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文化建设与管理丰硕成果
重点新闻网站成为重要思想文化阵地
《国家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纲要》确定重点扶持的重要新闻网站为人民网、新华网、中国网、国际在线、中国日报网、央视国际网等网站。经过十几年发展,新华网、人民网为代表的一批重点新闻网站迅速成长起来,在中国互联网协会所做的中国网站排名中,人民网排名第54位,新华网排名第19位,同时,一部分商业网站异军突起,腾讯、新浪、搜狐等门户网站成为以内容为主的网站中的佼佼者,初步形成了以新闻网站为骨干、发挥依法取得登载新闻资质的商业网站积极作用的互联网新闻传播体系,这些网络媒体,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传播经济、社会、文化信息,反映人们的愿望与呼声,为推动经济发展,促进社会进步,丰富人民精神文化生活发挥了重要作用。据有关方面统计,我国主要新闻网站和取得登载新闻资质的商业网站吸引了国内95%以上的网上浏览量,在全国一百五十多万家网站中处于主导地位,对营造健康向上的网络环境起到基础性作用。
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进展顺利
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是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的一项文化创新工程,2002年4月正式启动。其主要内容是:应用现代科学技术,将中华优秀文化信息资源进行数字化加工和整合,通过共享工程网络体系,以卫星网、互联网、有线电视/数字电视网、镜像、移动存储、光盘等方式,实现优秀文化信息资源在全国范围内的共建共享。工程实施以来,中央和地方财政均给予了充分支持,数字资源量达到60TB(1TB数据量相当于25万册电子图书或926个小时视频节目),与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密切合作,共建基层服务点分别超过20万个,辐射人群上亿。作为公共文化建设重点工程,2006年,文化共享工程被列入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国家“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纲要》。
网络文化市场逐渐向健康繁荣的方向发展
网络游戏
网络游戏,是指以互联网技术为平台,借助文本、图像、音频、视频等各种媒介形式,通过人机互动和人与人之间的在线互动而实现交流、娱乐和休闲为目的的电子游戏。
根据IDC的统计数据,2000年,我国网络游戏市场规模只有0.5亿,到2006年达到65.4亿元,2007年前三季度,网络游戏市场规模已达到77.61亿元,同比增长42.6%。预计到2010年,我国网络游戏用户将达到8100万,在全国网民中所占比重达到35%,网络游戏市场规模将达到143亿元。据不完全统计,目前经营网络游戏业务而产生的收入,已经占到了整个中国互联网企业总收入的60%以上,这个比例还在不断提高。网游行业的年收入即将突破100亿元。文化部作为中国网络文化市场的主管部门,对网络游戏市场的管理一直秉持着发展与管理并重的指导思想,强调以科学发展观来指导网络游戏的管理工作。
另外,青少年上网成瘾已经成为当前一个重要的社会问题。部分青少年过于沉迷网络游戏、网上聊天等网上活动,对自己的学习、工作、人际交往等带来了不利影响。针对网游与青少年的成长问题,国务院于2004年颁布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要求“针对近年来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等问题日益突出,各地各部门采取积极措施,努力净化网络文化环境”。
网络音乐
网络音乐是一种新的音乐形式,是通过电子信息网络传播和交易的电子化音乐。它以现代电子信息网络科学技术为依托而兴起,以追求音乐作品完美、音乐表演的数字化和体现网络音乐社会、经济效益为动力而发展。
网络音乐有广义和狭义之分,从广义上讲,凡是网络上的音乐实践活动都可称为网络音乐,如网站背景音乐、网络邮件音乐、网络点播音乐、动画音乐、贺卡音乐、网络游戏音乐、网络广告音乐、手机下载铃音等。狭义的网络音乐,特指移植入计算机因特网、手机电信网等各种互联网的,在传统传播媒体上已经发展成熟的音乐形式。
随着互联网兴起,传统音像唱片行业逐渐呈萎缩趋势,网络音乐发展逐年递增。2004年,中国音响产品发行金额为25.1亿元,发行数量为4.17亿盘,与2003年相比,分别下降了8.9%和8.6%。2005年预计音像制品发行量为4.14亿盘,销量和收入都进一步下降。而2005年中国数字音乐的销售总额则高达36亿元人民币,其中彩铃业务收入超过25亿元,相当于传统音乐市场的总销售规模。网络音乐目前已基本形成网上制作、传播、流通、消费的模式。网络音乐是中国音乐史上的一次革命。最近几年来数字音乐市场的发展、网络歌手的神奇走红,对传统音乐市场造成了前所未有的冲击。彩铃、铃声下载等无线音乐产品让几乎崩溃的中国音乐找到了突围的路径。艾瑞咨询发布的报告显示,我国网路音乐市场规模从2003年的8亿元增长到了2006年的43亿元,2007年年底已增长到了59亿元,2008年还会进一步增长,预计能够达到81.4亿元。
网吧
据文化部的统计,全国合法网吧共12万家,终端数近1000万台,平均终端数约为80台/家。网吧行业在中国的兴起和普及是社会发展的必然产物。网吧的存在和发展有利于推进中国的信息化建设,传播先进技术和文化;有利于构建和谐社会,为低收入群体提供娱乐场所,维护了社会稳定;产生了较大的经济效益,带动了周边产业及文化产业的发展;带来了先进的生活方式,丰富了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
网吧对社会产生积极作用的同时也带来了一定的负面影响。网吧发展初期,由于青少年进入网吧并产生沉迷网络游戏的个案,被社会舆论尤其是媒体夸大的报道,导致了网吧整体社会形象的偏差。但是,由于变相网吧的存在和目前网吧主要以满足娱乐需求为主,用户群体多为低收入、低消费的青年群体和网吧经营者素质偏低的状况,也是网吧产生负面影响的原因。因此,网吧的服务内容及服务对象有待拓展,在信息化建设与普及方面的作用还有待充分开发。
目前我国的网吧行业进入市场整合时期。当前网吧行业网吧数量较多,规模不大,主要以中小资金为主,经营者素质偏低,缺少经营创新思路,经营模式较单一,网吧轧堆现象明显,市场竞争较为激烈,网吧行业已经进入“微利时代”。一些中小型网吧开始退出市场,高品质的大型网吧开始出现并显示出其市场竞争力,网吧行业开始向着品牌化、连锁化、规模化、产业化的方向发展,但仍然处于探索阶段。
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积极开展工作,网吧及网络游戏管理不断加强,目前由于政府加大管理力度,未成年人进入网吧问题在城市地区已经得到基本控制,但在城乡结合地带,网吧违规经营行为较多,黑网吧取缔困难,另外,政府对网吧的管理上存在多头管理、各自为政的现象,文化主管部门的权限有待加强。各省市对网吧的管理立场差别较大,有的持支持鼓励态度,有的则采取限制打压政策,以罚代管,缺少综合治理,需要进一步协调政府监管与市场调节的关系。
初步建立了网络文化管理的政策法规框架
在新形势下,网络文。随着国内互联网业的迅猛发展,有关主管部门陆续制定并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政策和措施,初步建立了网络文化管理的政策法规框架,对行业的不断发展和规范起到了积极的引导和促进作用。如《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文化部等部门关于开展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整治意见的通知》、《关于网络游戏发展和管理的若干意见》、《关于网络音乐发展和管理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网吧及网络游戏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明确了互联网文化管理的范围,设立了对经营主体的许可证制度和内容审查等基本制度。