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文化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和试点工作的全面展开,一个共识已经在业内达成:文化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和重点是推进国有经营性文化单位的转制,难点在国有文艺表演团体。根据2004年的统计,目前全国有国有文艺表演团体2619个,从业人员13.7万人。由于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市场发育程度不同,院团自身条件不同,国有文艺表演团体的体制改革应该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因团制宜,“一团一策”,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具体情况具体对策,尝试多种改革模式,用科学的态度、手段和方法破解国有文艺表演团体体制改革的难题,实现解放和发展文化艺术生产力的目的。
破解国有文艺表演团体体制改革难题的关键在于制度创新。国有文艺表演团体的体制改革不可能也不应该有一种统一的模式,只有借鉴国有企业改革的成功经验,追溯国有文艺表演团体的体制改革的历史沿革,认清国有文艺表演团体存在的问题,才有可能从理论上对国有文艺表演团体的体制改革进行模式设计。
一、 院团改革的历史追溯
曾几何时,国有文艺表演团体呼风唤雨、光彩照人,集万千宠爱于一身,一时间风光无限。但是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市场经济的发展,国有文艺表演团体固守陈规,不思进取,与市场经济的发展轨迹和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渐行渐远,以至陷入了无人喝彩的窘境。时至今日,国有文艺表演团体中艺术生产难以为继的单位数量越来越多,财政普遍困难,活力日渐萎缩,已经到了不得不改、不能不改的地步。
其实,对传统艺术生产体制的不满和批判早在改革开放初期就已开始,并成为文化体制改革的发端。针对当时专业文艺团体单一结构、机构臃肿、重复设置,人财物浪费和严重平均主义的弊端,1980年2月召开的全国文化局长会议认为:“艺术表演团体的体制和管理制度方面的问题很多,严重地影响了表演艺术的发展和提高,需要进行合理的改革。”会议明确提出:“坚决地有步骤地改革文化事业体制,改革经营管理制度。”
1983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文艺体制需要有领导、有步骤地进行改革。改革是为了促进社会主义文艺的繁荣,提高作家、艺术家的思想艺术素质,提高作品的思想艺术质量。
1985年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批转了文化部《关于艺术表演团体的改革意见》,要求改革全国专业艺术表演团体数量过多、布局不合理的状况,在大中城市,专业艺术表演团体要精简,重复设置的院团要合并或撤销,对市县专业文艺团体设置也提出了调整的要求。
在1988年国务院批转文化部《关于加快和深化艺术表演团体体制改革的意见》和1989年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繁荣文艺的若干意见》中,提出了实行“双轨制”的具体改革意见,即一轨为国家扶持的少数全民所有制院团,另一轨为多种所有制的艺术团体。国家主办的全民所有制艺术表演团体要少而精,这些院团应当是代表国家和民族艺术水平的,或带有实验性的,或具有特殊的历史保留价值的,或是少数民族地区的;大多数艺术表演团体实行多种所有制形式,由社会各种力量主办。
但是追溯艺术表演院团的改革进程我们可以发现,以前提出的改革目标基本没有实现:院团重复设置、数量过多、布局不合理的状况依然如故,资源整合的任务十分艰巨;集中财力扶持少数全民所有制精品院团的举措,直到党的16大后才有所行动,提出国家扶持“重点表演艺术院团”建设的任务;至于“大多数艺术表演团体实行多种所有制形式,由社会各种力量主办”似乎是一相情愿,渺无踪迹。在其后的很长时间里,艺术表演院团仅仅进行了学习经济领域企业改革的承包制以及演出补贴改革和考评聘任制改革,对体制和利益的触及程度较浅,为进一步的改革留下了许多难题。
2003年6月,新一轮的带有完全意义的文化体制改革拉开序幕。在北京召开的全国文化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会议上,按照党的十六大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要求,中央专门研究部署文化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全国有包括北京、重庆、广东、深圳、沈阳、西安、丽江在内的九个省市和39个宣传文化单位参加了改革试点。目前,文化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在中央直接领导下积极探索,大胆试验,顺利推进。在国有文艺表演团体改革试点中,各地也推出了一些试点经验。
2005年2月6日下午,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李长春到北京儿童艺术剧院股份有限公司调研指出,以股份制的形式改造一般院团,这个改革途径非常好。改制解决了长期以来束缚文化生产力发展的体制弊端,使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一步到位;有利于整合社会文化资源,增加对文化的投入;推动了政府职能转变,改变了文化单位政企不分、政事不分的局面。他要求,在改制过程中,要深入细致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正确处理院团职工关心的问题,妥善处理各种利益关系。改制后的北京儿童艺术剧院股份有限公司要始终坚持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坚持一业为主,多种业态经营,大力扶植优秀儿童戏剧的创作和演出,努力为少年儿童创造一个有利于健康成长的绿色文化空间,更好地满足少年儿童不断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同时,面向市场,开发满足少年儿童精神生活需要的系列文化产品。
3月2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书记处书记、中宣部部长刘云山到北京歌舞剧院有限责任公司进行调研。他强调,要积极稳妥地推进文化体制改革,让文艺院团在体制机制创新中焕发生机与活力。刘云山在听取北京市有关方面和单位文化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情况汇报后指出,十六大以来,各试点地区和单位按照中央部署和要求,从实际出发,积极探索文艺院团改革发展的新途径、新办法。改革不仅激发了文化工作者的巨大热情,而且调动了社会各方面参与文化建设的积极性,赢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刘云山强调,推进文艺院团的改革,要区别情况、分类指导,对代表国家水准和体现民族民间文化特色的文艺院团,要坚持政府扶持、转换机制、面向市场、增强活力;对一般艺术表演团体,要坚持创新体制、转换机制、面向市场、壮大实力。无论哪一类院团,都必须面向群众、面向市场,增强服务群众、开拓市场的意识,研究群众的需求变化,在市场竞争中赢得更多的群众,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统一。
3月29日,文化部部长孙家正在全国文化系统推进体制改革工作座谈会上表示,文化体制改革的难点在转企改制,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必须要闯过这一关。孙家正指出,坚持“两手抓、两加强”,是指导文化体制改革的重要原则。“两手抓、两加强”,就是坚持一手抓公益性文化事业,一手抓经营性文化产业,进行文化体制改革试点,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孙家正说,艺术院团改革是大势所趋,势在必行。艺术表演院团的艺术创作生产机制、用人机制、分配激励机制、市场营销机制还不能完全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规律和艺术生产自身的规律。院团的布局结构不够合理,不利于实现市场对资源的优化配置。政府的财政扶持没有着重体现分类指导和重点扶持,投入的结构和投入的方式不能充分发挥其效益。艺术创新和人才培养的激励、评估机制有待改革和完善。与此同时,针对文艺表演团体重复设置,资源分散的问题,文化系统正在加大资源整合力度。东方歌舞团与中国歌舞团正在积极进行结构调整与资源整合工作,不久将正式挂牌。上海市成立了上海大剧院艺术中心。北京市对市属院团进行整合,筹备组建北京戏曲艺术剧院。广东着手在广东粤剧院和广东粤剧学校的基础上组建广东粤剧艺术大剧院。西安市对4个秦腔剧团进行整体合并重组,筹备成立西安秦腔剧院。
11月11日,《文化部、财政部、人事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鼓励发展民营文艺表演团体的意见》正式发布。《意见》是在文化体制改革不断深化,文化产业和文化市场加速发展的背景下出台的,旨在推动民营文艺表演团体发展,促进民营和国有及集体文艺表演团体良性互动、均衡发展,是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发布后,演出市场结构调整政策的继续和发展。《意见》明确了民营文艺表演团体是我国社会主义文化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力量。目前我国共有民间职业剧团5077家,其数量是国有和集体文艺表演团体的两倍。2004年全年,全国民营文艺表演团体产业收入达4亿元,涌现了如浙江嵊州、河南宝丰等一批民营文艺表演团体产业化发展的典型。这些在夹缝中顽强地生长出来的民间剧团,以其机制灵活、贴近群众、面向市场的特点,在国有艺术表演团体不屑一顾和社会的歧视下,迅速占领城乡演出市场的近半壁江山,不能不令人刮目相看。国家4部局对民营文艺表演团体的承认和鼓励,必将进一步推动民营演出市场的发展,同时推动国有艺术表演团体转换机制,面向市场,增强活力,以应对民营演出力量的挑战。
可以说,民营演出力量的横空出世,是逼迫国有艺术表演团体从“要我改”到“我要改”、“要早改”的强大生力军和震慑手段。国有艺术表演团体如果不能对此未雨绸缪,其生存环境将愈发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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