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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娘”变男子,网络惹的祸?

2007-7-1 阅读2418次 本站网友 齐东风 发表 【字体: 上一篇<<>>下一篇

6月26日是陕西省绥德县田庄镇黄家洼村张某的大喜之日,为迎娶新娘,张家杀猪宰羊耗资4万余元,“鞭炮从山下一直响到半山腰的家里”。然而,当晚11时许,张家人听到一个晴天霹雳——他们张灯结彩娶回的“新娘”竟是一名男子!这个男“新娘”是张某一个多月前在网上结识的一个名叫“宝贝欣儿”的网友。事后警方查实,张欣是典型的性变态。(《华商报》6月29日报道)

真是天下无奇不有,大白天娶回的除了长得丑点看不出哪里不像女人的“新娘”,到了夜晚竟然是个男儿身!我注意浏览了一些网站转载这条新闻的网页,发现多数留言把矛头指向网络,认为网络聊天是个“害人精”。特别指出了张某一家由此背上4万元贷款的沉重负担,使这个贫困户贫上加贫,认为这是网络聊天带来的一场灾难。

对于多数网友就“新娘”变男子事件发表的看法,我不能苟同。在我看来,发生这一奇闻,表面上看是网络惹的祸,实际上还是当事人自己惹的祸。

网络其实无非是个工具,只是它非常现代,一般人没有把它看成是传统概念下的工具。就其实质来说,网络的工具性和刀子的工具性没有什么不同。会正确使用刀子的,用于杀猪宰羊,使我们饱食美餐。不会正确使用刀子的,可能割破自己的手臂,造成伤痛;更有甚者,不法分子还会用刀子去杀人,造成命案。当有人用刀子割破自己手臂的时候,当有人用刀子去杀人害命的时候,我们能说都是刀子惹的祸吗?网络聊天发生的骗色、骗财以及其它各种问题,都不应该归咎于网络,而应该归咎于当事人。

张某遇到的这件事,首先该怪自己过于轻信。一个多月前,他在网上结识了这个“女网友”,很快进入网恋,并且闪电式结婚。别说网络聊天具有虚拟性,就是在现实生活中遇到的陌生异性,也要经过一段时间的直接、间接了解,起码要在确认对方的真实自然情况后才可亲密接触。如此轻信,或许是智商有问题,或许是“饥不择食”,或许是对自己的终身大事太轻率。

严重性变态的张欣,对他人造成的伤害,不是犯罪酷似犯罪。对这样一个无聊、无耻之人,谈道德、谈法律有对牛弹琴之嫌。所以,我们不能指望这样的人一个早晨就会改邪归正,我们只能时时告诫自己:网络聊天,“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

来源:红网 2007-7-1  作者:罗天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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