政策,即对不同种类的文化产业和文化事业或不同社会效益的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实行不同的税率,“盈征亏补”。(2)倾斜金融信贷政策。对新办的文化企业在前三年给予低息、无息、贴息等资助性信贷优惠政策,降低文化企业贷款利息支出,弥补文化企业初创阶段建设资金的不足,扶持文化生产资料、生产设备的技术改造和更新。资产抵押政策,即对效益好、有偿还能力的文化企业,金融机构给予开办资产抵押业务,也可发放50万元以下的小额设备购置贷款,以支持文化企业的经营活动和技术改造。(3)多渠道筹集资金的政策。在政策上提倡和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文化产业。进一步降低准入门槛,扩大非国有经济投资文化产业的准入范围。大力引进外资参与我省文化产业建设。另外,在工商市场准入、财政税收、土地使用、劳动保障等方面,加大对文化企业的扶持力度。不断改进、完善省文化产业发展引导资金管理办法,集中力量办大事,发挥财政引导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推动文化产业又好又快发展。
(在省文化厅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交流大会上的发言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