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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吧与媒体

2008-7-28 阅读1924次 本站网友 左春和 发表 左春和专栏 【字体: 上一篇<<>>下一篇

 

自1644年英国的政治哲学家约翰·密尔顿在其《论出版自由》中所描绘思想市场的概念以来,全世界的思想创造与媒体管制之间就一直处于一种紧张之中。之后,约翰·密尔等许多思想家、哲学家又不断强调自由表达的权利,认为自由表达是人类与生俱来的自然权利。美国大法官霍姆斯认为:“对某种思想是否是真理的最佳检验方法,就是将其置于自由竞争的市场上,让大众决定是否要接受该思想为一真理。”弗里德曼也认为思想市场的情况与经济市场的情况完全类似,任何政府的干预和管制将极大地扼杀它天然的创造力,并认为一个充满创造性的世界必然是一个多元思想自由竞放的世界。众多的思想家,法学家们一方面强调表达的自由,另一方面政治家们则强调思想市场的自由会带来新的社会问题。自由主义政治哲学家们认为,自由和自由表达是人的天赋权利,任何人、任何机构不能以任何理由剥夺。只有在自由表达和表达的自由中人类才能产生更多的智慧,才能使人们在多元声音中增强辨别的能力,况且自由表达也是保障人民利益、监督权力的最好办法。所以,对自由表达的限制会“破坏民主程序,从而导致最大危险的垄断——政府权利垄断”(理查德·波斯纳)。媒体管制论者认为思想市场与经济市场一样有时是失灵的,“在思想的传播与交流中存在着力量的失衡,这正如经济中的力量不均一样。承认后者而否定前者的想法不啻为堂吉诃德式的狂想。思想市场的前提是保障表达的权利提供表达的权利。。但是现代传媒业已经破坏了这一平衡。从现实的角度看待第一修正案,就要求我们必须承认如果自由表达的权利仅凭大众传媒体管理者的宽容才能得以实现,那么它未免有些过于脆弱了。”(杰罗姆·巴伦)。这种思想市场理论的分裂不但强调了自由表达市场自身的局限,还给加强媒体管制、限制表达自由提供了理论借口。尽管多少年来社会的进步使得自由表达逐渐成为可能,自由表达的权利正在回归,但在一些民族国家利用传统媒体自由表达仍是一种奢望。

然而,令约翰·密尔顿和约翰·密尔都不曾想到的是,人类在准备跨入第二个千年的时候有了新的媒体,并在新的世纪得到了意料不及的迅猛发展。可以说,互联网的诞生是上帝送给人类最重要的一份礼物,而对于中国人来说,这份礼物太重要了,像早晨有太阳送来了阳光。然而,饶有兴味的是上帝送给中国人的这份礼物起初是以网吧的形式显现的,时至今日,人们大多时接受这份礼物也是在网吧这个平台上进行的。毫无疑义的是网吧已成了新的媒体,这种媒体形式的一出现就与传统媒体拉开了距离,并拒绝一些传统媒体所带来的同质化影响。由于媒体市场是以资本形式参与竞争的表达平台,所以新媒体的出现必然与传统媒体之间又形成了一种新的紧张。这样一来,网吧作为新媒体的出现不但挑战了媒体的传统管制手段,又刺激了传统媒体的利益反扑,所以必然受到了一种行业和行业之外的双重夹击。比较起来,处于权力管制下的传统媒体已经逐渐萎缩了媒体的表达功能,不但在媒体市场中已经难以生存,在信息传递、报告真相方面也越来越淡出了人们的阅读期待。可以说媒体市场的形成是时代的极大进步,也是一个注意力资源被不断瓜分和重新整合的过程,又是一个话语权力不断再分配的过程。国内传统媒体从过去的两报一刊一台,到今天的报纸、电视、广播、网络、户外、分众等众多媒体的四面开花,使传统的媒体霸权地位已被彻底动摇。这里最大的问题便是传统媒体已无法及时、准确地提供信息资源,不能让人们了解“事件”的全面真相。它的工具理性使它已经离开了媒体的本位,成为体制管制下的失去了鲜活和魅力的金属导管,从而吞没了价值理性。可以说,这是媒体管制论者所达到的登峰造极的辉煌硕果。同时也意味着它自身的生存已经是穷途末路。与此同时的是它的同质化传播。在单一媒体时代这种同质化传播使人们无法挑肥拣瘦,而在人们的需求差异不断多元化的知识经济时代,这种同质化传播已经是事倍功半。虽然表面看来传统媒体的同质化传播是媒体产业化的结果,因为产业的基本逻辑是追求利润。但是从同质化传播的根源上来看,它仍然是由于高度管制所带来的媒体的不自由所结下的恶果,它的泛行政化、官僚化则进一步加速了其命运结束的步伐。这也正是当年默多克所反复告诫的,如果媒体不能完全自由地以市场为导向为人们提供更好的服务,只受制于某种官僚主义对媒体的束缚,那么它的结果只能迫使受众产生新的选择,使之在媒体市场自然淘汰。

由于传统媒体的天然缺陷和出身的纯洁性欠缺,在与新媒体的市场竞争中已相形见绌。遗憾的是传统媒体不但没有对自身的缺陷性原因进行检讨,反而采取一种典型的中国式思维开始对新媒体进行攻击。并以此挑动各种体制力量对竞争者实施打压,使中国文化中的权谋之术在此得到了淋漓尽致的发挥。在这样的局面下,作为新的分众媒体反倒没有去与传统媒体争战,而是以自身的技术优势和媒体品质迅速发展,使之形成了对传统媒体绝对的压倒优势。我们知道网吧是通向信息高速公路的一个重要入口和平台,它依托的是强大的互联网的信息传播功能,同时,它自身又是一个新的分众媒体。它自身最大的优势是实现了人们自由表达的权利,使表达者第一次有了自由表达的机会,可以说这机会人人平等。与此同时,它的竞争优势又来自于它的异质化传播。如果说传统媒体的信息传播是点对面的传播,那么网吧这种新媒体对于信息的传播则是点对点的传播,也就是说网吧在传播信息时尊重了受众的独立性,因为传播的两点都是个性化的独立个体,基本的传播结构是从一个独立的信息原点到另一个独立的信息原点。这种异质化的信息传播不但使传播者具有了自由表达的机会,还使的表达者找回了失落已久的社会自主性地位,表达者第一次获得了人尊严。其实这种传播方式显著的好处就在于传播的自主性和接受的选择性,也就是一种双向互动,这是任何传统媒体都无法比及的。另外,网吧的营业空间又成为新的媒体,一是它众多的终端界面,二是它的客观环境,当然这是从它的商业意义上来考虑的。正是因为在网吧这个平台上借助互联网使人们具有了表达的自由,冲淡了传统媒体的统治性权力,一些主权国家对于网络的自由产生了管制要求。有人认为由于这种过度的表达自由势必要产生网络冲突,而网络冲突用经济学的术语可表达为社会成本或负面外部性。认为社会成本证明市场机制的失灵和市场的缺陷,因为社会成本是他人不情愿承担的费用,在商品的价格里没有体现的商品生产所产生的费用。然而,大部分的经济学家、政治哲学家对于政府干预新媒体的意义和效果表示怀疑,而倾向于相信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所起的作用。科斯认为:“没有比规制者和被规制者企业之间的邪恶联盟用压制群众解决竞争问题更令人作呕的景观了。”雷登伯格也认为,新媒体在市场竞争中的保护是一个“经济权力而非政治权利的问题”。波士顿大学教授、国际伦理与信息技术协会主席理查德·斯皮内洛认为:“如果每个国家都把自己的法律管辖权应用于网络,将是十分危险的。”我想这种危险一是法律规制根本无法达到管制新技术的目的,只能加大公共管理成本,浪费公共资源。二是这种危险是思维方式的危险,会借此扩大权力的干预边界。因为“人们抛弃真理时,总是采纳错误的观念,而错误能滋生迷茫,并且阻挡了人们对真理的认识”(波爱修斯)。幸好,新技术的发展使得任何对于互联网的全面管制已经不再可能,网吧在这一新媒体的壮大过程中起到了一个至关重要的基础性作用,所以传统媒体对它的仇视也就在所难免了。

作为一个媒体来说,首先它自己应该是自由的,同时,人们借助它所进行的表达也应该是自由的。因为“没有自由,肯定找不到目标”(克里希那穆提)。那么,关于自由表达之后所产生的问题是另一种问题,切不能因为问题的产生而禁锢了表达的渠道。这就涉及到媒体的实质问题,也就是到底什么才是媒体?媒体是什么?我们切不说新媒体创造了一种表达革命,实现了个体表达的公共媒介,建立了一个新的人与人、点与点、点与面之间的信息交流架构。单就媒体的实质来讲,那怕是传统媒体既不应该是某种机构的附庸,更不应该成为某种权力的工具。因为它一旦代表某种机构,就会代表某种利益,它所提供的信息的信任度就会大打折扣。如果成为某种权力的工具,它不但不再提供任何自由表达,而且提供的信息已经不再是信息,只能是一种欺骗。因为真正的媒体是提供给人们自由表达的平台,同时也是获取多元信息的通道,所以我们根本不必强调它所提供的所有信息必须完全正确。也就是我有阅读这些信息的权利,同时也有不相信这些信息的权利。既有利用这个平台表达的权利,也有拒绝表达的权利,这样的话,因为媒体的自由而产生的问题与人的自由表达比起来根本算不了什么。自由表达远远比自由表达所产生的问题重要的多,因为剥夺了自由表达的机会等于剥夺了一切可能的权利。有人强调扩大媒体的监督权,或把媒体作为一种监督工具,其实这是媒体自我膨胀的另一种方式,也违背媒体的基本合法性基础。如果媒体真要成为某种监督工具,那么谁来使用这个工具?是政府还是媒体人员?如果是政府,那么这样的媒体已不再是媒体,只是政府的一份简报,或一个网站。如果是媒体人员,那么媒体如何实现其监督理性与合法性。说到底,过多的时候,由于特殊的语境,我们的媒体责任已经被扭曲,角色早已偏移。要不就是完全传达一种声音,要不就是想行使监督的权力,由于信息的不对称或技术局限而产生相反的效果。其实媒体就是媒体,只给人们提供一个自由表达的平台就够了,自己不要加入那么多的价值判断。因为一旦超越了这个界限,把自己变成某种工具,或要肩负什么使命的话不但无法担当,同时也会强化自身的宿命。对于像网吧这样的新媒体来说,它自身根本没有多少既得利益的负担,它既不会成为权力的工具,也不会替某种利益群体代言。它只是提供给平民阶层的一个自由表达的空间,只履行作为一个新兴媒体的责任,它自身没有价值判断,所以不会先验地对任何群体指手划脚。这样说来,作为市场中应运而生的网吧的确具有着媒体所应该具有的基本品质。从来不屈服于某种偏见和打压,处变不惊。从来也不自负于自身的传播优势,没有扩大自身边界的权力欲望。它只是担负了一个社会的信息窗口,让人从中获得真实的隐形的社会面貌。从中看到一个社会潜藏的焦虑、冲突与各种利益的诉求。同时,它还以自身的媒体优势充当了社会的减压环节,一些冲突性的力量通过这里得到了安全释放,使各种利益冲突因为释放效应得以相安无事。所以说,网吧具有先天的媒体品质,既趋向弱者,又保持中立,说到底,它只是媒介而已。

在现实语境下,网吧作为新兴的媒体与传统媒体一直构成了一种紧张,这种紧张并未因媒体的逐渐市场化而消解。一方面因为网吧弱化了传统媒体的文化霸权地位,使传统媒体难以再携资源而一统天下。另一方面,由于传媒市场化的利益争夺,网吧帮助互联网夺走了传统媒体相当的广告份额。而正是由于网吧与传统媒体之间的这种模式冲突、思维冲突和利益冲突,迫使传统媒体不得不检讨自身,从而调整策略,放下唯我独尊的老大气象。可以肯定地说,由网吧冲击使传统媒体所走的市场化之路本身是一个巨大进步,因为市场化之后的媒体它便逐渐脱离了某种权力结构。是一种权力资源的重新配置和调整,从此,它可以为市场服务。如果不是这样,传统媒体只能永远苟活在权力的阴影笼罩之下,自身没有表达的自由,也没有竞争的自由。正是因为网吧促进了互联网的普及,而网络又促进了传统媒体的转向或改革。然而,由于强大的权力文化的惯性,传统媒体至今仍然难以对网吧做出公正看待,这也正是网吧的宿命。但是无论是目的论还是义务论者,都无法否认的是新媒体的发展最大化地促进了广泛社会群体的净收益。然而,网吧作为新媒体从不过多描述自己的道德主义原则,也正是如此,使得传统媒体似乎找到了攻击这种新媒体的某种缺陷。意味深长的是哪一种传统媒体沉浸在这种无边的攻奸之中,肯定是毫无自身创造能力,已经走到消亡的边缘,这也正是攻击者自身的宿命。然而,世界上本不存在任何一种完美无缺的媒体,就像不存在任何完美的人一样。承认有完美的圣人,承认者将会承担巨大的灾难的代价。同样,如果承认有完美的媒体,也同样会让我们承受沉重的教训。所以,作为新兴媒体的网吧,它自身的缺陷也许同它的优势一样明显,这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我们忽略了它的优势,又未看准它的缺陷。但是它的缺陷也只是技术性的工具缺陷,许多真正的缺陷是我们自身的缺陷、文化的缺陷、体制的缺陷,只不过通过这个媒介放大出来而已。作为今天的人们来讲,不但有机会幸福地享用着互联网,但同时也有能力使用好这一工具媒介。需要防止的应该是一种技术之外的权力介入,而不应该担心技术的控制能力。相反的是,技术控制能力的滥用将成为这种新技术、新媒体的宿命,这是我们极不愿想象的结果,因为自由的空间刚刚打开,新鲜的空气正在飘进来。最近在纪念改革开放三十周年的一次论坛上,贺卫方先生讲过一句话使我深以为然。他说不要再提什么解放思想,其实解放思想就是自由和民主。而我认为解放思想或者自由和民主首先是让媒体自由起来,人们才能有表达的自由,这是恢复宪法赋予我们的权利罢了。


2008年7月26日 星期六 石门闷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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