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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广电节目下禁令不如搞分级

2007-8-30 阅读2912次 本站网友 小蝴蝶 发表 【字体: 上一篇<<>>下一篇

8月15日,国家广电总局以“内容格调低下”为由,叫停重庆电视台选秀节目《第一次心动》。然后是深圳卫视《超级情感对对碰》因芙蓉姐姐的“千娇百媚”让广电总局再发一道禁令。广东电视台公共频道的整容真人秀节目《美丽新约》,又因播出画面过于血腥,甚至涉及某些挑战道德底线的内容,让广电总局不得不第三次抛出死签。
 
两周时间,三道禁令,广电总局一改往日说了白说的风格,为自己的执行力度作了回明证。同时,也让广大的电视节目消费者们另眼相看、拍手叫好。

荧屏上日益增多的“垃圾”节目,让广电总局不得不痛下“杀手”。电视观众们除拍手叫好之外,不知会不会替广电总局捏把汗。单靠下禁令,其实就跟抱着砖头堵窟窿差不多。大禹治水的时候就总结出了堵不如疏的道理,“不准”、“停播”,是无法解决电视节目的格调问题的。

为什么垃圾选秀、垃圾访谈、垃圾法制节目层出不穷?这些垃圾节目制作者的动力难道仅仅是自己的欣赏趣味和格调?这里面还是有巨大的利益驱使。说白了,就是这类电视商品虽然遭到许多消费者的抵制,但是,它们最终能够挣到钱。这里面,大部分是广告商的钱。广告商们难道会把白花花的银子打水漂专门扔给没有消费者的电视商品吗?绝对不会。

说到这里,其实已经比较清楚。电视商品的消费者,消费心理是多层面的。有低级趣味,也有非低级趣味,都需要商品制作者予以满足。就像有人要买书,有人要买肉蛋奶,也有人需要计生用品。现在我们的电视台,通通都是“全包括”的超级大卖场,儿童玩具旁边放的没准就是计生用品,书籍旁边可能就是血乎乎的生肉。这样的电视卖场,没法不让不同层次、不同目的的消费群体感到别扭。

所以,广电总局与其在一个平台上设路障、堵窟窿,还不如下大决心,实行电视台分级制。让想买书的去书店,想买情趣用品的去计生用品店,想买日用品的,再去最大的百货商店。不同级别的电视台面对不同消费需要的观众,目标明确,产品自然最能满足消费需要。当然,电视台分级需要许多具体细致的工作,比如收费制度、比如对未成年人加密、比如节目的监管。但是,这些毕竟已经是操作层面的细节。大的方针定了,细致的具体工作也就有了方向。

来源:北京晚报      2007年08月29日       作者:侯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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