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大部制的思路调整政府组织结构,无疑会对政府的管理和运行产生重要影响。正像前面所分析的那样,实行大部体制管理,不仅可以大大减少政府部门之间职能交叉、重叠,政出多门,沟通难、协调难等方面的问题,改“九龙治水”,为“一龙治水”,或者接近于“一龙治水”,同时,通过政府部门的整合和调整,能进一步理顺部门之间的职能,减少机构的数量,减少过多的协调和沟通的环节,这对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也具有重要意义。
但是笔者要提醒的是,我们要冷静地看待大部制改革,尽管这一管理模式在国外有比较成功的经验,但是在我们这样的体制下,究竟能不能十分有效,建立的过程中可能遇到哪些阻力,都是更值得我们关注的。比如,实行大部制管理后,一个部门的权力更大了,能不能建立起有效的权力约束机制,就更加重要;再比如,在执政党的机构设置方面,如何与政府的大部制进行对接,不重复、重叠?还比如,在大部制管理模式下,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的人大应该在机构的建设方面,如何加强对大部权力的监督和控制等。在具体推进的过程中,大部制改革是一步到位,还是逐步改革?首先选择在哪些领域改革等等,所有这些问题,都是需要我们认真思考的。
在笔者看来,当前有四个问题尤其值得关注:
第一,如何按照“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协调、相互监督制约的改革思路,重构政府权力结构和政府的运行机制,为大部制改革的权力监督提供保障。
实际上,十七大报告提到大部制改革时,是放在“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上的,这就意味着大部制的整体构建要与政府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相互协调、相互制约,在这个基础上建立权力机构和运行机制。这可能是下一步机构改革的难题。在我看来,大部制可以有两种模式,一是在部与部之间,让有些部门专门行使决策权,有些部门专门行使执行权,有些部门专门行使监督权。二是在一个大部制内部,机构的功能要进行分化,有些机构专门行使决策权,有些机构专门行使执行权,有些机构专门行使监督权。这实际类似于国外政府机构实行决策权和执行权相分离,执行机构内部可以引入市场机制,实行弹性管理。比如《政府采购法》颁布实施后,财政部是政府采购政策制定机构,但不是执行机构。执行权交给设在国务院办公厅下、由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代管的国务院政府采购中心。这样就把决策和执行分开了。
笔者认为,在进行上述改革时,要把调整、整合政府的议事协调机构、事业单位改革、特别是有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的改革进行统一的考虑。也就是说,要把有些议事协调机构改革为决策机构,把有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改革为执行机构或者法定机构。只有这样,才能实现功能的整体分化,确立起权力的结构性约束机制。当然对大部制的约束监督,更值得我们关注的还是如何从外部对其进行监督。实践证明,对公权力的制约,最有效的还是外部的监督,特别是人大、司法、公众、媒体等。如何发挥这方面的作用,将对大部制改革构成很大的挑战。
第二,大部制能不能有效遏制部门利益,也成为最关键的问题之一。大部制机构设置有可能把部门职能交叉、政出多门、相互扯皮问题,通过改变组织形态来加以抑制。
过去部门之间职能交叉,决策周期长,制定成本高,协调沟通困难,原因就在于受到了部门利益的严重影响,所谓“权力部门化,部门利益化,利益集团化”,导致政府运行成本太高、效率太低,甚至把部门利益凌驾于公众利益之上。有人担心,大部制改革可能把分散的部门利益,积聚为集中的部门利益。如果一个部门变为一个超级部,权力很大,对它进行监督恐怕更加困难。比如有人说,目前的发改委就是把若干政府部门整合到一起的“大部”,但大部制改革会继续走发改委模式吗?笔者认为,发改委模式不能简单地等同于大部制,两者是有差别的。发改委主要是国务院的综合协调部门,几乎和每个专业部门都有关系,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教育部等,所有这些都和发改委的某个处、司对应。实际上,在我们这样的管理模式下,发改委究竟应该以什么样的方式存在,如何发挥综合协调职能是需要认真研究和解决的,也可以进行广泛的讨论。从这个意义上说,目前我国发改委的运作模式不是大部制的模式,倒是要对这种管理运行模式,进行认真研究和反思,进行相应的改革。举一个例子,2003年政府机构改革中,我们把专门负责经济体制改革的部门合并到了发改委,现在看来,这样把整个体制改革方案设计的部门放在一个机构内,不一定合适,这个部门应该是超越部门利益的,如果放在一个政府部门内,很容易受到部门利益的影响,甚至会影响到改革政策的公正和公平。
第三,大部制改革可能会牵动政治体制改革,没有政治体制改革推进,真正的大部制也许很难确立。
从更深层次来看,大部制改革的思路和方向,最终必然会涉及和涵盖到党政、人大等系统,因此是跨党政的,甚至要考虑党的权力和政府权力的对接,这个问题非常关键。过去这些年来,我们把中纪委与检察部合署办公,联动作战,成效显著,如何进一步整合党政部门,也许是下一步大部制改革中应该思考的问题。从这个意义上说,应该把行政体制改革方案纳入到政治体制改革方案中,从国家权力结构上进行调整,这样也许更具有长远性。
第四,大部制改革的策略和方法也至关重要。
应该看到,大部制改革的最大阻力,仍然是多年来被强化了的部门利益。比如在今年两会期间,有的人大代表建议将卫生部、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食品药品管理局、国务院中医药管理局整合为一个“人口与健康委员会”,但真的要这样整合恐怕难度还是很大的。不管这个动议能否被采纳,但这明显的是一种大部制的思维。另外,“大部”内部决策、执行、监督机构如何设置,权力如何划分?我们过去毕竟没有这方面经验,所以改革的策略和方法就显得很重要。在我看来,中国的大部制改革很难一步到位,而应该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首先应该选择那些职能交叉突出、涉及公众的服务对象广泛,外部呼声比较大的部门开始,然后逐步扩大,而且一定要把结构调整和功能的定位进行有机的结合。
从改革的上下衔接来看,由于我们是单一制国家,上下级步调一致,所以中央要先行一步。明年3月份新一届政府的组建,就应体现十七大报告精神,会从中央推行,然后逐步向地方推行。明年3月份新一届政府的组成应该是一个看点,应该会按照大部制思维来组建。在方案的制定过程中,中央编制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应该发挥重要的作用。但不应该闭门造车,有些问题应该进行广泛的讨论,特别要让民众有更多的参与。建议中编办在设计机构改革方案时,要建立一个直属于中央编制委员会的高层的专家委员会,借助专家力量,加上民众的讨论,使整合性的大部制方案经过充分论证,这样可以最大限度减少领导者个人喜好的因素,也能够坚持科学性,立足长远,用智慧和制度规范大部制的改革。
来源: 中国经济时报 2008-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