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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网上购物最好使用“支付宝”降低支付风险

2008-6-28 阅读1174次 本站网友 天天读 发表 【字体: 上一篇<<>>下一篇

检察官提醒:网上购物最好使用“支付宝”降低支付风险

新华网重庆6月22日电(记者黄豁)当网上购物越来越融入网民生活的同时,一些犯罪分子趁机利用网上交易存在的安全漏洞干起了诈骗的勾当。重庆市检察院第一分院的检察官提醒:网上购物最好使用第三方支
付平台“支付宝”交易,不要直接将货款打到卖家账户上。

2008年4月,犯罪嫌疑人黄某在互联网上购买了华宇集团网站(www.yh088.com),然后在网上发布出售各类名牌自行车、摩托车等虚假信息,以比市场价优惠的价格来吸引买家,用先收钱后发货的方式先后诈骗数十人现金共计两万余元。日前,黄某被重庆市检察院第一分院批准逮捕。

办理此案的检察官提醒消费者,网上购物最好使用“支付宝”降低支付风险。目前,“支付宝”是一种比较安全的付款方式。买家先注册一个“支付宝”账户,利用开通的网上银行给“支付宝”充值,然后用“支付宝”账户在网站上购物并使用网上支付,货款会先付给“支付宝”,“支付宝”公司在收到支付的信息后给买家发货,买家在收到商品后在“支付宝”确认,“支付宝”收到买家确认收货并满意的信息后,才给卖家付款,从而降低了支付风险。

2008年06月23日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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