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方政府开始陆续出台一些监管草案,加强对电子商务的法律监管。网络购物普及率较高的上海市和北京市在这方面先人一步。从8月1日起,北京的营利性网店必须先取得营业执照后才能经营,包括在淘宝、易趣、拍拍上经营网店的北京店主。(8月1日新华网)
是生存还是死亡?并非只是北京网店的命运遭遇抉择,新规定实施后对中国电子商务的影响不仅仅是让3000多万注册用户消失那么简单。
以管理、监管之名实施的北京网店新政从一开始就遭到各方的质疑,C2C的网络购物和实体店的监管方式差异一目了然,粗暴的管理方式,仓促的立法监管非但不能推动中国电子商务的发展,只能适得其反。收费和管理原本不是一回事,但是从现有的相关规定看,北京的网店新政最终很可能会演变成为只收费不管理,由收费替代管理的模式。
“北京市工商局的新规定中,不仅要求符合条件的网店必须办理营业执照,还要在一家第三方商业网站“名索验证”进行实名注册和信息验证,该网站标明,每年的费用是500元。”一个由政府部门出台的新规,却让商业网站负责收费,注册本应该是由工商局行使的管理职能,只要花了钱就能在名索公司的网站上办理了——着实让人费解。
按照网络上的某些博客的说法,毫无名气的名索网是华源润通(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创办的,从2004年成立之日起,就成为北京市工商局的信息化承包商。一切尽在不言中。
还有更可笑的,据《北京商报》报道,假设你身在北京,想在家通过网络买些小物件,即使这些小物价不涉及卫生和污染问题、没有噪音,也没有人上门购货,你只是想在网上销售物品,但是在你申请所谓的营业执照时需要至少5个邻居的“批准”。当然,你还得交纳500元注册费。
如果不是实体店的各种收费过高,中国的网店也不会达到今天的规模,甚至不会有“淘宝”的今天,马云也不会以成功者的姿态出现在世人面前。C2C能够有现在的兴旺,最大的优势就是网上交易的成本低,价格低廉。大多数网店的存在也是依靠薄利多销的手段存活的。“有85.5%的网友认为新规定会阻碍中国电子商务发展。”尊重民意、民声难道不是制定管理法规的前提么?
电子商务领域存在虚假信息、交易欺诈、个人信息网上泄露等问题绝不是对C2C电子商务模式实行收费监管的理由,实体店一样避免不了这些问题,况且很多C2C网站通过类似于“支付宝”——既买家验货后通过第三方支付费用的手段规避了网络交易中可能出现的问题。靠工商局收费就能够保障交易公平,完善售后服务了么?——如此说法未免太天真了吧。
看似红火异常的网店,销售额只占中国零售业的0.63%,却难逃成为砧板上的一块鱼肉的命运。中国C2C与美国的电子商务比起来差得不是一星半点,刚刚有了点好苗头,无数对电子商务有着美好憧憬的人们面对的将是北京网店新政当头一棒——据说是全国网店收费的序幕,着急忙慌的监管政策暴露了相关部门的真实意图,只是这么做未免操之过急了,其实真要想在网店上做文章,与其像现在这样杀鸡取卵,还不如养肥养大再下嘴的好。
2008年08月02日 07:08 来源:中国经济网 黄水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