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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雨老宅

2008-9-4 阅读590次 本站网友 浪打金沙 发表 【字体: 上一篇<<>>下一篇

 

余秋雨位于浙江慈溪市桥头镇的老宅,正经有关部门上报申请成为慈溪市文物保护单位。昨日,桥头镇文化站站长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文化站想做的仅是尽保护文化的义务,至于能否申请成功要经相关部门审核。(《新京报》9月3日)

余宅能否成为文物保护单位?

显而易见,余秋雨老宅本身在文化意义上根本无足轻重,因此,能否成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关键在于余秋雨本人是否称得上历史文化名人。

尽人皆知,余秋雨先生是文化名人,通过上世纪90年代创作的若干历史散文作品,一举奠定他在文化界的地位。自从《借我一生》封笔之后,近年来又借着大众传媒和对某些公共事务的发言,延续着他在舆论中的影响力。只是言必称文化的余先生,不仅他的历史散文硬伤颇多、屡遭诟病,近几年被“祛魅”的趋势也是异常明显,不复当年振臂一呼、应者云集的号召力,隐现“一个人的背影”。所谓“历史文化名人”可否担当得起?

文物专家坦言,现在还很难判断余秋雨的历史贡献。这是审慎之言,也是一种诚实立场。

□张若渔

我们为什么需要名人故居

在我看来,余秋雨故居完全可以成为文化保护的单位。首先,要问一个问题,我们到底为什么需要名人故居?按照名人故居评价的标准,似乎我们需要的原因是对名人的一种尊敬,对名人思想的一种触摸。此时,名人故居的作用就是让我们超越时空界限与名人相逢的一种不可缺少的载体,它会比书本的文字记录更具体,更真实。可是,如果我们把视野放得更开些,我们需要名人故居,其实不仅是与名人的接触,还有与名人生活时代的接触。

以此视角去看,余秋雨的历史贡献应该会由于其身上的时代性而清晰起来。或者说,余秋雨就是我们这个时代值得去记忆的具有代表性的文化学者,从他的身上可以看到文化学者的媒介化生存,可以看到他们的思想状态,可以感受到时代的气息。而至于余秋雨的表现是否始终如一,我们也不必过于在意。一个人能得到的评价应该由其生命中最高的成就所决定,人们并不需要一个人成为完人,事实上也不可能存在面孔单一而抽象的十全十美的人。

□乾羽

经营“余秋雨故居”只是一单生意

这阵子,挂文化羊头,卖门票狗肉的事,没少闹腾。什么中华文化副都、什么鬼城、什么南北分界线,统统属于此类。余秋雨故居虽然没有这个规模,但性质也是如此。余秋雨是名人,名人自然有卖点。余秋雨非常善于经营自己的文化产品,像那本“名动天下”的《文化苦旅》,就被他以不同的版本,不同的包装,出售了N 次。如果有市场,那自然是他的权利,只要不违规。现在他的家乡想分一杯羹,沾他点苦旅之光,经营他的“故居”,也不值得非议。如果有人愿意去走这趟“苦旅 ”,瞻仰余大名人的“故居”,那自然是一件双赢的好事。不过,余氏故居现在的产权不知归谁?是属于余氏家族,还是已经转让给了政府?如果是前者,经营、修缮余氏“故居”的费用谁出?想必是当地政府的公共财政,那么,余秋雨如果没有出资的话,那么收益余秋雨有没有份?如果没人买账,政府的投资打了水漂,有没有人负责?这是公众关心的问题。千万不要说这故居是“文物”,打“文物”的牌,不过是一个噱头而已。这不过是一单生意,甚至与文化都无关。

2008-09-04  来源:南方都市报    □肖余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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