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秋雨在浙江慈溪市桥头镇的老宅成为当地一个著名景点,据桥头镇文化站透露,经过他们艰苦的修缮,目前老宅内的陈设已完全恢复了余秋雨小时候的样子,而文化站正努力争取在最近让这幢老宅成为慈溪市文物保护单位。此举引来一些专家和网友的质疑,称余秋雨老宅“不够格”。(9月3日《青年报》)
言必称“文化”的余先生虽然争议不断,但在文艺江湖里是很有名气的。不过,余大师究竟给我们这个时代奉献了什么样的文化,以及这个文化具有怎样的历史地位,目前谁也无法给出明确评判。桥头镇不遗余力地要让余宅成为文保单位,究竟是要保护什么样的文化?
当然,这些不是当地有关部门重点关注的所在。读完报道可知,虽然余宅不具备申报文保单位的条件,但在当地政府的关照下,余宅成为慈溪市文保单位俨然是板上钉钉的事。他们如此热心,剥开文化的外衣,里子恐怕还是余秋雨这个文化符号所具有的市场开发价值。
种种迹象表明,虽然余宅打的是“文化保护”旗号,但其实际运作准确说则属旅游开发范畴。当然,为了显得有品位,他们将余宅称为“文化景点”,他们的作为也就顺水推舟成为“文化旅游业”了。而为了产出的最大化,自然要尽其所能地利用种种手段为旅游产品添加金字招牌,以凝聚人气,招徕游人——余宅申报文保单位无疑属其中的一种。
这样看来,余宅申报文保单位似乎不够厚道,不过和不少地方凭借虚无缥缈的神话、传说就大建景点,然后卖票收钱比起来,它还不算太拙劣与功利,毕竟还有余先生这么一个大活人经常在电视里纵论“文化苦旅”。既然是要卖票收钱,那么,如果大家不买账,就算余宅申报国家级文保单位,乃至世遗,又有什么用?不过是茶余饭后的谈资罢了。(修仰峰)
2008年09月04日 来源:现代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